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对人大审查政府债务的内容、程序、监督重点进行了明确、规范。楚雄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进一步强化政府债务审查监督,推动稳增长与防风险长期均衡,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每年将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纳入人大监督计划,在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工作中突出出来,统筹谋划、统一部署、一体推进,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全过程监管,提高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强化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将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债务资金投向、债务资金使用等情况全部纳入人大审查监督范围;在预算审查、预算执行监督、预算调整方案审查、决算审查等各环节,把政府债务资金的借、用、管、还全过程作为监督对象和内容,拓展监督深度,加大监督力度,硬化预算约束。
三是强化预算审查联系代表的作用。加强调查研究,把握工作主动性,及时了解掌握相关情况。针对代表关注的地方政府债务问题,在组织召开预算编制工作通报会、部门预算座谈会、专题调研座谈会和开展预算执行监督调研等活动中,邀请预算审查联系代表参加,增强提出监督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四是强化监督实效。严格按照上级财政批准的债务限额,审查和批准年度债务限额。听取审议政府债务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调研,充分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实时运用监测、预警、智能分析等功能,把线上发现问题与线下推动问题解决紧密结合起来,持续跟踪监督,提高审查监督效果。
五是强化协调配合。与财政、审计等部门一起,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财政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提升监督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