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云南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及楚雄州、楚雄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按照省、州、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及市司法局审查确认,现将楚雄市统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及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负责人:刘建华
执法区域:楚雄市
执法类别:统计
办公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0号
监督电话:0878-6128788
邮编:675000
主要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云南省统计管理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统计上严惩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涉外调查管理办法》《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