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开端,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迈向基本现代化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州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不断提高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制定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云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云南省“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征求意见稿》和《楚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与形势展望
第一节 “十三五”主要发展成效
“十三五”期间,全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不断完善,防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高,统筹协调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一、应急组织领导不断加强
完善统筹协调、分工负责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市委、市人民政府统筹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加强防灾减灾工程、监测预警预报、科技减灾、应急处置、应急救助等能力建设。乡镇党委、政府履行防灾减灾、应急救灾、恢复重建主体,市、乡镇、村(社区)三级建立健全统一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机构,统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在15个乡镇成立应急办公室,应急管理机构健全完善。对达到启动I、Ⅱ、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减灾委员会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受灾乡镇党委、政府在灾害应对中履行主体责任。对未达到启动市级Ⅲ级以上救灾应急响应等级的自然灾害,在市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受灾乡镇党委、政府根据本区域应急预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初步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对突发事件综合能力显著增强。
二、体制机制不断完善,法治化水平持续提高
(一)建立“1+4”应急管理指挥机制。制定出台《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成立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构建“一委四部”应急管理指挥救援体系。即: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进一步规范救灾处置流程,全面提高全市防灾减灾、抗灾救灾综合水平。
(二)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军地协同机制健全完善。建立以市人武部牵头的以辖区内驻军驻警部队为骨干、各专业救援队伍为依托的灾害救援组织。市人武部协调各驻楚部队建立不低于600人的机动救援队伍,市组建不低于200人的救援队伍,乡镇组建不低于100人的救援队伍,村委会(社区)组建不低于50人的救援队伍,村(居)民小组组建不低于30人的救援队伍。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建立健全具有山地特色的应急救援体系。充分发挥直升飞机和无人机在复杂山地条件下开展灾情侦查、信息搜集、人员输送、物资投送、紧急医疗救援等方面的优势,打造平战结合、多方协同、全面覆盖、反应迅速 的空中救援体系,加强灾害速评特别是地震灾害速评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完善市救灾物资储备库制度建设,持续实施市级财政每年不低于50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备配套政策,加强储备库建设管理,按照每个乡镇储备点州补助10万元、市配套5万元标准,实施8个边远、多灾易灾山区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
(三)健全恢复重建工作机制。结合全市恢复重建成功经验和模式,启动I、II、Ⅲ级救灾应急响应的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恢复重建规划报州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完善灾前预防机制。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建立健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明确发布流程和责任权限。统一各部门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出口。规范灾害现场应急处置新闻发布,视情况设立临时新闻中心,统一对外发布灾情。群众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居民应急救护技能培训和逃生避险演练,鼓励支持以家庭为单元储备救灾应急物资,提升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市、乡镇、村(社区)和涉灾部门按3211比例配备各级专兼职灾害信息员,全面负责辖区内各类灾害信息的收集及上报,确保灾害信息收集渠道畅通。建成纵向连接州、市、乡镇、村委会(社区),横向对接市应急管理、民政、自然资源、地震、气象、水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等部门,以自然灾害大数据库为核心的标准统一、接口完善的灾害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形成全要素数据资源体系。凡财政投入建设的涉灾相关数据,均与综合信息平台共享。
建成“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全市纳入第一批信息化平台建设企业41户,其中非煤矿山23户,建材加工11户,危化4户,重点工贸3户。2020年末,完成应急部门端口22个目录系统信息收集、录入,通过国家应急指挥综合业务系统上报灾害、安全生产等信息报告36期;完成州应急监管平台信息录入,收集监管企业信息98户,地质灾害点信息92处,应急监管平台信息实现一张图管理。初步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应急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
