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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571855846H/201901-00013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8-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 生成日期: 2018-10-22
称: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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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表时间:2018-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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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楚雄市我广电旅游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楚雄市新闻出版(版权) 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推进文体、广电、旅游、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2.拟订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事业及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3.指导、监管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监管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版权机构业务,促进文艺创作与生产;管理全市重大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版权活动;负责全市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4.负责文化艺术、体育、广播影视、旅游、新闻出版、版权经营活动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综合执法;负责楚雄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5. 拟订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

6.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监督实施,推动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各类体育协会,负责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和监管;管理体育竞赛和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体育领域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7. 负责全市出版活动和出版物内容监管,指导设计楚雄市有关重要文献、出版物的印刷、出版和发行工作。

8. 负责对旅游资源的调查、开发与保护工作;指导全市旅游区域、景区景点、度假区的规划、开发和建设,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外资利用;承担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拟订全市国内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制定全市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9.负责紫溪山资源保护开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楚雄市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 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文化科、体育科、旅游科、新闻宣传科、组织人事科。

2.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为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3.楚雄市业余少体校,为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股所级。

4.楚雄市电影事业管理站,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5.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公司,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6.楚雄市图书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7.楚雄市文化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8.楚雄市文物管理所,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9.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10.楚雄市老年体育协会,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11.楚雄市广播电视台,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12.楚雄市人民政府礼堂,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13.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三)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党的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发挥好“关键少数”的引领作用。从“抓班子、带队伍”强化以上率下、率先垂范方面着力,班子成员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二是强化宣传教育,促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提升。把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和“感恩、公德、小康”三项群众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系统内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和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以及“七·一”建党节系列活动,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三是在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上出实招、见实效。以“基层党建提升年”为抓手,推动党的组织建设重点工作向基层延伸,在抓好原有局属6个机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规范完善14个社会组织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党费日”等制度执行更加严格,党内组织生活更加严肃和规范,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有效发挥,“互联网+党建”进一步推进。四是强化日常监管,作风建设成效进一步巩固。认真召开中央巡视组巡视云南提出的问题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并认真整改。切实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落实“四项谈话”制度,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五是抓好党建促经济。今年1-10月,我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35.37万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85%;旅游总收入68.59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数的98%。文化体育娱乐业和商务服务业收入增长数336万元,完成总任务数的129%。固定资产累计完成投资6.32亿元,完成总任务数的94%。招商引资累计完成3.22亿元,完成总任务数的99%。向上争取到位资金1450万元,完成总任务数的110%。从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来看,2017年1-10月经济运行基本平稳,预计12月底可圆满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局各项经济指标任务。

2.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以重点项目为支撑,深入实施项目带动开发战略。强化项目策划、增加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发和建设一批特色性、带动性、市场性强的旅游重大重点项目。 一是计划投资12亿元的大紫溪山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改完善,完成规划调整;投资300万元的房车自驾车停车场工程建设基本完成,其它建设项目正在有序开展。二是计划投资21亿的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已完成项目概念性规划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评审,目前正在编制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三是计划投资2764.92万元的紫溪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争取到中央预算内资金1365万元,目前,停车场、供电线路改造、旅游公路、游客咨询中心、旅游公厕建设及供排水工程已全面完工。四是计划投资8.7亿元的楚雄民族赛装演艺馆建设项目,目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念性设计方案已经完成,按程序报州人民政府审定。五是计划投资600万元的公共体育场田径跑道和足球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规划设计、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已完成,计划10月底前开工建设。六是整合794.67万元资金,配合紫溪镇初步建成了紫溪镇冷水村百草花苗族特色旅游村寨,已于5月底开寨。

3.文化事业繁荣发展。巩固提升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成果。加强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建设,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强乡镇、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截至10月,下达村级文化室项目9个,文体活动广场4个,合计67.29万元。楚雄市图书馆新建项目已纳入楚雄市委党校建设项目的总体规划,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群众文化蓬勃开展。扎实做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深入推进民族团结示范创建、非遗保护工作成果丰硕。文物保护工作成效显著。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

4.体育事业蓬勃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一是制定出台《楚雄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完成了政策解读,研制工作报告,评估自查报告以及《计划》评估工作“编制工作材料汇编”的整理上报工作。二是加强体育服务设施建设。三是以节庆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四是竞技体育成绩显著。五是以健身活动为老年体育工作抓手。六是不断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

