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2/2026-00086 信息分类: 其他
发文日期: 2026-08-1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表时间:
字体:[    ]

楚市发改通〔2026〕10号

楚雄市水务局:

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水利厅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26〕535号)和《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水务局关于下达水利专项202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农经〔2026〕78号)要求,现将水利专项2026年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给你局,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水利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以及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建设,严禁将资金违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项目建设所需地方投资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格落实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制度规定,科学合理确定项目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不得以化整为零等方式规避招标,严禁违法转包分包。对具备条件的项目,要积极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实施,就地就近促进农民工就业和增加收入。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权限报有关机关审批。

二、转发下达

本批投资计划已分解至具体项目,计划下达情况要及时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关联至本批计划下达文号。本批投资计划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为直接投资,已明确各项目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方式。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确保投资计划下达后,能够立即投入项目建设。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管责任,特别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去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发改部门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投资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实施处罚。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6日前将本批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州发展改革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省水利厅将通过全国水库运行管理信息系统、水利统计管理系统按月调度项目进度,持续督促各项目按年度投资计划开展建设工作,压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对执行情况不力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通报、问责。

五、安全生产

项目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在项目谋划、建设、运营全过程做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工作,强化全过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过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六、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26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州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