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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4-/2024-1022019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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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24-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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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绩效支出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新闻出版、电影业、广播电视的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电影事业和广播电视发展,监督管理出版内容和质量,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印刷业等,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市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6.督促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有关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的管理。

7.负责牵头落实市广播电视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执行广播电视、电影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电影的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1.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发布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3.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4.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融媒体中心。受市委委托,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市属国有文化企业。

15.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市社科联开展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

16.完成州委宣传部和市委、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7.市委网信办有关职责分工。

网络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委网信办牵头建立网络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处理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与有关应急工作;楚雄市公安局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的保护,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工作;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负责信息网络视听、网络出版等业务的内容监管工作。各部门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网络安全监管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扛牢压实责任,意识形态工作落细落实。全面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筑牢守稳意识形态阵地。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常态化落实日监测处置、周分析研判、月总结报告、半年通报机制。建立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体系和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文化市场治理。开展出版发行企业年度核验、版权作品登记、知识产权保护宣传等工作,有效管好管住全市各级各类意识形态阵地。

2.高举思想旗帜,凝聚高质量发展思想共识。统筹做好理论宣传、新闻宣传、文艺宣传、社会宣传,全市上下学习氛围浓厚、学习成效明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题”“第一课题”“第一专题,推动全市党员干部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狠下功夫。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全市各党委(党组)规范开展中心组学习830余场次,州级列席旁听工作组到我市开展列席旁听1次,市级列席旁听工作组对全市30个党委(党组)开展列席旁听。开展各类巡回宣讲1400余场次,受众15余万人,制作12期《威楚鹿鸣·威楚少年说》系列理论+媒体宣讲深受大众喜爱,央级、省级媒体连续转载,每期浏览量均在200+,并被省广电局评为优秀网络视听节目。举办首届楚雄市威楚鹿鸣·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20件宣讲作品脱颖而出,有效培树了宣讲品牌、培养了宣讲人才。参加全州党的创新理论宣讲大赛荣获优秀组织奖,2件作品分别荣获一等奖、三等奖,1件作品选送参加全省理论宣讲大赛和党员教育视频观摩交流活动。四是理论学习走深走实。省委宣传部部刊《云南宣传》刊载楚雄市宣传工作经验做法。参加全州学习强国·学习达人决赛荣获16个奖项;组织5名理论人才先后参加全省学法大赛、社科学术演讲比赛等5项省州比赛,共荣获7个奖项。

3.壮大主流舆论,汇集高质量发展奋进合力。开展主题教育市委书记访谈1期,乡镇党委书记话振兴微访谈5期,刊发主题宣传报道426条。在市两会期间开设代表委员通道融媒体会客厅,有效传递两会声音。楚雄市8次在央视出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闻联播等频道先后4次重点宣传楚雄市举办彝族火把节、农民丰收节相关盛况,音乐频道《民歌中国》、财经频道《经济半小时》、农业农村频道《谁知盘中餐栏目》等专题栏目聚焦楚雄市作宣传报道;央视财经寻百强 看中国楚雄市专题在全国参与的百家城市中点赞热度达693万,居全国第二、全省第一位。在央级、省级重点媒体刊播稿件3708篇(次),比上年增长31%,完成州级下达任务数的309%。新媒体产品浏览量突破100+32条,200+12条。央视总台亚洲非洲地区语言节目中心、中国日报海外频道、新华网海外频道等10多家媒体海外频道发布楚雄市宣传稿件43条次。举办彝族火把节和农民丰收节2场四级融媒聚合直播宣传,在线观看量超过4000万(次),深挖民族文化内涵,做活文章,通过沉浸式体验宣推、MV歌曲创作、小彝妹品牌美食打造、机场视角宣推、文创产品开发等方式让中国城赋予更多的文化内涵,打响了楚雄市中国火城·火火楚雄城市文化IP。首部自主制作的影片《哀牢秘境》发行,2件作品获评省广电局网络视听推优作品,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被列为国家试点项目。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上宣传,创作的9件正能量五个一百作品获省级表扬,完成正能量网评5000余条,舆情信息省级采用86条。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120多场次,9楚雄好网民受州级表彰。楚雄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通过国家级终期考核验收,典型经验入选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全国优秀案例和首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工作报告,数字乡村云平台入选全国数字乡村创新大赛最终50个应用场景之一。

