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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532301015170707P/201912-00001 信息分类: 楚雄市部门预决算
发文日期: 2019-12-13
发布机构: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生成日期: 2019-12-13
称: 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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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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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教育系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教育系统各单位是全市教育事业的主要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楚雄市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思路和措施以及教育发展的方向、重点、结构、速度,并协调指导实施。负责拟定全市教育经费筹措和管理、教育收费的办法规定;监督教育经费投入、学校经费使用和学校收费执行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勤工俭学工作;对市级教育专项经费和市属学校的经费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综合管理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民族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负责教育评估;对教育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各类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监督、检查各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督政督学工作,督导、检查各级办学单位履行教育职责和巩固提高两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督导评估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规划和协调教育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协调规划、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建设工作;指导教育信息化工程的实施;指导教育管理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民办成人教育机构、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规划并负责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参与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电视大学的招生计划制定和招生录取工作。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规划并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楚雄市教育局下属各学校根据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教育,属于楚雄市人民政府的一个教育阵地。学校秉承优良传统,固守办学精神,坚守“求实、规范、和谐、创新”的基础上,提出了“追求幸福教育,建设幸福师生团队,让每一位师生都得到全面、主动、健康、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用“幸福教育”统领学校工作,并紧紧围绕这一理念进行改革创新。学校提出了“快乐学习,健康成长”,围绕学生“三有”、“三能”、“三会”即有目标、有信心、有毅力;能吃苦、能自立、能竞争;会学习、会合作、会珍惜培养学生品质,始终坚持立德树人的正确教育方向,使学生素质得到全面提高、特长得到充分发挥,优良个性得到充分展示,坚强的意志品质得以养成。各学校教育学生成长为成绩优秀、品行端庄的有用之人,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以德育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以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为目的,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的工作思路,扎扎实实开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在楚雄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超额完成,完成固定资产投25016.86万元;完成向上争取资金37543.37万元;完成招商引资7860万元。实施新建、续建项目152个,全市城乡办学条件全面改善,东城幼儿园创建为省一级一等示范幼儿园,小学教育学生综合素质显著增强,中高考成绩连续三年实现跨越提升。全市高考600分人数达91人,高考一本上线448人,两项均居全州10县市第一;三校生本科上线74人,高考上线率100%,全省领先。高考各项主要指标在全省127个县(市)区中一本上线率排名第9位、本科上线排名第6位、文科本科上线率排名第6位、理科本科上线率排名第5位。一年来未发生重大校园安全责任事故,未出现重大群体性和越级上访事件,安全生产有效落实。

1.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一是学前教育加快发展。实施“一村一幼”学前教育发展计划,不断优化城区幼儿园布局规划,积极引进资金发展民办教育,支持发展一批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街镇中心幼儿园、苍岭镇中心幼儿园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完成主体施工,八角镇中心幼儿园、吕合镇中心幼儿园、大地基乡中心幼儿园3所幼儿园进行基础施工。二是推进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做好“两基”工作。通过集团化办学、办分校区等方式,走名校拉动、带动、联动路子,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保障少年儿童教育权利。三是加快三所高中建设。东兴中学、紫溪中学规模有效控制,龙江中学办学规模迅速扩大,坚定不移推进普通高中课堂教学改革,建立高考专家指导、高中学校资源共享机制,着力强化教研科研,强化高中教学质量提升,强化高考备考,实行局领导高考质量包保责任制,实现“一高两多”目标。四是职业中学男女生宿舍楼投入使用,职业中学与云南学院合作办学,畅通中高职升学渠道,增强学生职业能力为核心,完善“三长送学”制度,使高考、中考落选学生都能够参加职业教育,为经济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2.重点工程稳步推进。2018年实施新建茶花谷小学、东兴中学体育馆、紫溪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紫溪中学运动场、龙江中学运动场地改扩建、北路幼儿园教学及辅助用房、职业高级中学实训酒店及畜牧兽医专业综合实训楼等13127个续建、新开工项目,共计投入资金7.01亿元,新建和改扩建校舍及运动场面积达28.9万平方米,累计完成七个批次72个项目的审计工作,五年规划“全面改薄”项目实施完毕。截至目前,紫溪中学运动场、龙江中学运动场、苍岭及吕合中心幼儿园等87个项目已经完工,其余茶花谷小学、紫溪中学综合楼及学生宿舍、北路幼儿园、职业高级中学等40个项目正在对标对表稳妥推进。全面协助推进实施楚雄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开发区古镇小学二期项目、楚雄技师学院改扩建项目、楚雄州民族中学迁建项目、楚雄师范学院搬迁建设项目,共涉及35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380888.76平方米(138.1万平方米),概算总投资28亿元。截至目前,开发区古镇小学二期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楚雄实验中学一期建设项目已经完成主体施工,楚雄技师学院改扩建项目、楚雄州民族中学迁建项目、楚雄师范学院搬迁建设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3.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抓好“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名教育”。加强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机关干部的整体素质,建设一支廉洁高效、业务精良的教育行政管理队伍;树立“一名好校长造就一所好学校”的理念,健全完善校长选拔、任用和培养、管理机制,提升校长队伍整体素质;完善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师等优秀人才的培养选拔机制,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二是实施中小学校长任期制和教师交流制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完善校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建立学校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全面实施校长任期制和教师全员聘任制,建立教师定期交流制度。三是多渠道补充教师队伍。2018年,到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华中师范大学择优招引优秀应届毕业生16人到城区高中任教;面向全国公开招聘50名特岗教师正在实施中;事业单位招考招聘16名中小学教师,全部充实到山区学校任教,为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奠定基础。四是加强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制定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每5年一轮市级教师全员培训计划,累计培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043人次,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培训工作和服务任务,实现中小学教育目标提供保障。

