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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10-/2023-0104069 信息分类: 思源中学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2-09-05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方案
号:

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方案

发表时间: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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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解决和改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在成长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留守儿童、 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我学校工作时间,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 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环境,切实解决他们在学习生活、心理健康等方面存在的困难,促进他们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二、工作任务

以创建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全国文明城市、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文明城市为抓手,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解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感情缺失、心理失衡、生活失助、安全缺保、学习缺教等问题,为他们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不断提高其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关爱帮扶对象

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以及单亲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等。

四、领导小组

1、成立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夏古明(校长)

副组长:张天发(党总支书记兼工会主席)、李发海(副校长)、徐思春(副校长)、李万华(副校长)、习应雄(副校长)

组 员:李 丽(办公室主任)、周建明(教务主任)、梁开聪(德育主任)、杨松福(团总支书记)、陈立燕(信息主任)、刘 琼(少先队辅导员)、郎 伟(总务主任)、张兴华(教科主任)、王启跃(食堂管理主任)、李绍云(九年级主任)、焦云祥(八年级主任)、李金宏(七年级主任)、肖成富(小学高段主任)、段洪芬(小学低段主任)、各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习应雄同志负责具体工作。

2、学校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领导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夏古明校长、张天发党总支书记: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安全工作,每学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订好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李发海(副校长)、徐思春(副校长、小学书记):安全分管直接责任人,其中李发海(副校长、小学书记)是第一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直接责任人。

周建明、张兴华:负责教室、各功能室的安全。

梁开聪、杨松福、刘 琼:负责安保门卫、宿舍、浴室、小学生上下学的入校及校内安全。

陈立燕、张兴华:负责学校多媒体设备及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郎 伟、王启跃:负责全校师生的后勤饮水饮食及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

李绍云:负责九年级的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安全。

焦云祥:负责八年级的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安全。

李金宏:负责七年级的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安全。

肖成富:负责三到六年级的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安全。

段洪芬:负责一、二年级的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安全。

五、部门职责分工

(一) 学校总务处要做好贫困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乞讨儿童的救助工作,保障贫困留守儿童、孤残儿童、流浪儿童的社会救助,及时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家庭纳入低保,并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加大街头流浪儿童主动救助力度,组织开展清理和救助公共场所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专项活动,并协调各责任单位推动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各项工作。在各类慰问活动中要安排一定量的留守、孤残、流浪儿童家庭。

(二) 学校教育局要积极规划、提升改造农村薄弱学校,进一步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和生活费补助政策,优先解决经济特别困难家庭,对经济特别困难和特殊困难儿童,如孤儿、残疾、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减免学费,要指导学校做好不在学、辍学留守儿童劝返学工作等。充分利用乡村学校、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等载体,举办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留守儿童的课余生活,弥补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的缺失,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三) 学校公安、司法部门要保障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以及单亲家庭、困难家庭中的未成年人子女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积极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提供自我保护教育服务,严厉打击侵害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 切实维护特殊群体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学校年级组班级要发挥法律援助机构的作用,依法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及其家长提供法律援助,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预防未成年入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

学校德育处对于无人监护、监护情况较差的留守儿童,要按照《留守儿童关爱实施意见》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置。对未登记户口人员,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籍人员登记户口问题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的通知》规定,解决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的落户问题。

(四) 学校女工委要将残疾儿童救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康复训练、心理矫正等措施,提高残疾儿童生活质量,减轻其家庭负担。统筹开展为残疾儿童募捐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儿童平等参与教育、文化等社会活动。

(五) 学校女工委、团学校委要利用各自的工作特点,切实开展好贫困儿童的结对帮扶工作,维护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安全技能训练、文明习惯养成、兴趣爱好拓展等各种培训。同时,通过举办慰问送温暖、公益讲座、情感帮扶、结对援助等措施,组织安排具有各自特色的关爱活动;组织志愿者深入农村,关爱帮扶特殊群体未成年人,传递社会关爱、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妇联要建设发挥“儿童之家”作用,为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提供关爱服务。

(六) 学校文明办要组织、指导、协调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及会员开展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

(七) 学校财政局负责将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 各年级各班要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系统排查、录入、更新,要依托学校挂牌成立未成年人保护站,设立专(兼)职未保专干,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专(兼)职儿童福利督导员。驻村第一书记、驻村指导员和儿童福利督导员要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城乡困境儿童保障等政策宣传、定期排查走访以及其他日常工作,通过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和城乡困境儿童的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情况。儿童福利督导员要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作为主阵地,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城乡困境儿童保障等服务工作,同时兼顾做好“儿童之家”日常管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边缘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工作,是一项温暖人心、促进社会和谐的民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本系统基层单位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压实责任,确保实效。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基层,协调各乡镇村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浪儿童、边缘儿童等特殊群体未成年人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建立和完善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档案,把各项责任和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根据档案,有针对性地、长效坚持地开展管理和教育工作,促进关心关爱特殊群体未成年人活动持续开展。

根据《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2019年创建文明城市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四定”安排表》要求,各责任单位要抓好责任落实和工作落实,于11月份将工作总结报学校总务处收集汇总,另外还要提供具体经费预算、图片、票据等相关材料。

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

二〇二二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