四、防灾减灾基础得到加强
提高建筑和公共基础设施抗灾能力。严格执行新一代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抗震设防标准,聚焦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固工程,重点加强设防烈度VII度以上农村危房改造。“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成效明显,彝海社区、青龙社区、学桥社区、灵秀社区4个社区成功创建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强化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日常管护,建成城区避难场所6个,其中:II级避难场所1个,III级避难场所5个,累计用地面积245740平方米,可容纳避险人数66836人;应急物资储备逐年增强,建成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7处,实现应急物资储备218.01万元以上。
五、应急救援预案体系逐步完善
2016年、2020年2次修订《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汇编》,收录《楚雄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楚雄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7个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提出明确要求。
六、应急救援能力不断加强
(一)专职应急救援力量进一步增强。2020年末,消防救援大队有总人数43人,其中,消防干部8人,消防员17人,消防专职队员7人,消防文员11人。车辆由举高喷射车、抢险救援车、水灌车、主战消防车、云梯车、运兵车、宣传车、指挥车、执法保障车辆等组成,基本个人防护装备齐全完备,能够在发生灾害时快速、高效、有序开展防灾减灾救援应急处置。全市组建市级专业扑火队5支140人,驻西山一支40人,驻紫溪山一支25人,驻哀牢山一支25人,驻三尖山一支20人,驻白竹山一支20人;15个乡镇及9个防火责任单位组建24支500人的森林防火专业队;市级和乡镇组建森林防火应急队16支850人,村组森林防火义务队456支9130人。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常态化开展扑火人员基础知识、安全避险常识、扑火机具的维修保养使用、扑火战法运用等知识培训演练工作。
(二)建立乡镇级救援体系。15个乡镇根据新时期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要求,组建近10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分别为镇村组三级构建平台,日常兼顾工作,有灾害就全体出动形成救援模式。各乡镇在政府办公室设立应急救灾救援指挥平台,充分调动应急及实现与各级应急指挥互联互通,全面加强地震、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救援处置的能力建设。
(三)加强与民间救援组织合作。楚雄蓝天救援队是一支由民间志愿者自发组建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目前,队伍注册在编正式队员48人、志愿者200余名、聘请专业领域技术顾问10余名。队伍人员年龄结构从22岁至55岁。并形成人员部署覆盖全州的网络型应急响应体系,实现日常24小时值班,对大中型灾害发生具备5分钟响应、30分钟完成队员出队备勤准备。
第二节 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规划实施成效显著,但与中央和省州提出的实现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要求相比,仍有较大差距。
一、存在的问题和差距
(一)体制机制建设有待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尚待完善,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议事协调机构有待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职责边界尚未完全清晰;多部门、跨区域协同联动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尚未形成各方齐抓共管、协同配合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新格局。
(二)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领域基础设施灾害抵御能力有待加强。城乡老旧危房抗震能力较弱,城市给排水等设施尚待完善。部分河流、水库等防洪标准偏低。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建设、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亟须提升。部分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存在征地困难或经费保障力度不足等问题。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与安全生产要求差距较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时有发生。
(三)数字治理能力有待提升。灾害数据资源之间存在“纵向分割”“横向独立”现象,数据壁垒问题较为突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科学化、标准化、数字化、精准化程度有待提高,数字应急能力亟须提升。
(四)基层应急治理能力有待提升。基层应急组织体系不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较弱。亟须构建起基层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亟须构建起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应急治理平台。
(五)灾害风险应对准备有待增强。城市高风险、农村不设防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改变;现场指挥协调机制和应急联动机制有待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尚待优化;重大灾害风险分散能力较弱。政府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力量有待加强。重大灾害风险防范面临较为严峻挑战。