4.教学质量全面提高。按照“初中小学一体联动发展、城区学校引领示范率先发展、坝区学校补齐短板提速发展、山区学校比学赶超稳健发展”的总体思路,牢牢把握“质量是教育发展的生命线”,研究制定《楚雄市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专项方案》,建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市、校、学科三级教育科研队伍建设,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和考核评价,建立了全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质量数据库,为教师评先推优、职称晋升提供客观数据,实行教学质量奖优罚劣负面清单机制。以课堂教学为中心,以集体备课为切入点,以课例研究为载体,围绕校本教研核心要素开展校本教研活动。推进课堂教学模式、评价制度改革和中小学新课程改革,稳步实施参与式 “学本课堂”课堂教学改革。围绕“教师高素质、课堂高效益、学习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升课堂教学改革。教学研究成果丰硕,全市教育资源得到最大限度的共享,教育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小学基础扎实,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逐年稳步提高;初中教育质量全州领先,2018年高考600分人数达87人,高考一本上线率从2016年的13.04%提升到201820.12%出国留学64;职业高中打通另一条学生升学成才之路,三校生344人参加高考上线率100%,单独招生升学122人,二本上线74人,专科上线148人。

5.学校管理更加规范一是育人环境全面优化。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进一步提高学校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全市全面开展“八大习惯”(文明礼仪习惯、良好学习习惯、良好阅读习惯、良好写作习惯、良好健体习惯、良好卫生习惯、勤俭朴素习惯、热爱劳动习惯)培养活动,中小学生养成教育成效明显。加大对家庭教育、社区教育的研究和指导力度,形成学校、家庭、社区相互衔接的教育体系,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二是实行精细化管理。各学校以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放心食堂、卫生厕所、绿色校园、平安校园活动为载体,强化学校日常管理。三是以实施学生特长培养活动为抓手,发展素质教育。坚持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完善局领导联系学校制度,加强对学校治理能力的管理和指导,深入学校调研、督查、形成常态,定期检查督查学校常规管理。四是教育教学管理全面加强,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考试制度教育教学评价制度改革“鹿城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获得国家专利,东兴中学国际学校办学效益初步显现。着力培育学校办学特色,大力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校园绿化、美化、净化、亮化工程全面提升,学校文化建设全面加强。贯彻《楚雄州教育局关于加强学校精细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实行精细化管理,落实学校目标责任规范学校管理新一届市级督学84人,建立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全面开展各类督导做好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加强招生考试管理。认真做好各级教育经费收支审计,坚决杜绝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各种教育资金和教育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教育经费管理得到加强,为我市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6.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好“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中央省州惠民政策保障到位。制定了《楚雄市脱贫攻坚教育精准扶贫实施方案》,围绕“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形成“普惠+特惠”“义务教育阶段内+义务教育阶段外”的教育精准扶贫模式。编制了《楚雄市教育精准扶贫政策问答》5000册、《楚雄市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家长手册)》6200册。2018年,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资金847.76万元。

