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000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2021年决算公开(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汇总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教育方面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贯彻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完全(高级)中学设立、调整、撤销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及其以下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
4.负责对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组织对普及9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统筹管理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市级教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督;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归口管理市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统计教育经费投入情况。
6.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人事制度改革;统筹规划全市学校教师及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和队伍建设工作;主管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履职考核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7.组织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中职、高中及全市学校招生计划;负责高中(职业高中)的学籍管理及高中毕业生会考工作。
8.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9.制定市属学校党建工作规划,负责市属学校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各学校党委(总支、支部)换届和党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文明学校的申报工作。
10.管理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负责直属事业单位和学校的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考察、考核;按干管权限和程序,组织考察、报批、任免直属学校的领导干部。
11.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信息技术现代化和远程教育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拟定全市群众体育、竞技体育、青少年体育、学校体育、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
13.组织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和学生体质监测,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监督管理高危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指导各单项体育协会及社会团体工作。
14.组织国内和省、州、市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和培养、考核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和赛风赛纪工作。
15.承办楚雄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是激情澎湃的一年,全市教育体育“十四五”发展强势开局、强势起步,着力推动“教育强市”再掀新热潮、再开新局面。全系统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和省州市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常态化疫情防控任务有效落实,教育体育领域重点工作有序展开,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积极推进,全系统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的领导。市委教育工委高度重视党建的引领作用,坚持把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加快教育现代化、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根本保证。
(1)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工作要求,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持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为全市教育体育事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深入推进基层党建工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支部规范化建设为标准,拟定2021年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与各级党组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按照《目标责任书》扎实开展工作,基层党建水平不断提升。
(3)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2021年以来,召开党组会二十八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七次,会议上对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部署,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4)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格按照楚雄市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工作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自上而下形成浓厚的党史学习教育氛围。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现实问题,着力破解学前教育“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着力解决中小学生“学业多、负担重”问题。
2.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巩固好疫情防控成果。
(1)持续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及“国家卫生城市”复评工作。
(2)常态化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阻断了疫情向校园扩散和蔓延的途径,教体系统无一例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全市252所学校按照“一校一案、 一校一策”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校园日常防控,对教室等重点场所全面清扫和消杀,不留死角;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和因病缺勤跟踪登记制度,扎实开展师生信息排查,做到不漏一人,坚决筑牢校园安全、教师返岗、学生返学“三道防线”。
3.以教育改革为契机,全面深化依法治教。
(1)教育深化改革步伐加快。站在建设教育强市的高度,拟定《楚雄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楚雄市中小学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指导意见》《楚雄市教育体育人才引进实施方案》《楚雄市高中教育综合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实施方案》《楚雄东兴中学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楚雄东兴中学教育质量综合绩效考核办法》《楚雄东兴中学生源优化保障方案》《楚雄东兴中学县管校聘实施细则》《楚雄东兴中学学校内课后服务管理服务实施方案》《楚雄东兴中学合作办学实施方案》《楚雄东兴中学新高考改革教学用房保障实施方案》并报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出台《楚雄市县管校聘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以上工作的实施,为我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升薄弱学校办学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坚实基础。
(2)依法治教治校更加深入。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深入推进,教育管理更加规范,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不断完善。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及时进行工会换届选举,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保障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管理、进行民主监督,提升学校管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学校章程建设、妇联工青少群团组织建设,群团组织工作焕发生机和活力。学校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聘请法制副校长,积极营造学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教育与法同行。充分用好课堂主阵地,积极探索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和手段,不断丰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容和载体,强化法治文化育人理念。
