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市属各部门,楚雄高新区各部门: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楚雄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等有关规定及要求,现将《2024年楚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规定及要求,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未严格履行法定程序的,不得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楚雄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完成时间 |
1 |
楚雄市城市建设被征地拆迁群众安置五年行动方案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底 |
2 |
楚雄市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楚雄市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
市民政局 |
2024年8月底 |
3 |
楚雄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修订)、楚雄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8月底 |
4 |
楚雄市乡村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5年) |
市文化和旅游局 |
2024年6月底 |
5 |
楚雄市中心区域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自建房审批和验收指导意见 |
市自然资源局 |
2024年7月底 |
6 |
楚雄市水网建设规划 |
市水务局 |
2024年11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