(六)灾害社会治理水平有待提高。专业人才教育培养、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体系不健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淡薄,普遍缺乏避灾自救技能。
二、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严峻。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资源消耗不断增长,人类工程活动不断加速,对环境压力不断增大。全市地质、气象等灾害易发、多发、频发的趋势将继续存在。楚雄市处于地震高发区域,地质构造复杂,新构造运动强烈。地势西北高,东南低,从西北向东南倾斜,最高山峰海拔2916.1米,最低点海拔691米。市境地貌可分为山间盆地、中山浅切割宽谷、中山深切割峡谷三大地貌单元。区域地质环境脆弱,是全州自然灾害易发区和高发区之一,地质灾害隐患点具有“点多、面广”的特点。地震灾害频发,导致山体崩塌、滑坡及山洪泥石流等次生灾害高发频发,灾情重、损失大。
(二)极端气候造成的灾害防治形势不容乐观。楚雄市全年70%左右的降水集中在5-9月,集中降水导致水害发生的频率和可能性急骤增加。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气候异常,暴雨、冰雹、干旱等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加之水利设施仍比较薄弱,抵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不强。在每年的10月至次年的4月,由于干旱而引起的自然灾害、火灾频发,形势较为严峻。
(三)综合防灾减灾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受历史和自然条件所限,全市仍有相当多数的人口仍分布自然灾害严重的地区,危害大、险情重。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有限,部分建筑达不到设防标准。尤其是山区,经济社会发展仍相对滞后,农村主要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建筑质量标准普遍不高,抵御灾害的能力仍显薄弱。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模式尚需进一步探索和完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社会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尚需提高,避灾、自救互救的知识和技能仍显不足。
(四)企业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加大。目前安全生产工作仍处在政府和部门依法强制推动阶段,日常安全监管未真正做到“全覆盖”,使一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长期游离于安全监管视线之外。经济利益驱动致使一些企业忽略安全生产,只抓经济利益,甚至有些企业与监管部门玩起“捉迷藏”游戏。在新形势下,给监管部门提出了新课题。
第三节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深度调整期、百年未遇之大疫情持续影响期和“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这三个百年大局相互叠加、交互作用,塑造了新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更趋复杂、更加多元、更多变化的时代背景。我市自然灾害防治体系与防治能力现代化进程中将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和新机遇。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更严要求。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党中央要求“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衡量执政党领导力、检验政府执行力、评判国家动员力、彰显民族凝聚力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强调“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发展巨灾保险,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针对重特大灾害风险的研判,省委省政府提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能力显著增强,自然灾害防御水平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显著增强”的工作要求。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对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提出了更新要求。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安全是人民的基本需求,是美好生活的前提与基础。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人民群众对更加安全、更加美好的生活充满期待,需求侧发生了重要变化。这为深化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了强大推力。
一、各级重视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政治基础
国家和省州都将“防灾减灾”纳入国民经济规划,成立相应防灾减灾管理机构,全面完善防灾减灾机制,为楚雄市加强防灾减灾工作创造了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
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防灾减灾提供了重要物质基础
“十三五”期间,全市经济步入良性发展轨道,取得较好成绩。随着经济逐年稳健增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升,为防灾减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为快速救灾救援提供了便利条件
“十三五”期间,全市应急救灾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为灾后快速救援救助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资保障。综合交通建设能力提升和“村村通”工程为通向灾区多通道快速救灾救援提供了交通保障。精准扶贫和新农村建设等重大战略部署和实施也为加快防灾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先决条件。
四、科学技术发展为防灾减灾提供了强有力手段
