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城市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牢牢守住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底线,杜绝重特大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确保全市社会大局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楚雄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城市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隐患整改,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事故风险,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任务
(一)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学生防溺水:重点排查学校防溺水制度机制建设、防溺水宣传警示教育情况、责任制落实等情况。
学生防交通事故:重点排查“高峰勤务”及“护学岗”落实、校园周边交通违法整治、上下学师生骑(乘)摩托车和电动车规范安全头盔佩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警示教育等情况。
校园食品安全:重点排查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及陪餐制、岗位责任制、学校食堂卫生及“三防”措施、学校食堂食材 来源、存储、加工、留样等情况。
校园消防安全:重点排查《云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贯彻落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应急演练等情况。
校园安全综合管理:重点排查学校保安配备、门卫管理、应急演练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学生欺凌防治、防性侵、防诈骗、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排查帮扶等情况。
(二)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专项整治
食品安全:优化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制度机制情况,聚焦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情况。
特种设备:检查企业落实特种设备“两个规定”情况,检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使用等情况。
(三)自建房、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自建房:全面排查城市内自建房结构是否安全、经营是否安全、是否合法合规等情况。
建筑施工:重点排查市政建设、城市建筑施工领域等重点工程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重点加强建筑施工混凝土浇筑、模板拆除、管道安装等关键工序安全管理和涉及保温材料的施工作业(包括拆除作业)、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
城镇燃气:重点排查问题“灶管阀”、老化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占压、穿越密闭空间、腐蚀泄漏等安全隐患和涉灾风险;户安检等监管。
(四)城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重点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四名一文一传”、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民政服务机构等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等。
(五)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紧盯“两重点一重大”、“小化工”、精细化工企业,集中排查整治未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进行安全设计诊断,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行政办公区、后勤保障区、集中控制区与生产作业区总图布局不合理、内外安全防护距离不足等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
烟花爆竹:全面排查治理烟花爆竹运输、储存、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整治无证无照、非法违法经营、哄抬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等行为。
(六)民爆物品专项整治
重点排查非法爆炸物品、易制爆化学品、民爆物品作业点等安全风险隐患及管控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统筹。市属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城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不搞面面俱到。
(二)严格整治要求,注重正面引导。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有苗头性、普遍性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理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反馈,有关部门要建立台账,分类整改,逐一销号,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严守督导纪律,严肃责任追究。充分运用“四不两直”、受理举报等方式,组织专业力量深入一线严督细查,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督导检查。对在安全生产上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出问题的,要严肃查处、严肃追责。拒不整改重大隐患,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各相关单位要在2025年5月底前完成城市重点领域安全生产整治阶段性工作,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从行业上推动整治工作,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组织专家、媒体共同参与,同步部署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明查暗访,指导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整治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持续巩固整治成果,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