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2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是个综合的政府管理职能部门,2021年度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在党委、管委及上级各部门的正确指导下,遵照政府收支科目改革的原则,在全球经济大衰退到历史低点的严峻形势下,作紧紧围绕各项财政收支目标,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坚持“量力而行、量财办事” 的方针,全面完成了年初预算,达到年初预计的目标,顺利地开展了2021年度的工作。我单位主要负责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招商引资工作,重视优化提升营商管理工作,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环境,始终把完善政策体系、健全基础设施、深化协调服务、简化审批流程、强化科技创新、提升金融服务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前提和保障。通过成立招商服务中心,大力推行招商项目代办制和清单化管理,实行专班推进,开创了一条由创新能力向发展资本转变的新路径会同开发区有关部门编制区内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抓好全区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发布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信息;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区签约项目的审批、注册、开工的前期工作;负责已批项目资金的督促到位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网络平台,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外来投资企业认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外来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协调有关方面办理外来企事业单位在我区设立办事机构的报批、申领证照等事项,并做好备案和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分解下达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以及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考核事宜。承办区党委、管委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高新区投资促进局班子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楚雄州第十次党代会和州委经济工作会,楚雄市第十次党代会以及楚雄高新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准确把握发展定位和目标方向,主动融入云南省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培育万亿级支柱产业和千亿级优势产业以及楚雄州“1133”行动战略部署,牢固树立抓招商引资就是抓产业发展,就是促进楚雄高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意识,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比学赶超、奋勇争先,在党的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招商引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保密、平安建设、巡察整改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积极成效。
(一)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021年,签订招商项目合同17个,协议投资126.5亿元,全年完成州外到位资金165.26亿元,同比增长25.5%;其中完成省外到位资金92.58亿元,同比增长46.2%,超额完成了州、市政府下达的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二)标兵标杆及其他实干履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标兵目标及完成情况:以昆明高新区企业投资服务中心为标兵目标,成立楚雄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追赶昆明高新区。
完成情况:已完成,2021年10月与楚雄州投资促进局联合挂牌成立了楚雄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目前正积极布展进行营商环境氛围提升打造工作。
2.标杆目标及完成情况:一是引进云南“核桃云”大数据及云南核桃交易市场项目,在全省树标杆。完成情况:已签订《关于打造基于农业大数据+产业互联网智慧农业生态圈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植物蛋白产业园项目框架协议》,大数据暨“云南核桃交易市场”系统软件开发已完成,正在对接相关部门端口接通。二是率先制作楚雄高新区招商引资路线图,在全省精准招商上树标杆。完成情况:已完成,《楚雄高新区重点产业招商路线图》已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招商委会议审定,已印发相关部门及人员使用。
3.固定资产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完成固定资产任务8.94亿元,完成目标任务8.94亿元的100%。
4.项目谋划任务完成情况:2021年,谋划完成亿元以上项目35个,超目标任务10个。
(三)夯实招商基础,招商引资取得明显成效
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头号工程”抓紧抓实,五举措超额完成2021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
1.高位推动抓招商。成立由党工委、管委主要领导任主任的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统领全区招商工作,定期召开招商委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
2.健全机制抓招商。研究制定《引导主导产业创新发展招商引资实施办法(试行)》、《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试行)》等系列政策,完善政策体系。研究制定《楚雄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考核办法》,将分解下达的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3.创新方式抓招商。设立新材料和绿色制造、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绿色化工、现代服务业5个产业招商工作组,增设3个投促分局精细化、专业化招商。2021年,开展“请进来、走出去”招商活动164次,其中“走出去”27次。先后与5家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商服务协议,制定《楚雄高新区委托招商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高新区招商引资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编制《楚雄高新区重点产业招商路线图》,对全国产业布局及重点企业进行分析,实施精准招商。
4.夯实基础抓招商。围绕“2主3辅”产业规划策划包装65个招商引资项目,强化项目储备。编制印刷《投资指南》,强化招商宣传。不断完善高铁新城片区、苍岭工业园区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配套,增强承载能力。
5.强化服务抓招商。楚雄高新区与楚雄州投资促进局联合挂牌成立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楚雄高新区投资服务中心以抓项目落地稳增长为目标,大力推行项目“代办制”、“专班制”和实行项目“清单化”管理,安排专人代办项目前期手续,将项目协调服务推进目标任务责任到单位、到人,明确完成时限等专班推进,全力协调解决项目推进和企业发展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力促项目落地建设、投产达效、持续发展。
(四)其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1.切实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巩固提升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共驻共建”要求和党员“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机制,全力做好创建工作,解决实际困难,为结对的永兴社区解决2万元工作经费,开展社区服务工作20余次,参与活动人员达400多人,志愿者活动和“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活动均达到规定积分和次数要求,成效明显。