“十三五”期间,建成的“互联网+企业生产”信息化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并接入市级、州级指挥中心平台,实现非煤矿山、商砼、加气砖行业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初步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了应急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无线通信、卫星应用、无人机、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化高新技术及设备装备的应用,为防灾减灾应急响应和决策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第二章 总体思路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全会、省委省政府楚雄现场办公会、州委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秉持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救灾理念,按照“全灾种、大应急”任务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将防灾减灾救灾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楚雄行动,紧扣省委省政府对楚雄发展的定位和要求,紧紧围绕楚雄市做好“党建引领、经济提质、城市升级、乡村出彩、人民幸福”五篇文章和努力把楚雄市打造成为滇中崛起增长极核心引擎、现代农业示范区标杆、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样板的发展思路,推动楚雄市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减灾。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自然规律,以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防灾减灾根本,以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工作重点,坚持以防为主、防救结合,科学规划、主动避灾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治措施,规范有序地开展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促进防灾减灾能力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运、社会参与、专家支持,形成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防灾减灾。以政府专业救援力量为主,积极倡导发展社会救援力量,形成了人员部署覆盖全州的网络型应急响应体系。
三、预防为主,综合减灾。以科学评估为依据,以项目为依托,以科技为支撑,以能力建设为保障,加强调查评价、群防群测、监测预警、工程防治、宣传教育、科技推广等综合防范,坚持防灾、减灾和救灾相结合,协同推进自然灾害防治管理各个环节的工作。
四、依法依规,逐级负责。将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部门政绩考核,实行各部门逐级负责制,依法依规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坚持市级统筹指导、乡(镇)就近指挥的分级负责原则,明确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五、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面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区域战略布局,突出综合防灾减灾重点,逐步推进,着力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搞好各种平台和预警系统建设,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有机统一。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体系。通过推进应急管理工作,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强应急管理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构建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设符合标准的应急平台和专业化、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保障体系,形成政府统筹协调、社会广泛参与、防范严密到位、处置快捷高效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应急综合管理能力全面加强,社会协同应对能力进一步提升,生命安全保护能力再上新台阶。
二、分项目标
(一)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提升。突发事件风险管控体系基本形成,完成公共安全风险评估并编制公共安全风险清单;城乡社区和基础设施抗灾能力稳步提升,应急避难场所满足常住人口紧急避难需求;乡镇应急管理能力标准化建设和行政村(社区)应急服务站(点)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综合应急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应急平台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互通共享的立体化应急通信服务保障网络基本形成,应急物资综合保障能力快速提升。
(三)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专业性应急志愿者队伍快速发展,应急产业产值大幅增长,物联网、大数据、北斗导航等新技术在应急领域广泛应用。
(四)应急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恢复与重建等各环节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应急预案管理更加规范,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提高;适应区域协同发展和公共安全形势需要的跨区域应急管理合作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十四五”防灾减灾工作主要任务
第一节 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现代化建设
