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牢牢把握法治财政建设这条主线,积极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助力楚雄市高质量发展。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落实
一是加强党组对法治财政建设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安排部署依法治局工作。定期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汇报法治财政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有关重大问题及时研究、有效解决。二是落实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财政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分析研究,并将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结合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实际,根据《楚雄市财政局法治财政建设规划(2021—2025年)》《楚雄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年度重点,推动两个规划贯彻落实。
(二)工作有序计划,及时跟进落实
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下发了《楚雄市财政局2025年依法治局工作计划》、《楚雄市财政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方案》、《楚雄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计划》,根据局领导变动和分工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各方责任,为全面组织实施依法治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模范践行,增强干部职工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理论融入学习教育工作,通过各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的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四)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持续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和法制宣传工作。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编制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专项监督,严格落实文明执法工作指引。一是健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至少参加60小时的法律知识学习,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二是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切实增强行政相对人的知法、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三是加强行政规范化建设。根据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共制定行政裁量包容事项2项,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四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共落实执法机构一个,监督人员1名。五是充分应用云南省“区块链+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强化执法监督。2023年以来按照工作计划全局自行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2期,参训人次126人次,参加省财政厅执法骨干培训2期,参加市司法局集中培训8期,参训人次22次,参加省财政厅线上集中专项培训1期,共60学时,全局47名干部参加了培训,为全面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依法履行财政职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完善法律顾问工作办法,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充分发挥本部门法规科室和法律顾问的作用,实行合法合规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二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局党政主要领导,从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规范文件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进行重大决策、法制队伍建设、带头遵纪守法等方面,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进行述法。三是落实保障经费投入。满足各类普法宣传资料的征订、邀请专家进行培训、组织干部进行多形式的学习、开展多途径的宣传等方面支出的需要,有力地推进了依法治局工作,保证法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四是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体系。加强政府预算统筹协调,防范社保基金预算风险;规范收入预算管理,加大力度做好基层“三保”工作。五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规范化、整体化、公开化建设,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六是加强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金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依法依规开展,维护财经纪律严肃性。
(六)全面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致力于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在制度建设方面,我们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新出台的政策文件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未发现妨碍公平竞争的情况。同时,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二是在执法监督上,我局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3次,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次,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此外,还建立了执法投诉举报机制,畅通企业维权渠道。三是为增强企业的法治意识,我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培训活动。深入企业举办法律讲座1场,内容涵盖财税法规、政府采购等方面,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法规,依法经营。四是围绕“权责清单”严格落实规范涉企行政检查16项措施,聚焦人民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执法,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通过一系列举措,法治化营商环境得到有效优化,企业满意度不断提升。
(七)规范行政执法,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一是制定了《财政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二是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制定了《财政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施办法》。三是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财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法制审核内容、法制审核流程等,对于重大执法决定实现法制机构和外聘法律顾问的“双审核”。制定《楚雄市财政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聘请律师事务所,统筹法律人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法制审核水平。四是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五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检查案件进行全覆盖评查,对执法工作中合理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效率原则,诚实守信原则,责任原则,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六是推广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按要求上报年度执法数据统计分析报告。七是利用行政法证件系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工作,在市政府网站公开执法主体及执法人员执法信息。杜绝了无证执法等现象。
(八)继续深入开展“普法强基”专项行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深入结合普法强基专项行动,强化部门联动作用,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一是防范电信诈骗宣传。针对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已逐渐成为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突出问题。为增强广大市民朋友识诈、防诈、反诈意识,提升识诈防骗能力,印发《倡议书》,并向广大市民宣传反诈“十个凡是”,进一步提高群众反诈识骗能力。二是结合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要义,从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等方面进行宣传。三是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传。积极拓宽宣传渠道,把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宣传工作与重要节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和征地拆迁、投资理财等社会热点问题结合起来,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的防非宣传。营造“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浓厚氛围,筑牢识骗防骗安全防线,为守护好老年人的“钱袋子”,保障老年人的幸福生活。
(九)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财政干部学法用法
分层次、全方位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把财政部门的普法工作和法治宣传教育分为三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为各部门各乡镇领导干部,第二个层次为全市财政财会干部,通过学习财政经济法律、法规和与本职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其他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第三个层次为广大服务对象,通过法治宣传普及教育,使他们及时了解与自己的工作、生产和生活密切相关的财政法律、法规,懂得依法行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知晓和遵守法治政府工作的实质内涵和目的意义。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结合职能积极组织开展了4 •15全民国家安全日、综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周、“12•4”宪法宣传周等重大宣传月、宣传周和“法律七进”一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宣传教育为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营造了好的氛围。
(十)抓实权责清单责任落实,强化权利制约监督
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执行情况监督。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力度,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推进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限时审批,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监督有效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将清单种类、标准、程序全部通过市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畅通投诉渠道等,促进行政权力运行由柔性约束向刚性约束转变,由不公开、半公开向全公开、更透明转变。二是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025共组织对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业情况的监管抽查,4家融资担保机构经营活动和其风险状况的监管抽查,20家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事项的监管抽查,1家国有企业和2家国家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专项监管。通过系列工作实现了部门权责清单抽查检查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积极稳步推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形式相对单一,宣传效果有待提高。二是积极主动执法的意识和规范执法、严格执法的水平有待提高。三是法治工作制度建设方面不够完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有待提高。
三、2026年度工作重点
2026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依法治局工作的领导,不断改进和创新方法,积极化解依法治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学习和总结经验,抓紧、抓细、抓实、抓好每一项工作,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强化对法治工作的领导
将法治建设和普法工作纳入本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一部署安排、统一推进落实、统一考核评价。一是落实党委及其主要负责人职责。二是落实行政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职责。三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制度。五是制定好实施好“九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局工作规划,明确工作目标、措施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着力推进依法治局工作顺利开展。
(二)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全方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分期分批参加省、州市行政执法人员能力人员全员培训,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奠定坚实基础。
(三)持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力度,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推进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限时审批,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高效、便民利民、监督有效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
(四)持续推进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
将“三项制度”积极融入到财政各项执法事项当中。进一步强化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保障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合理性,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五)持续发挥依法理财职能作用。
一是健全财政收支预算管理。严格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预算管理体系,硬化预算约束,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二是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金融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行为,确保会计管理和财务管理依法合规。
(六)持续开展依法行政工作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强化规范执法。三是做好行政执法主体和财政执法人员的培训、管理等工作。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