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海燕、张殿洪委员:
您提出“关于楚雄城区道路停车收费实行由政府公益化运作人性化收费的提案”,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经面商,现答复如下:
楚雄市目前停车配置资源紧张,在供需缺口大、矛盾突出的路段如商场、农贸市场,经常出现停车难、找车位难,无奈之下取消购物计划,以及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等现象,破坏了文明城市的形象,对市民的生活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为积极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不同路段差别收费、停车时间累进加价等措施提高停车位资源配置和利用率、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保障停车有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楚雄市决定对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收费管理。
一、楚雄市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不存在商业化收费性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停车服务经营单位按照政府制定的价格进行收费。日常运营现在由政府委托给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其中老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原由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自2018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特许经营权划拨给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开发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原由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2017年12月为规劝市民文明停车,引导停车入位,禁止市民乱停乱放 ,开发区暂停收取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至2019年10月经开发区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采取承包经营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由昆明豪宇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标,自12月开始收取城市道路停车收费。2020年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特许经营权划拨给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主管单位仍然是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楚雄经开区(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政策依据: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116号)精神,市政公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包含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及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等有偿使用收入,收费遵守《价格法》等有关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价费,包括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举报投诉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对占用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的车辆收取停车服务收费,收取的属于城市道路占用费,是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三、现执行收费标准。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管理,2015年通过集体审议、价格听证等程序,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并报请市人大审查备案,市发改局发文《关于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楚发改通〔2015〕16号),从2015年3月起执行城市道路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收费范围和对象为使用在楚雄市老城区及开发区主要道路内由公安交警、城管、交运、住建部门划定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单位和个人,并制定了一系列的减免措施。停车服务收费路段划分为三类,根据不同路段和停放持续时间不同制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停车服务收费时段为8:00至22:00时。
(一)具体收费标准:一类路段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上至1小时每车收费4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二类路段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上至1小时每车收费3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三类路段每次停放前30分钟内免收(含30分钟),30分钟以上至1小时每车收费2元,每车连续停放超过1小时以上,按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加收1元,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收费。
2015年至今,由于城市规划建设,新增加了很多路段及增加的停车位,根据停车供需状况差异,道路路网分布、公共交通发展水平、交通拥堵状况等因素进行类别划分。目前,高新区一类路段10条,二类路段24条,三类路段16条,一类路段不多。
(二)落实停车服务收费减免措施。按照根据省物价局、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楚发改收费〔2017〕637号)文件执行,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救灾车、工程抢险车免收停车服务费;根据市发改局《转发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优惠政策有关问题文件的通知》(楚市发改通〔2020〕44号),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含市政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政府财政性资金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场、库、泊位),对新能源汽车2小时内(含2小时)免收停车服务费。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优惠至2022年12月31日。
(三)现楚雄市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加强管理,并采取措施缓解停车需求矛盾,在面对固定有停车需求的车主均可采取包月优惠的方式,自愿选择到偏僻位置停车的,加大优惠幅度,以此来降低车主负担。忘记扫码的,收费公司一是加强了收费员的巡逻值守,对忘记扫码的车主及时在手持POS机上进行驶离操作,二是完善收费系统,车主存在累计欠费问题的,在扫码时从清单时可查询具体欠费情况。
城市道路停车服务主要是为了向市民提供短时停车便利,使用收费手段有利于加快停车资源流转速度、引导市民减少不必要的机动车出行,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造成交通拥堵的现象,保障停车有序,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维护好文明城市的形象。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的管理,一是规范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和公示内容,加大收费标准和减免政策宣传力度;二是主管部门加强对收费企业和收费员的管理,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收费人员服务素质,提升停车管理服务质量;三是收费企业加强成本核算,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标准审批按照相关价格法规规定,严格进行成本调查,按法定程序审批;四是不断完善路段类别划分,着力缓解交通拥堵,让市民收益。
感谢您对我市各项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