一、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各环节责任和措施。要实施精准治理,预警发布要精准,抢险救援要精准,恢复重建要精准,监管执法要精准要求。要切实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完善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预案体系。一是加快预案编制进度,在抓紧制订完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同时,继续加强对各部门、各层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切实做到有组织、有计划,形成相互衔接、完整配套的应急预案体系。二是实行预案动态管理。根据社会发展形势和各级部门实际工作任务的变化对已制定完成的预案实行动态管理,扎实推进各类预案的组织实施和应急演练,并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不断修订和完善,提高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优化整合各类科技资源,推进应急管理科技自主创新,依靠科技提高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加强关键技术研发,提高突发事件响应和处置能力。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大势,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要求。要充分抓住国家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的契机,健全完善全市应急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管理系统,健全完善信息系统平台综合利用功能,实现国家、省、州、县四级纵向共享和应急要素保障部门的横向共享,大幅提升应急管理指挥平台的数据、视频、传输、指挥、调度等功能的集中、统一、高效,满足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形成迅速、高效、精准的应急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处置体系。
三、配齐配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应急救援队伍。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国家综合性救援力量建设,采取与地方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相结合和建立共训共练、救援合作机制等方式,发挥好各方面力量作用。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战斗力建设,抓紧补短板、强弱项,提高各类灾害事故救援能力要求。要坚持“专兼结合”“一专多能、一队多用”的原则,整合现有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资源,尽快配齐配强市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实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加强公安消防、抗洪抢险、森林消防、应急通信、道路抢通、电力抢修、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专业队伍以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各乡镇、村委会(社区)要重点加强维稳调解、民兵应急救援、义务消防队、卫生医疗、事故救援等应急队伍和义务应急队伍建设;企业单位要加强专门应急队伍、保卫人员、消防队等应急队伍建设。加强治安巡逻、防暴突击、公共卫生、抢险救灾等应急队伍之间的合作,组织联合培训、联合演练,提高合成应急、协同应急的能力。
四、健全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强调,要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把应急物资保障作为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尽快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要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用得上。对短期可能出现的物资供应短缺,建立集中生产调度机制,统一组织原材料供应、安排定点生产、规范质量标准,确保应急物资保障有序有力。要健全国家储备体系,科学调整储备的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要建立国家统一的应急物资采购供应体系,对应急救援物资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配送,推动应急物资供应保障网更加高效安全可控。结合我市人口数量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物资储备分类,量化物资储备任务,完善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建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法律、行政、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
第二节 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固定避难场所空间布局建设
固定避难场所以防灾避难单元为单位,按避难人员不低于规划居住人口的30%进行配置,中心地区还应适当考虑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安全入口。全市共选址布局固定避难场所30处,有效用地面积约114.33平方公里,可容纳32.19万人避难生活。目前已建成投入使用固定避难场所有市民广场、小花山小学、东兴中学、峨碌公园、彝海公园、太阳历公园、网球公园等。“十四五”期间还需要重点建设22处。
二、楚雄市消防应急中心空间布局建设
楚雄市消防应急中心(楚雄市二中队东南片区消防站),建设选址:东南片区磨盘山。建设年限2021-2025年前。建设规模:新建东南片区消防站1个,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个,用地面积30亩,项目总投资3900万元。
三、楚雄市应急救援中心空间布局建设
楚雄市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选址:东南片区(未立项)。建设年限2021-2025年。建设规模:新建楚雄市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中心1个,楚雄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1个,楚雄市应急救援大队营房、训练场、物资储备库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50亩,项目总投资1亿元。
