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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cxs002-/2022-0928001 信息分类: 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4-03-01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鹿城供电局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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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鹿城供电局收费标准

发表时间: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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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鹿城供电局收费标准

电费收费标准: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户按云南电网销售电价表目录电价收取;工商业用户按市场化交易或代购电电价结算。收费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代收费(高可靠性费):收费依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继续执行降低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标准文件的通知》

违约金标准: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用户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

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其他用户: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欠度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