2.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保密、安全生产、平安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稳控等各项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内设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一分局、二分局、三分局、项目科;其中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1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事业编制3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27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9.9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0.00%。与上年对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714.86万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增长565.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到财政下拨到我单位账户对中小企业项目发展扶持资金,我单位专款专用下拨到云南半导体材料项目扶持资金、云南裕丰药业、云南衡楚药业项目扶持资金等,导致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较去年有所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349.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8.90万元,占总支出的17.71%;项目支出1,110.20万元,占总支出的 82.2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00万元,占总支出的 0.00%。2020年总支出671.55万元,基本支出255.87万元,项目支出415.68万元,与2021年相比总支出增加67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对中小企业扶持项目下达资金较多,做到专款专用,将相应资金拨付到企业用于企业项目的发展。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8.90万元。与2020年相对比减少16.9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减少导致基本支出人员经费的减少;因疫情影响,我单位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政策,减少外出招商引资活动推介,导致公用经费相应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8.6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0.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10.20万元;其中:1.2021年下达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用于招商引资推介会、商务接待等工作经费支出107.28万元,推动我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开展;2.云南半导体材料项目扶持资金下拨200万元,资金全额拨付到企业账户;3.云南衡楚药业项目扶持资金202.92万元,用于企业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发展;4.云南裕丰药业项目扶持资金60万元,用于企业生物医药产业的扶持发展;5.云南铭鼎药业项目扶持资金40万元,专款专用拨付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6.云南宝能药业项目托管延长租金500万元,拨付项目托管延长租金,解决企业提出困难问题,帮助企业更快更好发展。与上年对比增加694.52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下达云南川至半导体材料项目、云南衡楚药业项目、云南裕丰药业、云南铭鼎药业项目扶持资金和云南宝能药业项目托管延长租金;对应项目资金已下拨到企业账户,相比2020年增加了中小企业的项目帮扶资金,推动企业经济发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9.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55万元。与上年对比2021年增加677.55万元,主要原因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增加,项目资金为下拨给中小企业的项目扶持资金及项目托管延长租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5.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7%。主要用于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招商引资日常工作中行政运行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人员经费等开销;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8%。主要用于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1,002.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34%。主要用于下拨给中小企业发展的项目扶持资金,财政下达云南川至半导体材料项目、云南衡楚药业项目、云南裕丰药业、云南铭鼎药业项目扶持资金和云南宝能药业项目托管延长租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9%。主要用于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交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0万元,完成预算的98.66%。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的支出。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2.66万元,增长21.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66万元,增长21.9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配合疫情防控政策我单位开展招商引资推介及引进活动较少,减少项目洽谈,2021年新冠疫情得到有效管控后,我单位逐渐开展招商引资推介活动,所以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有所增长。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 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 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80万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 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0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对招商引资相关项目的洽谈研讨的公务接待,接待2208人次,总共185批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劳务费相应有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采购、外出招商差旅费、项目洽谈的接待费等日常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局部门资产总额75.9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6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43.66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26.31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7.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71.7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5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固定资产6.77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 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 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招商引资: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
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列支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奖励对招商引资有贡献的范围和个人、弥补招商引资相关业务部门经费不足、补助产业招商捆绑组工作经费、组织和参加招商引资活动、重点项目考察和客商接待、招商宣传和项目协调服务等工作。
国内商务接待:国内商务接待,是指相关单位在招商引资、贸易洽谈、商品展销等经贸活动中,接待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商务人员。
政府扶持资金:狭义上又称政府补贴资金、政府扶持资金、政府扶持项目、政府专项等,通常指的是我国政府使用财政手段通过政府与企事业、院所等单位的共同投资,促进特定领域研发投入、加速产业化成型、带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进而实现国家层面上的宏观经济目标、科研目标甚至国防目标等。政府资金通常采用“专项资金指南”的形式进行发布:一般是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宏观战略,组织相关专家制定相关领域短期目标(一般控制在2年至5年),同时制定分步计划及任务。与此同时政府主管部门根据整个任务量及权重进行财政资金配比,形成政府专项资金指南下发。可以面向社会公开的专项,企事业及其他类型单位如满足项目基本条件要求及自身项目符合指南要求,即可申报。通过审批的项目政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表现形式多为资金无偿补贴、贷款贴息、奖励鼓励等。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7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