5.广电事业更加鲜活。市广播电视台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思路和发展要求,抓住特点,突出重点,克服难点,大力实施节目改版和质量提升工作,强化了对精准扶贫、国家森林城市、文明城市创建等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宣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宣传职能得到了较好体现。主题报道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1至10月,共采制播出电视新闻1466条,电视专栏节目63期,广播新闻1449条,广播专栏144期。市广播电视台在注重提升采编播质量的同时,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狠抓安全播出管理,实现了党的十九大及全年各安全重保期的“零插播”、“零事故”,确保了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1-10月技术部共修理村村通、户户通设备76台。实现了楚雄市电视台频道接入IPTV平台,扩大了楚雄市电视台的覆盖面。与市政府办信息中心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加快广播电视与新媒体融合,广大群众可通过手机微信公众号点播收看《楚雄市新闻》。

6.旅游产业快速发展。2017年1-10月,我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835.37万人次,与去年同比增长27.44%;实现旅游总收入685884.38万元,同比增长62.59%,有望在年底完成各级目标任务。一是因地制宜,健全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二是以重点项目为支撑,深入实施项目带动开发战略。强化项目策划、增加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开发和建设一批特色性、带动性、市场性强的旅游重大重点项目。扎实做好大紫溪山旅游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高原体育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三是以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为依托,推动旅游与乡村建设融合发展。结合全市特色村庄和生态农庄的建设,着力打造紫溪彝村等具有较高水平的特色旅游村、民族特色旅游村寨。四是加强行业管理,提升行业服务水平,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以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的贯彻宣传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旅游市场管理机制,完善制度保障。五是节庆重点整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认真抓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六是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共组织了旅游统计培训、旅游行政干部及从业人员培训、景区讲解员换证培训、全域旅游创建培训等业务培训四期,参训人员达480 人/次。七是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扩大对外宣传。以办节、办会为契机,邀请广大媒体对我市“樱桃节”、“火把节”等节庆活动进行深度宣传报道,带着我们的产品“走出去”,组织参与国家、省举办的旅游促销和节庆活动,大力推介楚雄旅游线路和产品。

7.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一年来,我局千方百计采取措施认真抓好八角镇必达、大麦地两个村委会共86户贫困户、342个贫困人口的结对帮扶工作。一是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按时派遣2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协助必达、大麦地两个村的干部,及时了解帮扶对象的动态和全面落实各级精准扶贫工作任务,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二是精准识别贫困户。按各级党委政府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认真摸底排查,把漏评的5户贫困户纳入统计。三是扎实开展群众思想教育。四是多措并举筹集扶贫资金,鼓励我局在职在编的178名干部职工共捐款10万余元,用于产业帮扶;协调联系3位有献爱心愿望的私企业主,个人捐资共计13.7万元帮助我局帮扶对象中的16名困难学生上学,协调贵州茅台大福酒业捐资3万余元,帮助解决部分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的难题;五是狠抓项目产业扶持的落实。在多次入户走访、回访贫困户的基础上,我局及时召开了班子会研究,及时调整扶持政策,做到一户一策,因户施策,精准扶贫。分批对37户贫困户补助项目产业发展资金89150元;六是落细落实寻找扶贫找新方法,组织发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帮助贫困户销售鸡、蛋、火腿等农产品,帮助贫困户解决扶持发展产业后带来的销路困难问题;七是结合部门职责,努力做好行业扶贫。积极向国家、省、州争取专项项目资金,加强乡镇、村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分别是:

1.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设9个内设机构(正股级)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发展科、政策法规科、文化科、体育科、旅游科、新闻宣传科、组织人事科。其中含:楚雄市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综合执法稽查队,为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楚雄市业余少体校,为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管理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股所级。

2.楚雄市电影事业管理站,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3.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公司,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4.楚雄市图书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5.楚雄市文化馆,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6.楚雄市文物管理所,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7.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8.楚雄市老年体育协会,为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9.楚雄市广播电视台,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10.楚雄市人民政府礼堂,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11.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为公益性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78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1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8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49人。

