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9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楚雄高新区管委会主任罗兴贵主持召开第十届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楚雄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鲁潜(分管日常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杨洋,副市长周增先、张梅、张海、张正明,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朱学聪出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暨考核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听取了全市上半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4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分别研究了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意见。会议还研究了其他议题。
会议要求:
一、全市上下要以极高的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部署及省、州要求,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要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认真清理排查“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特别是义务教育学生辍学、农村供水保障问题;要严格执行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要围绕行业职责,把促进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关键抓手,抓实增收工作;要及时总结、提炼具有楚雄市特点的典型经验及做法,打造在全州、全省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特色典型。
二、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安全”要求,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汲取各类事故教训,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突出做好群众身边的风险隐患、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隐患安全排查工作,努力把风险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要统筹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监测预警,严格执行预警响应联动机制,科学高效开展抢险救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认真落实值班值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灾害事故;要严格按照《楚雄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工作要求,着力抓好9项具体行动,实现安全生产水平实现大幅提升,经济社会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各类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兴旺,市政协副主席刘云波,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党委书记李庆华,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属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相关乡镇及市属相关部门负责人按议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