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发改复函〔2024〕2号
王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新能源车公用共享充电桩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楚雄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规划情况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全国汽车保有量迅猛增加,为实现节能减排,促进汽车产业绿色发展,践行低碳、环保理念,近年来,我国对于促进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持续发力,陆续推出财政补贴、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车船税等优惠政策。各地也针对新能源汽车发出了减免停车费、不限行不限号、降低充电服务费等政策“红包”,云南省也同步出台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云南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若干措施》、《云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的文件,同时楚雄市积极响应中央、省、州工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楚雄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新能源汽车充电难题,助力新能源汽车“加速跑”。
楚雄市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于2019年7月开始布局规划工作,于2019年9月完成《楚雄市城区新能源智能充电桩(站)布点规划(2021-2025)》并通过市规委会评审,计划总投资金额1.9亿元,在楚雄市区内于2020年至2025年间建成9座充电站、1248套充电桩、2496支充电枪,覆盖面积达楚雄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面积的80%,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公共停车场、办公场所、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居住小区、独立充电站等设施为辅助的城市充电设施体系,基本满足约20000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二、具体办理落实情况
(一)关于王玲代表提出的“针对有条件安装充电桩的小区,由小区业主和物业进行协商统一规划,由电力部门根据小区新能源车的数量,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充电桩的数量,建设小区公用共享充电桩并管理;针对无法安装充电桩的老旧小区,在老旧小区相对集中的公共区域按需建设公用充电桩,提高充电桩使用效率。”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为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营造充电便利化环境,激发社会新能源汽车购买热情,推动绿色发展。楚雄市全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截至目前由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鹿城供电局以及相关企业已累计建成充换电站(点)60个,充电桩365个,交直流充电枪516支。截至2023年8月31日,楚雄市已完成城区及15个乡镇的充电设施全覆盖,形成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为新能源汽车普及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满足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为人民群众“绿色出行”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充电服务。
(二)关于王玲代表提出的“加大在营业网点、办公基地、政府机关、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规划建设充电桩。”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并积极对接楚雄鹿城供电局,要求楚雄鹿城供电局每年收集有建充电站需求的小区、营业网点、办公基地、政府机关、公共停车场等公共区域,并组织现场勘查,并对选址附近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进行调研,对具备建站条件的上报需求至楚雄供电局进行评估,评估通过后进行充电站建设。
(三)关于王玲代表提出的“对于充电桩的日常安全使用监督管理,建议市人民政府统筹,明确充电桩规划建设、监管部门和社区等各方的职责,并出台充电桩建设监管标准规范。”的建议
我局已采纳,2018年4月楚雄市委、市政府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决策部署,将楚雄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特许经营权划入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业务归口将该特许经营权授予楚雄市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由该公司根据楚雄市电动汽车保有量及增长量制定了《楚雄市城区新能源智能充电桩(站)布点规划(2021-2025)》方案,目前楚雄市建成的电动汽车充电站(桩)均参照该规划布点实施。同时楚雄市建成的充电基础设施为全天24小时营业,车主可通过“彩云充”APP或特来电、顺易充小程序实现查找充电站、导航、扫描充电、结算、开票等“一站式”操作。同时运营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卫生及现场秩序维护,为车主营造整洁、有序的停车环境,极大地方便了新能源车主。下一步,我们将以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高效运营为核心,结合充电桩的布局和覆盖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彩云充”APP和小程序功能模块,实现对充电桩的集中管控、运维调度、用户服务等多项功能,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充电服务效能。
三、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根据《楚雄市城区新能源智能充电桩(站)布点规划(2021-2025)》,为持续延伸充电网络末端,给群众绿色出行提供便利。楚雄市将持续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工作部署,结合电动汽车发展趋势,按照“车桩相适、适度超前”原则,推进电网规划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相融合,持续加快完善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完善乡镇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到2025年,基本建成分级明确、适当预留的服务网络,中心城区充电设施按照15分钟可达进行布置,中心城区公用充电基础设施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在市域范围内形成以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生态车位为主体的城市充电设施体系,同时将楚雄市内运营的充电基础设施统一接入云南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监管平台,提升楚雄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网络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