(3)集团化办学水平日益提升。集团化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涵盖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形成共同协商、专业研讨、互促共生的创新管理模式。全面理顺集团化学校党组织关系,集团学校校际之间实行青年教师、骨干教师的柔性流动及师徒结对,激活优质教师资源,促进优质教师资源校际共享、推广和创造,教师专业化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4.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面深化课程改革。坚持五育并举,学生核心素养得到全面发展,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遵循教育规律,围绕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的工作目标。
(1)扎实抓好教学常规的管理和督查。对中小学教学常规进行检查和教学指导,深入学校开展教学调研指导,开展对薄弱学校的专题调研督查指导,对高中进行了高质量发展专项调研,对小学教育教学情况进行了专项调研,加大对统一阅卷检测的力度,规范命题、组考监考、评卷和教学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2)积极开展教育科研及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州、市级课题的管理和研究活动,聚焦课堂,继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5.以立德树人为目标,推动素质教育根本任务落细落实。
(1)依托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辅导站,开设书法、篮球、足球、葫芦丝、儿童画、国画、中国舞、拉丁舞、新概念英语、钢琴、乒乓球、非洲手鼓、架子鼓、游泳等艺术、科技、综合实践等方面培训,培训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进一步增多,效果进一步明显,办学特色进一步突出。
(2)发挥中心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全力推进素质教育。
(3)继续抓好州级业余训练网点的训练管理工作。以组队参加云南省第二届青少年运动会为契机,对各训练网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督促,切实解决训练过程中的实际困难。
(4)制定下发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文件的相关通知,明确目标要求、工作责任、具体措施、监管机制和奖惩办法,对市教育体育系统贯彻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全面部署。
6.以激发办学活力为抓手,全力打造高素质教师队伍。
(1)师德师风建设全面加强。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各类培训的第一模块,将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纳入培养、培训、管理的全过程。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完善教师个人信用记录、教师师德述职制度、师德考核档案制度以及学校负责人定期汇报制度。
(2)通过“外引内培”,补齐师资队伍短板。择优引进优秀紧缺学科教师,为我市高中学校补充新鲜血液。
(3)做好推荐工作及教师待遇提升保障。向市委组织部推荐考察“五类人员”进乡镇,推荐考察教育体育局直属事业单位股所级领导,推荐考察、任命学校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开展了第二届“楚雄州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推荐评选工作。报送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需求、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培养需求工作。推荐上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2021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工作。推荐选拔上报2021年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工作。审批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增加薪级工资,为职务晋升的人办理了岗位变动后的岗位设置和工资审批,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审批一次性奖金,为达到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公务员正常升级工资,为符合要求的人员办理了正常退休、提前退休、因病退休、退职、丧葬抚恤、遗属补助的相关手续。
(4)做好教师培训工作。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送教下乡培训,专项培训,“国培计划”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整体推进项目培训,组建楚雄市义务教育阶段第一批名校长工作室,开展楚雄市第五期“万名校长培训计划”总结会暨第六期培训启动会,组织楚雄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素质测试,协助语委办组织实施2021年楚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
7.以公共服务体系为突破,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1)资源供给持续加大。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认真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顺利推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2)教育公平切实保障。落实政策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上学。严格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招生“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初中招生“就近划片、免试直升”制度,坚持“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坚持从源头上严格把关,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实施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教育公平。无条件保障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创新举措,建立残障、留守学生、贫困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及送教上门,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保证特殊群体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城市扩容、拆迁、进城务工等原因失学,做好重度残疾学生“送教上门”工作,实现全体教师与贫困学生双向全覆盖。
(3)惠民惠生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好“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残疾人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资助、国家、省、州关于建档立卡、城乡低保家庭等子女就读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政策等惠民政策保障到位。制定了《楚雄市脱贫攻坚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形成“普惠+特惠”“义务教育阶段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的教育精准扶贫模式。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学生资助政策做到应助尽助,切实将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到实处。
8.以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教育发展基础更加牢固。
(1)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2021年续建项目建设总面积54851平方米,概算总投资11555万元。项目有东瓜镇中心小学一期主体工程建设项目、鹿城镇初级中学综合楼、西舍路镇西中心幼儿园教学及生活辅助用房、大地基乡初级中学综合楼、东华镇中心小学综合楼、大过口乡中心民族小学综合楼、紫溪镇中心幼儿园教学及生活辅助用房等。所有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2021年新开工项目概算总投资3064.71万元,项目有东兴中学新建体育馆大门及周边绿化工程、东瓜镇中心小学拟建食堂边坡及毛石挡土墙支砌工程、楚雄市职业中学会议室改造、中山镇中心完小综合楼附属工程、龙江中学校园维修改造等。目前,各项目正在积极努力开展项目建设,部分项目已完工。
(2)体育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投资5500万元的东兴中学体育馆投入使用,填补了我市无体育馆的“空白”;投资270万元整合连片青龙河步道、鹿城小学云荫寺校区体育场、东兴中学体育馆、鹿城镇篮球场,打造东兴体育公园,更好地方便群众体育健身;将市老体协用房改扩建为720平方米的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切实满足东南片区老年人体育活动需求;新增非标准社会足球场地11块26000平方米,推动社会足球普及和发展。目前,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6平方米,常态化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 24.3 万人,为省级输送运动员18名,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355人。二是规划编制了《楚雄市“十四五”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概算投入资金304414万元(30.44亿元)。其中城市规划区社会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新建楚雄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高原体育训练基地等重点公共体育项目17个,规划面积723428平方米,项目概算总投资292120万元;乡镇及以下社会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十四五”期间规划完成乡镇及以下社会类体育场馆设施建设规划建设项目168个,规划建设面积253891平方米,概算投入资金12294万元。建设内容包括篮球场、足球场、排球场、羽毛球场、乒乓球场、综合健身器械场和健身步道等。