第四章 “十四五”项目规划
结合实际与发展需要,共谋划梳理“十四五”期间防灾减灾救灾重点工程6类30项,计划总投资30.67亿元。楚雄市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亿元;楚雄市山区乡镇应急救援中队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7亿元;应急网络建设项目,覆盖15个乡镇、满足州市乡镇及市级相关部门互联互通的通信网络,计划总投资0.92亿元;采购更新应急救援装备2项,主要采购应急指挥特种车辆(消防作业车10车、应急通信车4辆、应急救援指挥车10辆、运兵车20辆、装备运输车10辆、机动水罐作业车10辆等)、应急救援特种专业设备装备(地震救援装备、河流库塘救援装备、综合救援装备等),计划总投资1.4亿元;建设应急避难场所22个,依托城区公园、学校、广场等建设应急避难场所,计划总投资17.35亿元;建设培训演练基地项目3个,分别建设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基地、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培训演练基地、森林草原火险防灾减灾救灾培训演练基地,计划总投资3亿元。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综合防灾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防灾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要抓好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项目的落实;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因地制宜,强化实施,确保规划目标完成好,主要任务落实好,重大项目实施好。
第二节 完善防灾减灾工作体制机制
市防灾减灾委员会统一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和实施保障机制;加强市、镇(乡)两级组织的综合协调职能,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确保全市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目标实现。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增加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让防灾减灾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三节 强化资金保障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统筹发挥好政府资金和市场资金的作用。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防灾减灾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能力,完善防灾减灾经费分担机制,加强防灾减灾资金管理和使用,健全救灾补助项目,规范补助标准。通过政府扶持和引导,开辟自然灾害的商业保险和社会融资;广泛开展社会捐款活动;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防灾减灾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多元补偿机制。
第四节 落实防灾减灾政策措施
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制度,防灾减灾委员会要及时收取上级各部门下发的防灾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及时传达给各部门。防灾减灾委员会根据上级要求精神及时制定符合本市实际情况的政策措施,并推进落实。使防灾减灾工作有法可依,依法依规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第五节 依托科技,培养人才
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逐步提高科技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灾害综合防御、应急物资储备运输、应急救援保障等方面的贡献率。引进和吸收先进的科学技术和设备,推进我市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等相对落后领域的科技进步,提高跨行业、跨部门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提高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效率和效益,推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和实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战略,建设人才培养体系。从不同渠道招募引进急需的人才充实到应急救援队伍中来,同时注重现有人员的培养、培训,采取脱岗培训、训战结合等方式,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专业素质,提高各岗位履职能力,为防灾减灾事业提供充足的人才保障和支持。
第六节 强化监督检查
防灾减灾委员会要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制度,强化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规划实施成效。救灾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编写规划实施中期和期末进展情况报告,为政府防灾减灾工作决策做好服务。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1.楚雄市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项目规划(2021-2025)表
2.楚雄市室外避难场所规划表及功能分布表
附件1: 楚雄市防灾减灾“十四五”项目(2021-2025)表
楚雄市防灾减灾“十四五”项目规划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年限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万元) |
责任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楚雄市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 |
