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少工委《关于构建阶梯式成长激励体系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的指导意见》,切实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坚持“全童入队”组织发展原则,根据《云南省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工作指引》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22年春季学期“红领巾争章”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红领巾争章”活动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地进行,学校由少先队大队委牵头,成立“红领巾争章”评选小组。
组长:李文伟校长
副组长:程瑞书记、杨天华副校长、杨佳兰副校长、吴兆斌副校长
成员:三校区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德育主任、各中队辅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少先队辅导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
二、实施对象
少先队大队部全体成员及全体少先队员。
三、实施原则
1、灵活创新。达标章目的设计留有余地,根据本班实际情况开展。
2、强调教育过程,注重意识培养。达标训练要注重思想意识的培养和行为习惯的养成,引导少先队员在参与活动中受教育,在训练中长才干。
3、注重全面素质,鼓励发展特长,在突出共性培养的同时,注重鼓励个性发展,在强调全面发展的同时,注重鼓励队员特长的发挥。
四、实施程序
定章、争章、颁章、护章。
五、实施办法
1、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中国少年先锋队队员和已入学准备加入中国少年先锋队的少年儿童;
2、各级少先队组织要在已开展的“二十一佳争章”及其它奖章活动基础上,聚焦少先队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主责主业,突出党团队的血脉关系和红色基因传承,不断加深少先队员对少先队组织和标志标识内涵的认识和理解,将“红领巾奖章”评价激励体系融入少年儿童在少先队组织成长的全过程,不断增强少先队员光荣感。
六、争章设置
“红领巾奖章”围绕“从小学习做人、从小学习立志、从小学习创造”重要要求设置奖章。包括“基础章”、“特色章”和“星级章”。经过努力,达到一定的标准,即可获章。
“基础章”为必修章,是“红领巾奖章”的主体奖章,是全国各中小学统一开展全体队员必须参与评选的奖章。每年级每学期对应基础章目3个,每人每项限一枚奖章,每学期集齐3枚即可。
“特色章”是学校少工委根据工作实际,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自行设定颁发的特色奖章,作为基础章的有益补充。
“星级章”是由全国、省、市、区、校级少工委评定颁发,分为个人和集体两个类别,共设五个星级,是在“基础章”、“特色章”基础上获得的荣誉奖章。
“五星章”是“红领巾奖章”的最高等级。
个人:个人星章逐级上报
中队:集体星章逐级上报
七、章目设置
以每学年庆六一二十一佳表彰设置 “红领巾奖章”章目
备注:每位队员每学期可以争4枚章(基础章3枚+学校特色章1枚)。
八、 获章标准
个人一星章:
1、一学年来获得基础章和特色章总量达4枚;
2、能协助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的少先队员;
3、能为中队队员服务的少先队员;
4、少工委抽考考章达优秀的少先队员。
集体一星章:
1、中队重视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
2、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效果显著;
3、中队开展“红领巾奖章”争章活动有创新形式;
4、按照学校少工委要求,每月每学期认真落实好颁章总结工作。
九、考章办法与要求
由各校区提供学生名单,由评委组最终审核并公示。
少先队员要珍爱自己所获得的基础章,并用这些奖章激励自己刻苦学习,努力实践,以获得更多的基础章、学校特色章及区域特色章。辅导员应使队员们知道,他们所获得的每一枚奖章,都是进步的标志,是少先队组织给他们的少年时期留下的珍贵纪念,所以一方面要鼓励队员们的争章积极性,另一方面也要引导队员们爱章、护章,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楚雄市鹿城小学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