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2日,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楚雄市强外贸三年行动(2023—2025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为便于各级各部门、经营主体、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宣传、落实、享受,推动政策直达快享,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外贸是推进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为贯彻落实《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强外贸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16号)精神,更好地发挥外贸在推动楚雄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的重要作用,显著提升楚雄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水平,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以“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大贸易带动大产业”要求,结合楚雄市实际,制定了《三年行动》。
二、主要内容
《三年行动》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州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聚焦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按照以“大通道带动大物流、大物流带动大贸易、大贸易带动大产业”的要求,从贸易产业融合、主体培育壮大、贸易新动能培育、平台能级提升级、国际市场开拓、强服务优环境6个方面,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助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提出的目标为力争到202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8亿元以上。
第二部分是重点任务。包括实施6个方面行动18条任务:一是做大贸易总量。推动化工、有色金属、高原特色农业等传统产业升级。依托园区优势,加大力度推动绿色硅、绿色铜、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集聚发展,打造外向型产业高地。扩大外贸出口,培育以质量、技术、品牌、服务为核心的外贸竞争新优势。用好进口贴息政策,扩大产业发展所需的资源、重要生产资料、民生产品进口、生产性服务进口和旅游进口。二是壮大外贸主体。鼓励生产型、流通型企业和商户开展进出口贸易,引进生产型进出口企业、集聚一批贸易总部企业。建立完善贸易骨干企业跟踪联系和精准施策机制。引进一批支撑带动作用强、示范引领优势明显、外向度高的外资企业,促进带动外贸发展。三是培育贸易新动能。加快发展加工贸易,推动楚雄市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提升承接加工贸易产业转移能力,积极培育高附加值服务贸易,推动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四是提升平台能级。充分发挥楚雄国家高新区和省级产业园区等稳外贸稳外资主阵地作用,促进区域内外生产加工、物流和服务业深度融合。发挥外贸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做优主导产业,完善配套产业,开展促进外贸发展活动,提升基地影响力和辐射面。五是开拓国际市场。加强“一国一策”研究,帮助企业快速建立与潜在市场联系,立足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寻找贸易机会。开展好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南亚博览会等参会参展组织工作,帮助企业抢抓订单,开拓市场。六是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昆明海关对接协调,加快推进滇中海关驻楚雄办事处筹建工作,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实施物流枢纽建设和物流体系培育工程,进一步完善跨境物流基础设施,畅通物流网络。提升出口退税智能申报水平,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和限时办结,深化部门数据共享,落实企业分类管理制度。加大金融支持,鼓励企业使用人民币进行外贸进出口结算,降低汇率风险。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运行分析调度;三是强化人才支撑。
三、主要特点
(一)与规划有效衔接。《三年行动》认真对接《“十四五”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与《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强外贸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47号)、《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强外贸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楚政办通〔2024〕16号)等系列文件精神及行动部署保持一致、有效衔接,做到方向明确、任务具体。
(二)把握工作重点。《三年行动》立足当前楚雄市外贸发展的实际,认真分析面临的困难问题,有力有效的提出行动计划与措施,具有计划性、实施性、行动性。
(三)明确责任分工。结合目标任务,每项计划都明确责任单位,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年行动》印发时,2023年11月30日印发的《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推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的通知》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