新建楚雄市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中心1个,楚雄市应急指挥中心1个,楚雄市应急救援大队营房、训练场、物资储备库及附属设施,用地面积50亩 |
2025年前 |
东南片区 |
10000 |
市应急管理局 |
|
2 |
楚雄市山区乡镇应急救援中队建设项目 |
新建应急宣传教育培训中心、应急救援大队营房、训练场、物资储备库及附属设施, |
2025年前 |
山区7个乡镇 |
70000 |
市应急管理局 |
|
3 |
应急通信网络建设项目 |
满足州、市(含部门)、乡镇互联互通的应急通信网络(无线对讲系统)1套 |
2025年前 |
15个乡镇及市级部门 |
9200 |
市应急管理局 |
|
4 |
采购应急指挥救援特种车辆 |
消防作业车(含百米高层)10辆、应急通信车辆4辆、应急救援指挥车10辆、运兵车20辆、装备运输车10辆、机动水罐作业车辆10辆 |
2025年前 |
8000 |
市应急管理局 |
||
5 |
采购应急救援特种专业设备装备 |
地震救援装备500万元;库塘河流救援装备300万元;综合救援装备700万元(含人员装备) |
2025年前 |
6000 |
市应急管理局 |
||
6 |
楚雄医专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2.59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楚雄医专 |
4500 |
楚雄医专 |
|
7 |
龙江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87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龙江中学 |
4500 |
龙江中学、市教体局 |
|
8 |
太阳历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5万平方米固定防火公园 |
2025年前 |
太阳历公园 |
10000 |
市住建局 |
|
9 |
网球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4.7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网球公园 |
10000 |
市住建局 |
|
10 |
金鹿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3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金鹿中学 |
10000 |
金鹿中学、市教体局 |
|
11 |
民族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3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民族中学 |
10000 |
民族中学、市教体局 |
|
12 |
龙江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4.7万平方米固定防火公园 |
2025年前 |
龙江公园 |
10000 |
市住建局 |
|
13 |
桃源湖公园(含体育馆)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3.6万平方米固定防火公园 |
2025年前 |
桃源湖公园(含体育馆) |
10000 |
市住建局 |
|
14 |
鹿城小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鹿城小学 |
4600 |
鹿城小学、市教体局 |
|
15 |
楚雄一中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2.3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楚雄一中 |
4700 |
楚雄一中、市教体局 |
|
16 |
紫溪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2.1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紫溪中学 |
4900 |
紫溪中学、市教体局 |
|
17 |
楚雄师院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1.34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楚雄师院 |
4900 |
楚雄师院 |
|
18 |
楚雄警校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8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楚雄警校 |
4000 |
楚雄警校 |
|
19 |
师院附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8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师院附中 |
4800 |
师院附中、市教体局 |
|
20 |
福塔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避新建10万平方米固定防火公园 |
2025年前 |
福塔公园 |
6600 |
市住建局 |
|
21 |
北浦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2.2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北浦中学 |
10000 |
北浦中学、市教体局 |
|
22 |
实验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5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实验中学 |
10000 |
实验中学、市教体局 |
|
23 |
小龙井公园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6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小龙井公园 |
10000 |
市住建局 |
|
24 |
州医院新区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1.5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州医院新区 |
10000 |
州医院 |
|
25 |
州文化活动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5.6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州文化活动中心 |
10000 |
州文化活动中心 |
|
26 |
鹿城中学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3.8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鹿城中学 |
10000 |
鹿城中学、市教体局 |
|
27 |