7.学校安全和谐稳定。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学校安全教育经常化、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检查精细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常态化,强化安全教育、法制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防范能力和自我保护水平,构建平安和谐校园。一是全面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下发《楚雄市2018年度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请各部门通报履职情况,并针对学校周边情况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加强学校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召开2次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由市属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二是全面推进市级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下发《楚雄市2018年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加强校园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重点,4月份开始,全面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三是积极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平安校园”和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创建工作、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了专题培训,并开展了全市性的应急救援演练,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四是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督查。先后8不定期深入乡镇学校和民办学校,对学校的安全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突出教师用电、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等工作重点,确保全市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五是切实履行部门职责。定期到大地基、新村、三街、树苴和苍岭镇,检查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森林防火、地质灾害和防汛抗旱工作,认真履行了各类安全成员单位职责,为加强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贡献。

8.中小学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全面加强。市委教育工委以集体抓党建制度为基础,完善领导班子成员“挂点联系学校”制度,深入联系学校指导中小学党的建设。理顺中小学党建管理体制,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抓牢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推行在年级组、学科组或教研组建立党支部(党小组),学校党组织设置得到优化。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民办学校创新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民办学校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学校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纳入教育督导内容,与教育教学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障党组织阵地建设经费,开展“三看、六有、四亮、四上墙”等系列活动。表彰中小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16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561人,表彰奖励形成制度。实施“十百千工程”,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工作,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十百千工程”经验被省委组织部拍摄为党建专题片《“十百千”提质又增效,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在云南电视台国际频道播出,教育宣传工作连续6年获全省教育宣传工作“一等奖”。“五强五好”党组织不断涌现,中小学党支部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学校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驰而不息地抓师德师风建设。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领师德建设,把发党章、戴党徽、唱国歌、重温入党誓词作为党员培训的规定动作,增强“四个意识”,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品牌课程、党员示范项目等活动,引导党员教师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争做“四有”好教师、“四有”好干部。培养省级名校长3名、云岭教学名师2名,州级名校长5名,市级名校长10名;2名教师获得马云乡村教师奖励,“四有”好教师、“四有”好干部不断涌现,培育了一大批教书育人的先进典型。建立了党组织主导、校长负责、群团组织参与、家庭社会联动的德育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廉政文化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和谐校园、廉洁校园。着力打造红色校园,传承红色基因,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思想品德教育和“八大行为习惯”养成教育为重点的学生德育工作全面加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到实处,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汇总的单位共51个。分别是:楚雄市教育局、楚雄市教师培训中心、楚雄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云南省楚雄紫溪中学、云南省楚雄东兴中学、云南省楚雄龙江中学、云南省楚雄北浦中学、云南省楚雄金鹿中学、楚雄市思源实验学校、楚雄市鹿城镇初级中学、楚雄市苍岭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吕合镇初级中学、楚雄市紫溪镇前进初级中学、楚雄市东华镇新街初级中学、楚雄市子午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子午镇云龙初级中学、楚雄市三街镇初级中学、楚雄市树苴乡初级中学、楚雄市八角镇民族中学、楚雄市中山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大过口乡民族中学、楚雄市西舍路镇初级中学、楚雄市新村镇初级中学、楚雄市大地基乡初级中学、楚雄市鹿城小学、楚雄市北城小学、楚雄市环城小学楚雄市北浦小学、楚雄市灵秀小学、楚雄市东瓜镇中心小学、楚雄市鹿城镇中心小学、楚雄市苍岭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吕合镇中心小学、楚雄市紫溪镇中心小学、楚雄市东华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子午镇中心小学、楚雄市三街镇中心小学、楚雄市树苴乡中心小学、楚雄市八角镇中心小学、楚雄市中山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大过口乡中心小学、楚雄市西舍路镇中心小学、楚雄市新村镇中心小学、楚雄市大地基乡中心小学、楚雄市鹿城幼儿园、楚雄市西城幼儿园、楚雄市北路幼儿园、楚雄市东城幼儿园、楚雄市新苗幼儿园、楚雄市机关幼儿园、楚雄市职业高级中学。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共有在职人员编制4541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4513人。在职实有423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23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2018年末共有离退休人员1520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515人。

