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致公党楚雄市基层委: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我市中小学生在校使用手机”的提案,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共有学校247所,在校学生69339人。在网络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中,智能手机已成为人们不可或缺的生活必备品,中小学生使用智能手机的情况越发普遍,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家长为保证孩子的安全性,更是给孩子独自配备一台智能手机,留守儿童的家长为了方便联系,也给孩子独自配备一台智能手机,但家长又疏于监控,根据调查,由于中小学生自控能力较差,容易使用手机做和学习无关的事,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
一、规范管理中小学生使用手机
(一)2021年1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
(二)楚雄市教育体育局于2021年2月23日转发教育部办公厅、云南省教育厅、楚雄州教育体育局《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提出如下要求:一是广泛宣传加强引导。市属各中小学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手机管理的文件要求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家长和青少年学生知晓“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的政策要求和背景原因,引导师生家长正确看待手机管理要求,赢得社会和家长理解和支持。开学后,学校要主动召开校会、主题班团队会、家长会等进行教育引导,通过手机管理政策解读、危害案例警示、体质健康数据比对、心理健康辅导等方式,帮助学生树立合理使用手机的意识,引导家长科学参与手机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有效防止学生滥用手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二是措施有力责任明确。从2021年春季学期起,全市中小学均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要求全面实施手机管理。各学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学生手机管理的具体办法,并通过各种渠道告之家长、学生。同时于2021年3月5日前报楚雄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备案。
(三)楚雄市教育体育局转发楚雄州教育体育局、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中小学“五项管理”工作文件的通知》(楚教通〔2021〕28号)。
二、进一步针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的解决措施
(一)加强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的规范管理
1.部分学校对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的管理没有落实到位,采用口头式禁止学生携带手机进入校园的方式并不能有效降低学生携带手机进入课堂的概率。故学校在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手机使用管理规范时,要让部分学生参与探讨,让学生对自己的想法进行阐述,在听取学生的意见与想法时,将相应的计划纳入手机管理规范体系中。同时,教师在班上进行主题班会时重点讲解手机功能及危害性,让学生准确判定手机的危害,增强正确使用手机的意识。
2.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行方案,帮助学生进行手机存储。我市各学校均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设施,并且网络条件良好,能保障各学校教育教学需求,所以我市各学校原则上不允许中小学生把手机带入学校,对因在学校寄宿或父母暂时不在身边的学生以及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等确实需带手机的学生,我市大部分学校均采取进校时把手机交由班主任统一保管,有使用需求时到班主任处领取等方式以及有事家长可和班主任联系等方式来解决。
(二)重视与学生家长的共同教育
家庭教育在中小学生个人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校方与学生家长之间的沟通,通过家长讲座等方式,增强学生家长对孩子使用手机的危害性意识。并告知家长在日常生活中应树立良好的榜样,突出积极向上的奋斗精神;让学生家长在日常生活中重视网络信息及新媒体技术的了解,并增加与孩子的沟通,引导孩子正确地使用手机;并在日常生活中充当手机使用的监督人,可让孩子使用有益的学习软件,如作业帮、英语流利说、作业盒子等,当孩子在学习后可让孩子使用手机玩游戏,但要限制一定的时间,避免孩子过于沉迷游戏。对于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学生,校方应给予一定的重视,通过电话访谈与学生家长进行有效沟通,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家长进行共同教育。
(三)加强对学生心理上的疏导工作
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的指导,让中小学生远离对手机的依赖。教师在课后或课间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辅导,正确引导中小学生对自己的生活及学习进行合理安排,告知中小学生不要产生手机依赖感,并通过相关的实践教学活动、秋游、友谊联盟大会等团体活动提高中小学生对社会交际、沟通的意识。对于少部分手机依赖程度较为严重的学生,教师给予一定的关爱,在学习或生活上加强沟通,让学生产生一种信赖感,并鼓励学生尝试不带手机进入校园,适应没有手机在身边的感觉,增加自身对学习上的投入,并时刻注意学生的情况,给予一定的疏导与教育,帮助学生远离手机依赖症。
感谢您对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关注,感谢您对楚雄市教育体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楚雄市将积极采取有利措施,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