(3)学校安全稳定保障有力。一是全力推进校园“三防”建设,2021年投入义务教育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用于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系统、校园围墙、防冲撞设施等建设,覆盖市属义务教育阶段所有校点。二是加快推进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加快推进“一校一警”和“护学岗”工作,落实“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三是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截至目前,楚雄市有省级“平安校园”15所;州级“平安校园”46所;市级“平安校园”公办学校58所,民办学校18所。目前有10所正在申报州级“平安校园”、5所正在申报市级“平安校园”。四是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充分依托“云上学安”安全教育资源,向学生传授安全知识,不断增强师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五是协助筹建楚雄市实验中学附属学校,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为推进法治楚雄建设、平安楚雄建设夯实了基础。六是安装千里眼,节约成本抓牢安全监管权。市教育体育局建成了全市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该系统共安装摄像头6455个,覆盖全市67个主要校点。该系统的成功建设,大大节约了安全监管成本,进一步抓牢了安全主动监管权。
2021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会议精神和州、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高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为基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开创新局面,为谱写楚雄市教育体育高质量发展“奋进之篇”而努力奋斗!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楚雄市教育体育局,内设9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工委办、安全科、教育科、督导办、人事科、计财科、装备站、体育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52个。分别是:
1.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
2.楚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3.楚雄市老年体育协会办公室
4.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
5.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
6.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
7.云南省楚雄北浦中学
8.云南省楚雄金鹿中学
9.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
10.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
11.楚雄市苍岭镇初级中学
12.楚雄市吕合镇初级中学
13.楚雄市紫溪镇前进初级中学
14.楚雄市东华镇新街初级中学
15.楚雄市子午镇初级中学
16.楚雄市子午镇云龙初级中学
17.楚雄市三街镇初级中学
18.楚雄市树苴乡初级中学
19.楚雄市八角镇民族中学
20.楚雄市中山镇初级中学
21.楚雄市大过口乡民族中学
22.楚雄市西舍路镇初级中学
23.楚雄市新村镇初级中学
24.楚雄市大地基乡初级中学
25.楚雄市鹿城小学
26.楚雄市北城小学
27.楚雄市环城小学
28.楚雄市北浦小学
29.楚雄市灵秀小学
30.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小学
31.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
32.楚雄市苍岭镇中心小学
33.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
34.楚雄市紫溪镇中心小学
35.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小学
36.楚雄市子午镇中心小学
37.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小学
38.楚雄市树苴乡中心小学
39.楚雄市八角镇中心小学
40.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
41.楚雄市大过口乡中心小学
42.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心小学
43.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
44.楚雄市大地基乡中心小学
45.楚雄市鹿城幼儿园
46.楚雄市西城幼儿园
47.楚雄市北路幼儿园
48.楚雄市东城幼儿园
49.楚雄市新苗幼儿园
50.楚雄市机关幼儿园
51.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52.楚雄市茶花谷小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573人。其中:行政编制3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45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事业人员434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534。其中:离休4人,退休153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度收入合计93,323.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495.97万元,占总收入的99.11%;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827.82万元(含教育收费827.82万元)占总收入的0.89%;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2020年度收入合计96,070.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746.69万元,下降2.86%,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全市经济下滑,财力不足,财政资金紧张,对项目资金的拨付较上年减少。二是对偿还教育欠债的投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度支出合计93,386.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318.83万元,占总支出的81.72%;项目支出17,067.23万元,占总支出的18.2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2020年度支出合计96,467.7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81.68万元,下降3.19%,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全市经济下滑,财力不足,财政资金紧张,对项目资金的拨付较上年减少。二是对偿还教育欠债的投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318.83万元。2020年度用于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6,192.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84万元,增长0.1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
,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以及在职人员工资福利的政策性增长。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439.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23%,与上年73,239.61万元相比增加 199.92万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7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77%。与上年2,953.38相比减少74.0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教育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067.23万元。2020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274.7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07.52万元,下降15.82%,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全市经济下滑,财力不足,财政资金紧张,对项目资金的拨付较上年减少。二是对偿还教育欠债的投入减少。
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一是用于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经费648.78万元,二是用于教育体育专项业务经费6486.5万元,三是用于其他民生经费54.48万元,四是生均公用经费补助资金4458.34万元,五是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598.60万元,六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975.21万元。
