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0301000
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度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紫溪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一
(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
(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三
(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四
(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五
(八)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六
(九)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七
(十)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八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九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一
(十四)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二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三
(十六)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四
(十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十五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紫溪中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执行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教育方针,开展初中、高中全日制教育教学工作。学校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不忘初心、凝心聚力、砥砺前行、振兴紫溪”的办学思想,实现“志存高远、厚德积才、深思慎取、自强不息”的校风,“敬业、严谨、善导、协作”的教风和“勤学、乐学、多思、多问”的学风,达成“塑智慧教师、树优良校风、建活力校园、促全面发展”的学校发展目标,通过发展,使楚雄紫溪中学成为“楚雄州全面育人优质品牌学校”、“云南省特色办学示范学校”、”“在国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完全中学”。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我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稳步进行教育教学常规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我校在2021年度将进一步对校园软硬件进行全面提升,使教学设施进一步完善,各类馆室及设备配置更加齐全,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21年度我单位进一步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提高教师培训支出力度。
1.重视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专业人才结构。
(1)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引入人才。2021年,学校通过紧缺人才招聘引入教师12人。其中大学本科学历8人,硕士研究生学历4人,优化了学校人才结构。
(2)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学校针对不同的群体专业发展需求,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培训。一是在教师中开展校本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年级管理、班主任、教学技能、师德师风等各方面内容。二是组织教师参加中高考培训,新课程改革培训。
2.提升教师水平,完成教学任务。
(1)抓好教师队伍建设,突出教学常规管理,落实立德树人宗旨。持续加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对教师进行师风师德教育,与每一位教师签订了《师德师风承诺书》。
(2)加强教师的日常管理,完善教师的教学管理制度,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教师教案、工作手册、听课记录、作业批阅登记等相关教学资料,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3)持续强化教学常规,每周安排教务处教师值周、查课、详细记录课况,明确值周教师职责,认真履职,有效反馈教学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整改,保障教学秩序有效开展。
(4)严格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完成招生与毕业工作。
(5)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
(6)认真做好学生资助工作。学校设立学生资助中心,资助中心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3.关心教职工生活,丰富职工业余活动
学校充分发挥工会的职能,组织开展系列健身活动,在参与各项活动的过程中,教职工们既锻炼了身体、愉悦了心情,又激发了全校教职员工强烈的竞争意识和奋发有为的团队进取精神。同时想方设法的解决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困难,对生病、困难职工及时进行慰问,温暖了人心、凝聚了人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市紫溪中学。
内设机构7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总务处、教务处、政教处、教科处、创文办、信息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8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9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度收入合计6,323.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4.10万元,占总收入的98.9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69.55万元(含教育收费69.55万元),占总收入的1.1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5567.92万元相比增加755.73万元,增长13.5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聘教师12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招生学生人数增加,随之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经费增加,故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度支出合计6,260.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32万元,占总支出的80.28%;项目支出1,234.33万元,占总支出的19.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5567.92万元相比增加692.73万元,增长12.44%,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聘教师12人,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二是招生学生人数增加,随之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经费支出增加,故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紫溪中学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026.32万元。与上年5063.35万元相比减少37.03万元,下降7.31%,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12月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因财政资金紧张于2022年拨付。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24.9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1.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紫溪中学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34.33万元。与上年504.57万元相比增加729.76万元,增长144.63%,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招生学生人数增加,随之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经费支出增加;二是2021年单位融资租赁支付的本息纳入决算。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支出楚市财教〔2021〕35号文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56.2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48.08万元,电费支出1.69万元,差旅费0.37万元,维修(护)费5.83万元,培训费0.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2.支出楚市财教〔2021〕25号文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州级资金1.77万元,其中邮电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3.支出楚市财教〔2021〕33号文下达2021年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10.9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0.91万元,完成初中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保障困难学生获得相应资助,巩固义务教育学生保障机制。
4.支出楚市财教〔2021〕3号文下达结转2020年义教公用经费补助中央资金5万元,其中办公费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5.支出楚市财教〔2021〕5号文下达结转2020年义教营养餐资金9.16万元,其中生活补助9.16万元,专门用于对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6.支出楚市财教〔2021〕34号文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营养改善计划16.09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6.09万元,专门用于对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改善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
