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部门公开 >> 楚雄市统计局 >> 统计快报 >> 正文
号: cxs006-/2023-1129006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2023年1-10月统计快报
号:

楚雄市2023年1-10月统计快报

发表时间:
字体:[    ]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一)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一、综合





辖区生产总值

万元

4607467

5.5


第一产业

万元

362976

4.8


第二产业

万元

2472023

5.5


第三产业

万元

1772468

5.5


三次产业占GDP比重

%

7.9:53.6:38.5


★二、农业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万元

600975

5.0


农业产品

万元

314479



林业产品

万元

53197



畜牧业产品

万元

183962



渔业产品

万元

7689



农林牧渔业服务业

万元

41648

7.3


2.粮食产量

49930

-0.41


夏粮

49930

-0.41


秋粮




3.烤烟收购:数量

15040

3.7


金额

万元

52202

7.8


均价

元/公斤

34.71

4.0


注释:1.地区生产总值按季度进行核算,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速按可比价计算。2.农业总产值按季度统计,总产值和增速分别按现价和可比价计算;产量按季节进行统计。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二)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同比±%


三、工业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8.8


⑴ 按门类划分




采矿业

%

83.8


制造业

%

9.7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1.1


⑵ 按行业划分




烟草制品业

%

4.9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24.3


医药制造业

%

-33.8


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

20.4


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

%

0.5


农副食品加工业

%

90.6


食品制造业

%

14.0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3.3


在合计中:轻工业

%

1.7


重工业

%

20.2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三)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2.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万元

4792028

6.3


3.规模以上工业产品销售率

%

97

-0.5


4.主要工业品产品产量





低压开关板

1385

-21.9


中成药

9665

48.6


单色印刷品

万令

28

3.1


多色印刷品

万对开色令

51

-15.9


变压器

千伏安

100810

-27.4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3737

8.3


水泥

万吨

14

-64.9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112

-14.4


机制纸及纸板

3532

18.2


硫酸

万吨

50

1.3


钢化玻璃

万平方米

24

48.2


电力电缆线

千米

20990

-77.3


纸制品

9488

-8.2


单晶硅

万千克

1985

55.6


发电量

万千瓦小时

17937

-25.8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四)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四、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

万元

——

0.1


1. 按统计范围分





城镇投资

万元

——

10.3


房地产开发

万元

——

-53.5


2.按产业方向投资划分





第一产业

万元

——

61.0


第二产业

万元

——

35.6


第三产业

万元

——

-28.4


3.施工项目数

728

14.3


其中:本年新开工项目

434

6.2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五)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五、交通邮电





1.客运量

万人

——

——


旅客周转量

万人公里

——

——


2.邮电业务收入

万元

61824

10.8


★六、商业贸易





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万元

1965147

5.5


2.批发业商品销售额

万元

——

-0.4


3.零售业商品销售额

万元

——

31.9


4.住宿业营业额

万元

——

23.9


5.餐饮业营业额

万元

——

24.4


注释:1.邮电数据由电信部门提供。2.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指标数据按季度公布绝对数和增速,不逢季保留上季增速。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六)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七、财政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万元

278874

-1.6


#税收收入

万元

130867

17.8


其中:国内增值税

万元

48,729

53.7


个人所得税

万元

2333

5.4


#非税收入

万元

148007

-14.1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万元

132957

10.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

419427

-10.4


八、金融





金融机构期末存款余额(本外币)

万元

6802085

6.8


其中:住户存款

万元

3906670

16.4


金融机构期末贷款余额(本外币)

万元

6472182

10.4


其中:短期贷款

万元

1058020

2.3


中长期贷款

万元

5201393

11.4


金融机构期末涉农贷款余额(人民币)

万元

3797130

12.5


注释:财政、金融数据分别由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楚雄州中心支行提供。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七)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九、物价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

100.4

0.4


其中:食品类(不含烟酒类)

%

101.9

1.9


其中:粮食

%

103.1

3.1


鲜菜

%

104.4

4.4


畜肉

%

95.8

-4.2


★十、人民生活





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35548

3.1


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3591

9.0


十一、市场主体





期末实有户数

84964

20.7


1.企业

22513

31.1


其中:私营企业

20887

32.4


外商企业

342

23.9


2.个体工商户

61644

17.5


3.农民专业合作社

807

4.8


注释:1.市场主体资料由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提供。2.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按季度公布数据不逢季保留上级数据。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八)


指 标 名 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十二、旅游





1.接待国内旅游者

万人次

2787

128.4


2.接待海外旅游者

人次

733

264.7


其中:外国旅游者

人次

33

153.8


港澳台旅游者

人次

56

——


3.旅游业总收入

万元

2645813

97.3


其中:国内旅游收入

万元

2644321

97.2


旅游外汇收入

万元

1492

499.2


★十三、重点产业增加值

万元

3589427

5.6


1.烟草及配套产业

万元

875984

5.3


2.能源、冶金和化工业

万元

370510

7.9


3.生物医药业

万元

42834

-32.2


4.绿色食品业

万元

38987

-1.6


5.高原特色农业

万元

415879

5.0


6.建筑建材业

万元

880531

1.2


7.装备制造业

万元

3764

-1.0


8.商贸物流业

万元

727964

9.6


9.文化旅游业

万元

232974

24.9


重点产业占GDP比重

%

77.9


注释:旅游指标数据由市文化和旅游局提供。





楚雄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九)


指标名称

单位

1-10月累计

同比±%


十四、楚雄国家高新区主要经济指标





1.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万元

1910336

0.1


其中:生物医药产业产值

万元

476246

-15.4


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万元

742311

3.0


3.固定资产投资额(不含农户)增长

万元

1169806

12.7


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万元

70836

7.1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万元

79975

16.3


6.招商引资





开工建设项目

165

41.0


实施项目州外到位资金增长

%

——

32.0


#省外项目到位资金增长

%

——

16.6


7.主要产品产量





阳极铜

万吨

17.91

8.4


中成药

9566

48.4


蛋白饮料

万吨

7.28

-50.4


注释:1.GDP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工、农业总产值及重点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2.带“★”号指标按季度统计,不逢季保留上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