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领取资格审核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72号)等相关规定,经初步审核,现对经鉴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病残津贴待遇领取地为楚雄市的何丽华1名申领病残津贴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6年9月29日至2026年10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认真查证,并为举报人保密。
投诉举报电话:12333、0878-3369266
附件: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病残津贴申请公示表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9月29日
云南省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病残津贴申请公示表
| 序号 | 单位名称 | 姓名 | 缴费起始时间(参加工作时间) | 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出具时间 |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编号 | 本人申请时间 |
| 1 | 楚雄市社会保险中心个体户自谋职业者 | 何丽华 | 2010-01 | 16年09个月(201个月)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2026/9/23 | 楚雄彝族自治州劳鉴2026年5323992026YB00074号 | 2026/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