具体项目开支用于支持学前教育、义务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中职教育的发展,推进村级幼儿园建设,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提高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探索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支持高中教育发展,完成普高招生计划,提高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和优质高中在校学生占比,提升全市高考一本上线率;推进职业教育的发展,加强职业教育专业建设,补齐短板,提升中高职学校办学能力。用于完善体育设施,促进公共体育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推进健身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百姓身边健身设施不足、健身场所功能单一、健身设施陈旧等问题;扎实推进足球场地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631.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9%。2020年度支出96,305.5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74.35万元,下降3.81%,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度全市经济下滑,财力不足,财政资金紧张,对项目资金的拨付较上年减少。二是对偿还教育欠债的投入减少。故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72,474.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4%。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体育场馆建设及体育场馆免费和低收费开放支出等群众体育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08.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0%。主要用于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等。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59.01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344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10.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95.03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02.1万元。
4.卫生健康(类)支出5,776.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重大公共卫生服务支出1.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5.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964.9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3784.44万元。
5.住房保障(类)支出4,444.2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0%。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4440.14万元,购房补贴4.0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4.46万元,支出决算为18.53万元,完成预算的41.6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7万元,完成预算的2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的21.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8.53万元比2020年度23.58万元减少5.05万元,下降21.42%。其中:2021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8.97万元与2020年度14.62万元对比减少5.65万元,下降38.65%;2021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9.56万元与2020年度8.96万元对比增加0.6万元,增长6.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制定和完善了单位内部相关管理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7万元,占48.40%;公务接待费支出9.56万元,占51.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度我系统无因公出国(境)事项和经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8.9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教育体育日常工作事务和管理改革、教育体育科研和招生考试运送试卷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9.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9.5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工作调研检查、教育项目招商引资、各类招生考试巡查及领卷送卷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7万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0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4.46万元,下降24.5%,下降主要原因是2021年控制机关运行经费,压缩办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公务接待费用等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资产总额125550.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000.33万元,固定资产121011.4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0.20万元,无形资产518.47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4989.97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560.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98.29万元,固定资产增加10442.01万元,在建工程增加20.2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4401.44平方米,账面原值171.67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857项,账面原值326.3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 |
||||||
小计 |
房屋构筑 物 |
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资产 |
|||||||||
辆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25550.47 |
4000.33 |
121011.47 |
98296.33 |
198.08 |
0 |
22517.06 |
0 |
20.20 |
518.47 |
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9.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98.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9.5%。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按照财政部门的绩效评价相关要求,通过全面细致的自评程序,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全面、科学、合理,各项目标绩效综合评价结论均为“优”级。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楚雄市教育体育系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216.04万元,支出216.04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216.0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3.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指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中的教育收费。
4.其他收入:指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行政单位预算外收入、事业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7.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8.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教育支出:指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反映用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
12.其他教育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11月1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