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当履职│楚雄市五措施规范兽药使用保障畜禽产品安全

发表时间:2021-11-22 14:55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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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食物的追求从吃饱向吃好、吃好向吃的安全、吃的健康转变。2008年的三聚氰胺牛奶污染事件、20113月曝光的健美猪事件,20213.15晚会曝光的瘦肉精羊肉事件,无不牵动着广大消费者的心,吃到无药物残留健康的畜禽产品成了众望所归。楚雄市为保障广大市民吃上安全健康的畜禽产品,采取五项措施从源头规范兽药使用。

一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增强企业质量安全风险责任意识。年初,楚雄市农业农村局组织65家兽药经营企业、11家诊疗企业、85个规模养殖企业召开培训监管会议,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签订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求兽药经营企业加强学习,严格按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兽药,保障经营环节兽药安全;要求诊疗企业和养殖企业严格按兽药使用规定规范使用兽药。截至目前,共签订责任书161份,签订承诺书161份,发放告知书235份。

二是加强兽药追溯系统的监控力度,确保经营环节兽药100%实现可追溯。全市通过兽药GSP认证的兽药经营企业方可获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有兽药经营企业须配备电脑和扫码枪,购销药物经扫码后将购销信息上传兽药追溯系统,楚雄市农业农村局定期跟踪监管。截至目前,楚雄市共有兽药经营企业62家,已全部注册使用兽药安全信息化管理系统,并根据后台监控信息传输情况及时督促经营户采集购销台账;督促兽药监管执法人员100%安装兽药追溯系统,100%上传出入库数据,到目前为止,全市入库上传数据9.31万条,出库上传数据9.68万条。

三是加大监督指导及宣传培训力度,指导经营户和养殖场户规范经营和使用兽药,及时发现兽药经营环节和使用环节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场户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86人次,车辆40辆次,发放粘贴禁限用兽药名录和兽药使用规定225份,明白纸260份,其他宣传资料278份,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40家次,饲料经营企业57家,诊疗企业38个次,养殖企业111个场次,排查兽药168个品种,3425个批次,使用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扫描追溯二维码1376条。

四是加大违禁药物及兽药残留检测力度,及时排查不规范使用兽药的畜禽产品,确保消费环节安全。截至目前,共配合省州开展畜产品采样4期次,采集畜产品样品91个批次。其中:兽药残留治理专项监测抽样72个,养殖环节6个家禽养殖场采集样品13个(乌骨鸡肉10份,鸭蛋3份);屠宰环节一个牛羊屠宰厂采集样品14个(牛肉2份,羊肝6份,羊肾3份,羊肺3份);一个生猪屠宰厂采集样品24个(猪肺4份,猪肾3份,脊肉5份,猪肝12份);市场经营环节3个农贸市场采集样品21个(牛肉5份,牛肺5份,牛肝5份,鸡蛋3份,鸡肉3份)检测兽药残留;“瘦肉精”专项整治监测采样屠宰环节牛肝样品17个;州级在市场环节水分含量监测采样2个,牛肉和羊肉各1个,检测结果都合格。

五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由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每月对辖区内兽药经营企业及养殖企业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市级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对超过整改期限未按规范进行整改的违法违规企业立案调查,规范处理。截至目前,共查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案件12件,罚没金额罚没金额19588.5元。其中:办理行政复议执法案件2件,处罚金额9000元;新办无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养殖蛋鸡案1件,处罚金额2000元;办理经营假兽药案件9件,没收假劣兽药141盒、55包,99袋,款1058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