7.支出楚市财教〔2021〕16号文下达2020年第二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补助3.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3.5万元,对建档立卡进行生活补助补助,保障建档立卡户学生就学权益,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8.支出楚市财行〔2021〕1号文下达州级补助“两新”组织党建经费、党员教育经费0.31万元,其中办公费0.31万元,主要用于加强党组织建设。
9.支出楚市财教〔2021〕29号文下达2021年第一批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补助5.5万元,其中生活补助5.5万元,对建档立卡进行生活补助补助,保障建档立卡户学生就学权益,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10.支出楚市财债〔2021〕149号文下达2021年12月偿债资金245.73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45.73万元,及时支付2021年到期债利息,完成年初设定的预期目标值,防范学校债务风险。
11.支出楚市财债〔2021〕104号文下达2021年9月偿债资金255.79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55.79万元,及时支付2021年到期债利息,完成年初设定的预期目标值,防范学校债务风险。
12、支出楚市财债〔2021〕53号文下达2021年6月偿债资金260.5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60.58万元,及时支付2021年到期债利息,完成年初设定的预期目标值,防范学校债务风险。
13.支出楚市财教〔2021〕39号文下达2021年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中央直达资金96.21万元,其中生活补助14.23万元,助学金81.98万元,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进行生活补助补助,保障建档立卡户学生就学权益,确保没有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
14.支出楚市财债〔2021〕24号文下达2021年3月偿债资金266.8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266.8万元,及时支付2021年到期债利息,完成年初设定的预期目标值,防范学校债务风险。
15.支出楚市财教〔2021〕35号文下达2021年特教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中央直达资金0.8万元,其中办公费0.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0%。与上年5519.22万元相比增加734.88万元,增长13.31%,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新招聘教师12人,人员经费增加;二是招生学生人数增加,随之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学生资助经费增加;三是单位融资租赁支付的本息纳入决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类)支出4,96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4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包括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支出。其中:基本工资1346.55万元,津贴补贴1203.59万元,绩效工资772.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14万元,办公费242.73万元,基础设施建设1028.89万元,水费33.42万元,电费26.31万元,邮电费13.36万元,物业管理费8.03万元,差旅费5.13万元,维修维护费25.71万元,培训费42.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27万元,劳务费61.61万元,生活补助60.18万元,助学金81.98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8.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9%。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工资197.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1.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0.32万元。
3.卫生健康(类)支出376.6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2%。其中事业单位医疗248.6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28.04万元。
4.住房保障(类)支出29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其中住房公积金292.6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紫溪中学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6.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长0.00万元,增长0.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7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2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紫溪中学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21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市紫溪中学资产总额11570.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18.37万元,固定资产11351.7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1495.96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4.1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47.8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26.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长0万元,在建工程增长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长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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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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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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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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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11570.14 |
218.37 |
11351.77 |
9473.24 |
13.06 |
0 |
1865.47 |
0 |
0 |
0 |
0 |
||
填报说明: |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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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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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我校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21年度楚雄市紫溪中学在楚雄市政府、楚雄市教育体育局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以学生成长为核心,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促进公平和提升质量为重点,以深化改革为突破”的教育发展总体思路,以“补齐三个短板、强化三项工作、抓实三项工程”为工作重点。我校绩效评价主要问题原因分析:1.绩效目标设定未细分化。数量指标仅罗列各项资金的补助标准,未细化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2021年度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财政资金监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立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初步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组织机构方面,建立了由财务室牵头,其部门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单位工作重点及承担的具体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程序,明确了分阶段工作任务,强化了绩效在预算编制、决算执行中的全过程管理,总体情况较好。 2.建议落实好教育优先发展,教育经费优先保障的理念。建议学校提高对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制度,学校认真落实财务管理工作要求,加强财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工作指导,定期开展学校财务工作检查进一步规范财务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学校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便进一步改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1年结转事业收入63万元,用于支付学生公寓后勤社会化服务合同纠纷赔偿款,于2022年初被司法划扣。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 经济科目: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3. 功能科目: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4.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5.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如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学费、住宿费、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等)。我单位事业收入为:普通高中学费和普通高中住宿费。
楚雄市紫溪中学
2022年10月2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