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陈正龙等21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陈正龙,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员工。2026年5月19日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0日陈正龙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陈正龙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陈正龙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李加芳,楚雄市部落长街宴餐饮服务饭店员工。2026年5月19日李加芳向我局提出2025年5月21日李加芳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李加芳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李加芳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贾兴磊,辉煌北华(宁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员工。2026年5月25日辉煌北华(宁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8日贾兴磊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贾兴磊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贾兴磊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梁燕,楚雄市公安局员工。2026年5月25日楚雄市公安局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7日梁燕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梁燕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梁燕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张文俊,浙江盛和天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员工。2026年5月26日浙江盛和天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30日张文俊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张文俊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张文俊同志受伤害的情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拟不予认定或视同工伤。
6.唐万强,楚雄富民金鹿食品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9日楚雄富民金鹿食品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1日唐万强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唐万强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唐万强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刘绍云,云南楚雄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6年6月2日云南楚雄鹿城大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6日刘绍云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刘绍云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刘绍云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周庆,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6年6月3日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31日周庆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周庆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周庆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胡雪文,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员工。2026年6月4日楚国家税务总局楚雄市税务局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7日胡雪文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胡雪文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胡雪文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查其浩,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员工。2026年6月8日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0日查其浩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查其浩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查其浩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王建祥,云南德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9日云南德余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1日王建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王建祥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王建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何珍平,楚雄建华商贸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11日楚雄建华商贸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7日何珍平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何珍平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何珍平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张洁,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员工。2026年6月11日楚雄市八角镇卫生院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5日张洁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张洁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张洁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郭年彬,楚雄市心安得食品厂员工。2026年6月15日楚雄市心安得食品厂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22日郭年彬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郭年彬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郭年彬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5.杨燕梅,楚雄市东瓜街道东瓜社区居民委员会员工。2026年6月18日楚雄市东瓜街道东瓜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9日杨燕梅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杨燕梅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杨燕梅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李晓云,云南智达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17日云南智达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22日李晓云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李晓云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李晓云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7.殷绍刚,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22日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24日殷绍刚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殷绍刚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殷绍刚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8.陈斌,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23日云南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6月11日陈斌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陈斌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陈斌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9.宋世荣,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员工。2026年6月26日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28日宋世荣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宋世荣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宋世荣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0.赖顺香,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3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6月12日赖顺香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赖顺香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赖顺香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1.刘亚东,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3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6月15日刘亚东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刘亚东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刘亚东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