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雷利华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网吧整治的提案》经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文化和旅游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电脑网吧的基本情况
我市老城区及乡镇现有电脑网吧36户,拥有电脑设备6000多台,主要分布在府后街、上园巷、新世纪广场、团结路、警校路、鹿城南路等地段及苍岭镇、吕合镇、东华镇。
二、作为行业监管部门,近年来主要管理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电脑网吧业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会议,及时传达各级相关要求,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业主的法治意识,经营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加强执法力度。针对电脑网吧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市文化和旅游局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不断转变工作思路,调整工作方法,利用不同时段进行突击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共立案查处电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折有效身份证件等违法违规经营案件110多件,总计罚款27万多元,执法人员现场护送未成年人中小学生回校(家)300多人(次),有力地遏制了未成年人成群成蜂进入电脑网吧的势头,特别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不断加大了电脑网吧市场的监管力度,仅2019年1-5月,市文化和旅游局就立案件查处电脑网吧案件3件,停业整顿1户,罚款2户。通过一批典型案件的查处,有效的遏制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违法经营行为。在不断规范电脑网吧市场秩序的同时,积极引导经营者开展行业自律,不断创新拓宽管理渠道,通过积极组织筹备,楚雄市网吧行业协会于2014年5月14日成立。协会的成立,进一步加强了行业自律,树立了行业形象,标志着我市电脑网吧市场管理步入了政府管、行业管、社会管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三)利用互联网+强化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及省文化厅《云南省文化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网络文化市场计算机监管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州文旅局的有关要求,我局通过多方努力、协调、争取,并对电脑网吧业主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宣传思想工作,于2013年安装了电脑网吧计算机监管平台系统,实现了辖区内所有电脑网吧计算机终端的远程监控,对一些非法网站内容及未成年人进入等问题取到了一定的技术控制作用,初步实现了基础管理与内容管理相结合。
(四)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在人少事多的情况下,始终坚持文化市场举报电话“12318”专人负责24小时接听受理举报,依法依规办理群众的信访及来访问题,实现了办事办证程序公开,立案处罚幅度结果公开,办公举报电话公开,透明管理,文明执法。
三、加强管理的对策和措施
(一)继续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继续坚持每月一次的文化市场经营业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会议,不断提高业主的法治意识、法律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强化日常监管,提高巡查频率,加大处罚力度,将原来执行的4000元提高至5000元处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彻底消除业主的侥幸心理,震慑违规行为发生。
(三)加强科技监管措施,整活执法监控技术资源,提高管理效能,充分发挥计算机监管平台系统及网吧专用数字身份证阅读器的远程监控作用,严格执行第二代身份证登记上网制度,建立网吧基础管理与内容管理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并督促落实电脑网吧场内巡查制度和未成年人进入的劝阻措施,继续加大未成年人的查处力度,实现标本兼治、疏堵结合、综合治理。
(四)加强与学校、学生家长之间的联系配合,实行家庭--学校--社会三结合,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自觉远离网吧,并在校园内建立学生之间的相互监督机制。
(五)严格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之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网吧的审批发展,定期不定期的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指导、监督文化市场的监管工作。
(六)充分利用各学校的计算机网络资源,在校园内为学生提供健康的上网服务,以满足未成年人的上网需求,不断加强中小学生网络行为规范教育。
(七)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网吧行业协会,形成经营者之间的自我约束机制,有效控制价格底线,促进有序公平竞争,实行政府--行业--企业三结合,通过政府严管、行业自律,企业经营者依法经营,促使大量成年人占领网吧消费市场,促成未成年人难进网吧。
(八)加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确实解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少、装备差、大市场、小队伍等问题,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执法管理效能,努力将电脑网吧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程度。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十分感谢您对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