离退休人员9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99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5,58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63.02万元,占总收入的90.6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21万元,占总收入的9.33%。与2016年度收入4,691.9万元相比减少892.12万元,总收入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6%。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央级旅游主要项目完工(紫溪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完工,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5,60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4.20万元,占总支出的50.24%;项目支出2,787.78 万元,占总支出的49.76%。与2016年度支出5,556.3万元相比减少45.68万元;减少了0.08%。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紫溪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基础设施项目完工及广播电视台、老年体育协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3家下属单位分出独立核算。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万元。2017年基本支出2,814.20与上年2,641.4万元对比增加172.8万元,增加了6.14%。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01.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2.5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56%。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工资改革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87.78万元。与上年2,914.9相比增加127.12万元,减少了4.56%。项目支出增加的原因是:紫溪山国家级森林公园景区建设投入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71.6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53%。与上年5,295.3对比减少223.62万元;减少了4.41%。其中:基本支出2,612.46万元,项目支出2,459.2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067.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77%。主要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5.7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177.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主要用于医疗保障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1,362.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6%。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15.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09%。主要用于旅游管理与服务支出;

6. 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2%。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5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60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20万元减少2.89万元,减少了16.89%。其中:因公赴越南缅甸老挝和应邀赴台湾减少0万元,增减了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89万元,减少了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万元,减少了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7.1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1万元,占总支出的61.43%;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占总支出的38.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0.512万元。主要用于文体广电旅游局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7年度,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在文体广电旅游局行政范围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共接待369批次,接待人员1298人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与上年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说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编制由3辆减为2辆)及近几年以来,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3万元,与2016年的55.70万元相比减少5.4万元,减少了10.7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采购机制、完善采购制度,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政府采购总金额100.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9%。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以上项目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分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2.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说明

2017年文体广电旅游局开展项目绩效评价3个,其中:重点项目 0个,财政安排 32.5万元。

项目一:

项目名称: 子午镇骠川花灯传承协会传承经费

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2.5万元

项目内容: 1、开展创作培训;2、花灯剧本创作整理;3、演出服装购置。

产生的效益: 1、花灯传承协会得到巩固和发展。通过多次开展培训活动,提高了思想认识,进一步巩固了花灯传承协会的发展,目前已达到76名会员。

2、群众对花灯传承的积极性及主动性进一步提高。 经费得到保障后,协会积极开展演出活动,一年来共演出20多场次,参加交流活动2次,使花灯戏这一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进一步宣传,从而提高了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

3、丰富了当地群众的文化生活。通过开展演出活动,丰富了当地农村的文化生活。近年来,子午镇花灯传承协会开展的传承工作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认可。

项目二:

项目名称:非遗保护补助

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10万元

项目内容:1、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活动,2、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出版。3、适当购置收集整理工作设备。

产生的效益: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各级非遗项目及项目传承人申报认定;传承人及传承队伍培养培训;非遗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传统节日传承展示交流活动;非遗资料收集、整理、出版;非遗数据库建设等工作,使一批有重要价值的民族民间传统文化遗产得到认定和依法有效保护,传承队伍逐步壮大;一批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收集、整理、传承、展示、宣传;文化遗产保护意识逐步深入人心,民众对非遗保护、传承意识进一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对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事业繁荣、旅游产业发展的贡献逐渐凸显。

在市文体广电旅游局的重视下,2018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楚雄州文体局表彰为先进单位,我市2名非遗工作者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项目三:

项目名称:楚雄市紫溪镇紫金村大紫溪旅游厕所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省级补助资金20万元

项目内容:以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范围包括停车场、标识系统、环卫系统等,以建设苗族特色旅游村,实现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为发展方向。

产生的效益:通过改厕后,现在环境变好了、老百姓生活品质提高了、外面的游客也越来越多了。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12月31日止国有资产总量为5,412.63万元,与2016年的5,424.3万元相比减少11.67万元,减少了0.02%。其中流动资产1,386.52万元,占总资产的25.61%;固定资产3,111.62万元,占总资产的57.49%。固定资产中,由于车辆改革,车辆由2016年的14辆减少到2017年的11辆。

4.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年末资产总额5,412.63万元与上年5,424.3万元相比减少11.67万元,减少了53.76%。其中,固定资产价值3,111.62万元与上年3,102.74万元相比增加8.8万元。原因是:一是2017年楚雄市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车辆由政府统一进行公开拍卖后,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车辆减少了5辆;二是采购了办公电脑等办公设备购置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2、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文化:反映政府用于公用文化设施、艺术表演团体及文化艺术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5、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6、体育传媒:反应体育方面的支出及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传媒方面的支出。

楚雄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8年10月22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5701111

附件:文体广电旅游局2017决算公开情况表(汇总)20190130040438949.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