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楚雄市财政局对楚雄市“三公”经费决算数进行统计汇总。现将楚雄市(包括市本级行政单位、事业单位、15个乡镇、高新区行政单位、开发区事业单位经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的预算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23年度,楚雄市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924.33万元,为预算数1760.85万元的52.49%,较上年1244.3万元减少319.97万元,下降25.71%。
分项构成情况是:因公出国(境)费为0万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上年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为171.54万元,为预算数454.32万元的37.76%,较上年323.6万元减少152.06万元,下降46.99%。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317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共接待2578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2.79万元,为预算数1306.54万元的57.62%,较上年920.7万元减少167.91万元,下降18.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95.31万元,为预算数274.21万元的34.76%,较上年50.2万元增加45.11万元,上升89.8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7.49万元,为预算数1032.33万元的63.69%,较上年870.5万元减少213.01万元,下降24.47%。全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5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98辆。各分项决算汇总数据均严格控制在年初预算数内。与2022年度“三公”经费各分项决算汇总数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余各项均有下降,主要原因为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数较上年多1辆,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较上年有所增加。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过“紧日子”的要求,楚雄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强化预算控制、预算执行约束及动态监控,楚雄市“三公”经费决算较上年有所下降,达到了“只减不增”的要求。
附件:1.楚雄市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楚雄市2023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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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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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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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上年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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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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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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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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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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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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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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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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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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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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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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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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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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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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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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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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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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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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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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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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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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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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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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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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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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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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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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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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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楚雄市“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