2018年末实有车辆编制9,在编实有车辆9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收入合计95000.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534.37万元,占总收入的92.14%,(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127.43,上级补助收入14.08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2017年末结转和结余7452.03万元(其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9.61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7392.42万元),占总收入的7.84%。与上年对比上年总收入96954.38万元(全额为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总收入为87548.45万元,比上年减少9405.93万元,减少9.7%。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减少,导致教育经费投入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在年底下拨,到账时间较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学校无法支付,决算时资金被追减;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前期手续未完成未开工,资金无法拨付,有的工程未审计也造成资金无法拨付,导致了年底资金被追减的情况;四是学校教育年度与财政预决算年度不一致,资金当年不能全部支出,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部分资金未及时下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支出总计9287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433.82万元,占总支出的77.99;项目支出20439.1万元,占总支出的22.01%。年末结转和结余2127.55万元,全额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度支出合计91028.59万元相比,增加1844.33万元。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雄市教育系统各项重点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各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72433.8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8547.0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3819.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27%。与上年基本支出67647.56万元对比增加4786.2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楚雄市教育系统教育保障支出20439.1万元,上年为23381.03,与上年对比减少2941.93万元,减少12.58%。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财政经常性收入比上年减少,导致教育经费投入减少;二是部分项目资金在年底下拨,到账时间较晚,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学校无法支付,决算时资金被追减;三是部分项目工程前期手续未完成未开工,资金无法拨付,有的工程未审计也造成资金无法拨付,导致了年底资金被追减的情况;四是学校教育年度与财政预决算年度不一致,资金当年不能全部支出,为了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部分资金未及时下拨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2018年度收支结转和结余2127.55万元,额为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主要是基础建设项目建设未完工,学生人数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寄宿制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特殊教育经费存在年末结转。

在今后的工作中楚雄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建设进度,最大限度的消化结转和结余。建立完善工作机构明确负责人,落实工作人员,建立起层层抓落实的横到边纵到底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完善月通报、定向调度、公开公示、重点督办、分片包干等制度,确保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楚雄市教育局下属各事业单位适时开展内部审计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资金分配、拨付、使用和管理的全过程。加大公开公示力度,各项目学校公开项目建设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系统各单位2018年度各项支出合计92872.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92674.59万元,同支出决算情况一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72707.7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5%。主要用于基本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补贴等人员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等;项目支出的专项业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1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3%。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及退休费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46.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45.8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4363.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1%.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6.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3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9万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减少7.96万元,下降12.3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近几年以来,楚雄市教育局下属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三公经费”实行压缩。同时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把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的管理,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落实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并在日常财务监管中,将“三公经费”的管理深入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促进党风政风好转工作中,严格按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进行明确规定,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对一些非紧要、非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项,按照能压则压、该减就减的原则切实做到堵源节流,尽可能地压缩不必要的开支,控制一般性支出。2018年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使公务用车运行费大幅降低。每年“三公经费”支出都已实现同比下降,大大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4万元,占39.66%;公务接待费支出33.99万元,占60.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2.34万元,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3.9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3.9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17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及教育发展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教育系统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4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支出增加28.3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等各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楚雄市教育系统资产总额90432.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39.54万元,固定资产86050.3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42.92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1745.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745.62万元。增加主要原因是2018年乡镇财政所将各学校管理的固定资产划拨给学校入账,导致学校固定资产大幅度增加。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90432.81

4239.54

86050.34

58825.31

182.28

27042.75

0

0

142.92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楚雄市教育局下属各事业单位2018年度采购支出:1439.51万元,主要用于1.货物购置费1433.81万元;2.服务支出5.7万元,以上2项支出均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公开招标,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2018年度楚雄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以来,充分利用各种方式方法,广泛宣传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大力倡导“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营造“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良好氛围,对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使用规范,并使财政资金发挥了最大绩效目标效益。我系统预算绩效取得一定的成绩,但在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有效性上还有不足之处,下一步我系统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楚雄市教育系统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27.4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05万元。支出131.19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5.15万元,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96.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9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14.08万元,支出67.15万元(列支本年度办公经费59.61万元,结余分配6.54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三公”经费为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指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反映政府教育事务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保障机关行政运行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由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楚雄市教育体育局

201993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36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