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现将马大兵等13名同志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马大兵,云南扬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4月13日云南扬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3月22日马大兵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马大兵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马大兵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杨祖仁,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4月28日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3日杨祖仁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杨祖仁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杨祖仁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郭宾,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6日楚雄市公共汽车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8日郭宾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郭宾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郭宾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叶其生,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13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18日叶其生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叶其生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叶其生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张正华,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6年5月14日楚雄市吕合镇石鼓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我局提出2026年5月2日张正华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张正华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张正华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董桂芬,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9日董桂芬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董桂芬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董桂芬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邓文林,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8日邓文林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邓文林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邓文林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袁明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6日袁明春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袁明春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袁明春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谢仲森,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4日谢仲森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谢仲森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谢仲森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敖华武,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0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6日敖华武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敖华武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敖华武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崔雄超,云南振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5月22日云南振楚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13日崔雄超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崔雄超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崔雄超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付俊,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员工。2026年5月25日楚雄州城镇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4月29日付俊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付俊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付俊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李永富,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2026年6月8日云南谋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2026年5月21日李永富发生事故的工伤认定申请,我局依法受理,并依法调查李永富发生事故的有关情况。李永富同志受伤害的情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反映。通讯地址: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邮编:675000,联系电话:0878—6550177。
楚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