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市政通〔2023〕31号
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属各部门:
《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已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