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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8-/2023-0913006 信息分类: 政策问答
发文日期: 2024-06-07
发布机构: 楚雄市民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及办理程序是什么?
号:

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及办理程序是什么?

发表时间:2024-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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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项补贴”对象是哪些?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楚雄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楚雄市户籍,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精神残疾人。

(二)办理程序是什么?

残疾人在残联办理残疾证后,系统自动推送,符合享受条件的残疾人,乡镇工作人员在残疾人“两补”系统中新增后开始发放补贴。

(三)补贴标准是什么?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为9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级残疾)1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二级残疾)90元/人.月,三、四级精神残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0元/人.月,领取低保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残疾人可同时享受残疾人困难生活补贴。

现场咨询地址:楚雄市鹿城镇茶花大道371号楚雄市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

咨询电话:0878-6168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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