职教中心避难场所建设项目 |
新建9.8万平方米固定避难场所 |
2025年前 |
职教中心 |
10000 |
职教中心、市教体局 |
|
28 |
楚雄市安全生产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面向全社会和城市公共安全、高危领域生产安全知识宣传、自我防范、自救互救技能模拟体验学习的安全宣教体验中心(9000平方米) |
2025年前 |
市内新选址规划 |
10000 |
市应急管理局 |
|
29 |
楚雄市自然灾害防灾减灾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面向全社会和集地震、地质灾害、防汛抗旱、消防等自然灾害自我防范、自救互救技能模拟体验学习的安全宣教体验中心(9000平方米) |
2025年前 |
市内新选址规划 |
10000 |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水务局、市地震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消防大队配合 |
|
30 |
楚雄市森林火灾培训演练基地建设项目 |
建设面向乡镇及国有林场森林火险防范、扑救技能模拟体验学习的安全宣教体验中心(4000平方米) |
2025年前 |
市内新选址规划 |
10000 |
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林草局配合 |
|
合计 |
30个项目 |
306700 |
附件2-1: 楚雄市室外避难场所规划表
片区 |
名称 |
位置 |
最小有效避难用地面积(万㎡) |
避难场所种类 |
可安置人数 按3.5㎡/人计(万人) |
总计 |
开 发 区 |
楚雄医专 |
东瓜镇东瓜大街 |
2.5897 |
固定避难场所 |
0.74 |
规划最小有效避难用地总面积(万㎡): 114.3261 |
龙江中学 |
东瓜镇东瓜大街 |
1.8686 |
固定避难场所 |
0.53 |
||
天人中学 |
准快速路(太阳历公园段) |
3.2575 |
固定避难场所 |
0.93 |
||
太阳历公园 |
太阳历大道 |
5.0(已扣除水面) |
固定防灾公园 |
1.43 |
||
网球公园 |
紫溪大道 |
4.7244(按70%计) |
固定避难场所 |
1.35 |
||
市民广场 |
鹿城北路与永安大道交叉口 |
1.6248 |
固定避难场所 |
0.46 |
||
小 计 |
19.065 |
5.44 |
||||
老 城 区 |
峨碌公园 |
西山 |
8.1 |
固定防灾公园 |
2.31 |
|
金鹿中学 |
鹿城西路 |
1.277 |
固定避难场所 |
0.36 |
||
民族中学 |
龙江路 |
1.287 |
固定避难场所 |
0.37 |
||
龙江公园 |
鹿城北路 |
4.7(已扣除水面) |
固定防灾公园 |
1.34 |
||
桃园湖公园(含体育馆) |
鹿城东路与团结路交叉口 |
3.59(已扣除水面) |
固定防灾公园 |
1.03 |
||
鹿城小学 |
中大街 |
1.0127 |
固定避难场所 |
0.29 |
||
楚一中 |
鹿城南路 |
2.3097 |
固定避难场所 |
0.66 |
规划可安置总人数,按3.5㎡/人计(万人): 32.1945 |
|
紫溪中学 |
云泉街 |
2.14 |
固定避难场所 |
0.61 |
||
楚雄师范学院(含师院附小) |
团结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东、西两侧 |
11.3435 |
中心避难场所 |
3.24 |
||
警校 |
团结路南段 |
4.0 |
固定避难场所 |
1.14 |
||
师院附中 |
团结路与阳光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
1.7989 |
固定避难场所 |
0.51 |
||
福塔公园(含南坡) |
北浦路延长线 |
10 |
固定防灾公园 |
2.86 |
||
东兴中学 |
鹿城东路与楚双公路交叉口东南角 |
3.57 |
固定避难场所 |
0.5545 |
||
北浦中学 |
北浦路 |
2.2 |
固定避难场所 |
0.64 |
||
小 计 |
57.3288 |
15.9145 |
||||
东 南 新 城 |
规划中学1 |
东南新城20号路与4号路东北侧 |
1.5211(按400米运动场计) |
固定避难场所 |
0.44 |
|
小龙井公园 |
东南新城阳光大道 |
1.6057(已扣除水面) |
固定避难场所 |
0.46 |
||
彝海公园 |
东南新城准快速路东侧与20号路西侧 |
10.0(已扣除水面) |
固定防灾公园 |
2.86 |
||
州医院新区 |
东南新城准快速路西侧 |
4.45 |
固定避难场所 |
1.27 |
||
州文化活动中心 |
东南新城阳光大道与准快速路东南侧 |
5.6 |
固定避难场所 |
1.6 |
||
鹿城中学 |
东南新城南部38号道路两侧 |
3.8 |
固定避难场所 |
1.08 |
||
小花山小学 |
楚双公路西侧 |
1.1699 |
固定避难场所 |
0.33 |
||
职教中心 |
东南新城东环路南侧与楚双公路东侧 |
9.7856 |
固定避难场所 |
2.8 |
||
小 计 |
37.9323 |
10.84 |
附件2-2:楚雄市室外避难场所规划---功能分布表
避难场所种类 |
防灾类型 |
名称 |
最小有效避难用地面积(公顷) |
可安置人数(万人) |
固定避难场所 |
防洪避难场所 |
峨碌公园 |
8.1 |
3.21 |
抗震避难场所 |
网球公园 |
4.7244 |
1.35 |
|
金鹿中学 |
1.277 |
0.36 |
||
民族中学 |
1.2870 |
0.37 |
||
龙江公园 |
4.7 |
1.34 |
||
桃园湖公园 |
3.59 |
1.03 |
||
北浦中学 |
2.2 |
0.64 |
||
鹿城小学 |
1.0127 |
0.29 |
||
楚一中 |
2.3097 |
0.66 |
||
东兴中学 |
3.57 |
0.5545 |
||
州医院新区 |
4.45 |
1.27 |
||
小花山小学 |
1.1699 |
0.33 |
||
防洪、抗震避难场所 |
鹿城中学 |
3.8 |
1.08 |
|
楚雄医专 |
2.5897 |
0.74 |
||
龙江中学 |
1.8686 |
0.53 |
||
天人中学 |
3.2575 |
0.93 |
||
太阳历公园 |
5.0 |
1.43 |
||
福塔公园 |
10.0 |
2.86 |
||
紫溪中学 |
2.1400 |
0.61 |
||
楚雄师院(含师院附小) |
11.3435 |
3.24 |
||
师院附中 |
1.7989 |
0.51 |
||
规划中学1 |
1.5211 |
0.44 |
||
州文化活动中心 |
5.60 |
1.6 |
||
小龙井公园 |
1.6057 |
0.46 |
||
彝海公园 |
10.0 |
2.86 |
||
职教中心 |
9.7856 |
2.8 |
||
市民广场 |
1.6258 |
0.46 |
||
警校 |
4.0 |
1.14 |
||
紧急避难场所 |
抗震避难场所 |
龙川江两岸开敞绿地 |
—— |
—— |
青龙河两岸开敞绿地 |
—— |
—— |
||
防洪、抗震避难场所 |
具体位置详见布点图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