4.引领文明风尚,增强高质量发展精神力量。围绕蝉联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日巡、月督、季评推进问题整改,召开重点问题交办会4次,促改问题2万余条次。常态化推送文明行为提示短信40万条次,发布《文明之光耀楚雄》宣传片,制作8我文明·楚雄文明主题宣传广泛推送,创作一抹志愿红 文明一座城系列短视频3期。承办全省云岭V成长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者能力提升培训班,在全省推介了楚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成果。举办第二届威楚志愿汇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大赛,向省、州推送的7个优秀志愿项目全部获奖,詹家社区荣获云南省学雷锋志愿服务五个一批最美社区。成立楚雄市志愿服务联合会,全州首个文明实践基金上线运行,做法成效在《云南宣传》等重点媒体平台刊载,志愿服务工作成果在全省现场会上交流。以五大创建为抓手,高质量开展群众精神文明创建,51个单位、39个村镇、18所学校、16个家庭获评楚雄州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和楚雄州第三届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申报子午镇挖铜村、市检察院参评全国文明村镇和全国文明单位,5人获评楚雄州第八届道德模范,3人获评2023年度楚雄好人1人拟获评2023云南好人。围绕春节等节日组织开展写春联、文艺展演等12个系列活动。在3·154·23世界读书日等重要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30余场次。持续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制播移风易俗宣传片,培育文明乡风,针对高价彩礼、人情攀比、铺张浪费等移风易俗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评选新时代好少年市级30名、州级3名、省级1名。培树小红音”“青听心语等一批活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考核工作连续三年全省县级全国文明城市排名第一。

5.加快文化建设,构筑高质量发展文化支撑。融媒体中心在全州率先从公益一类改为二类,被新华社授予传播力建设先进单位。国有文艺院团改革逐步实现优秀文化成果与广大群众共享,组织开展文化惠民演出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118场次。推进公共文化云运营维护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线上线下开展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5812场次,受众达3031.18万人次,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间5处,楚雄市党群服务中心丹麓文苑入选省级最美公共文化空间。完成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万家坝古墓群二期调勘工作,持续推进国家长征文化公园(楚雄市非遗展示馆)项目建设。编辑出版《楚雄文艺》4期,高标准承办威楚新姿楚雄市建市40周年成就展、百幅作品庆丰收书画摄影展;《金沙江文艺》采用稿件9篇,一批文学作品在省级期刊发表,长篇小说《阿莫沙蒂》荣获云南省第九届文学奖,42件书法作品在云南省美术馆展出,《筑鹿新征程》等彝剧小戏小品参加全州新剧目展演获奖,出版本土儿童文学3部。参与协办书声彩云南 楚雄州全民阅读分享会·文明实践集中活动,开展世界读书日”“遇见楚雄·彝绣阅读季系列全民阅读活动。建成15个乡镇彝绣车间,带动6070名绣娘增收,争取省级文化产业扶持项目2个,建成1个省级、3个州级文化产业园区,实现产值5200万元。与楚雄师院签订合作协议,全方位做实做优楚雄彝绣。隆重举办2023楚雄彝族火把节,成功打响中国火城·火火楚雄城市文化品牌,太阳女演艺小镇和梦幻彝海首期引爆火把节。各乡镇举办系列精彩纷呈的节庆活动,子午镇以口夸被中国诗刊社授予中国诗歌艺术小镇称号。截至10月全市接待游客数同比增长128.47%,旅游收入同比增长97.29%,楚雄市连续4年获得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荣誉,上榜2023年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市榜单。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理论教育培训科、新闻宣传科、出版广电科、市委网信办秘书科5个行政科室。所属事业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不单独编报),分别是:

1.楚雄市网络安全和舆情信息中心;

2.楚雄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协调服务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

所属事业单位2个不独立核算,不单独纳入决算编报,合并在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作为1个单位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9人(离休0人,退休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5976300.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76300.0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719756.06元,下降31.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719756.06元,下降31.28%;上级补助收入增长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下降原因为财政资金紧张,拨款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5976300.04元。其中:基本支出4425813.93元,占总支出的74.06%;项目支出1550486.11元,占总支出的25.9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719756.06元,下降31.2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39232.23元,增长5.71%。项目支出减少2958988.29元,下降65.6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中央、省、州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425813.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242690.94元,占基本支出的95.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3122.99元,占基本支出的4.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50486.1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10641.67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行支出,以及先进模范的慰问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10000元,主要是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及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城乡社区支出29844.44元,主要是用于市级重点项目工作推进经费利息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0455.6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2%。与上年相比减少2225600.50元,下降27.70%,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拨款比上年减少,相应支出就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74805.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8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74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0%。主要用于中央补助地方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8617.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2%。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1751.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212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5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是因为财政未拨付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945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3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及《楚雄市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用餐标准》等文件规定,进一步管控公务接待,本年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次较上年减少。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35855.86元,下降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607.86元,下降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48.00元,下降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没有拨付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3122.99元,比上年减少86247.67元,下降32.02%,主要原因是按照节约、有效使用财政资金的原则,加之财政资金紧张,拨款较上年减少,相应资金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3122.99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的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办公室及办公设备日常维修(护)费等日常运行支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1718052.22元,其中,流动资产128175.44元,固定资产1589089.2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787.5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8676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8676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