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即将开始,为贯彻落实好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好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和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政策和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2023年初一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学校组织成立楚雄龙江中学初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建忠(楚雄龙江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
副组长:董华文(副书记)杨文长(副校长)、樊继双(副校长)、刘燕(副校长)
组员:鲍磊(教务主任)、华建云(政教主任)、郭绍维(总务主任)、李昱睿(教务副主任)、吴映红(教务副主任)、教务处工作人员、初一年级领导及所有任课教师、东瓜派出所民警
二、工作职责及安排
组长:负责招生工作的统筹安排;
副组长:负责协调各部门配合招生工作和与上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信息沟通,协助解决招生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和维稳工作。
组员分工:
(一)安保维稳组:
华建云、政教处工作人员、门卫,维持招生工作的秩序和师生及家长的安全,负责招生报名点的帐篷搭设。
请示东瓜派出所派出民警维持报到现场及学校周边秩序。
(二)后勤保障组:
郭绍维、孙存武负责本次报名工作的后勤保障。
(三)宣传接待组:
鲍磊(教务主任):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李昱睿(教务副主任):负责认真、准确、及时宣传招生的相关政策,细致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吴映红(教务副主任):负责报名点及教务处沟通工作;
(四)信息资料核查小组:
吴建波(初一年级主任):负责报名点是的整体工作,统筹、安排年级教师分工分时段完成报名工作;
所有小组教师于8:25之前做好准备,按时在学校大门口指定位置就位、认真履职,态度和蔼、工作细致。准备桌椅一套、电脑一台、认真完成电子表格信息录入;资料审核:收取户口册、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告知相关事项。
第一组(负责中心完小)
第二组(负责龙河完小)
第三组(负责兴隆完小)
第四组(负责片区外)
(五)招生咨询及宣传
潘平芬(初一年级助理):负责进驻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大厅,解答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三、招生原则
(一)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和实际居住地相结合,免试就近或相对就近划片的原则入学。
(二)非楚雄市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办理入学。
四、招生对象及报名办法
1.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楚雄城区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1)在龙江中学片区内有房产的,凭户口册和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
(2)在龙江中学片区内无房产的租住户,凭以下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报名:①户口册;②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1户租住;③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
2.非楚雄城区户籍,具有楚雄城区小学阶段学籍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楚雄市城区非公经济经营者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且还在实际经营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为准);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是进城务工人员的,凭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实际居住地所属片区学校报名:①户口册;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居住证(楚雄市户籍的不必提供);④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过的劳动合同;⑤在楚雄市城区有房产的提供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产权人必须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或学生本人之一,并全部或按份共有产权;家庭仅有1套房产的不受房屋面积及所占比例限制;家庭有2套及以上房产的,登记报名使用的房产按份共有比例不低于50%,双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产权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在楚雄市城区无房产的租住户提供截至2023年8月满6个月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楚雄市商品房屋租赁备案表、社区出具的实际居住地证明;双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经住建或不动产登记部门认定属20年及以上的老旧小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以竣工日期为准),单亲家庭租房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且1套房只能是1户租住。
五、招生日程安排
(一)片区公告时间:7月5日。
(二)召开招生工作会:8月21号,在静雅苑召集招生工作组全体人员开会,培训招生相关工作。
(二)报名时间:8月22日至23日。适龄少年家长持入学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报名。
(三)报名地点:楚雄龙江中学教学区广场
(四)资格审核:8月24日至8月25日,教务处完成学生入学信息复审。
(五)公布录取名单时间:8月26日,名单公布在学校大门口。
(六)8月27日,初中新生注册报到。
(七)8月28日,初中新生正式上课。
六、有关要求
(一)不符合招生条件又确需在楚雄市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市教育体育局和楚雄高新区综合管理部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正式上课前,根据各中小学实际招生情况,按管辖区域分别统筹安排到尚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确保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人人有学上,人人有书读。
(二)登记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不按招生通告规定的时间登记报名的,楚雄市城区中小学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三)登记报名后查实存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责任人,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楚雄龙江中学咨询电话:0878-3803186
监督电话:
0878-3012517(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招生办公室)
楚雄龙江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