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大常委会抓实人大代表任期述职考核这个“牛鼻子”,健全代表履职“述考评改”监督激励机制,增强代表履职内生动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述”有“方向”。出台《楚雄市人大代表任期述职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对象、指标体系、登记原则、查询和统计、评分运用等内容,将代表日常履职表现,人代会期间出席会议、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提出议案建议、监督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闭会期间参加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视察、检查、调研及学习培训情况,解决群众“急难愁盼”助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作为述职考核的主要内容,并将代表履职评分体系分为基本项目、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以年度集中“述职”促进日常“履职”,切实增强代表责任意识,提高议政督政的针对性、自觉性、主动性。
“考”有“规范”。制完善《关于加强楚雄市人大代表履职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及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辞职工作的意见》《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接待日制度》等12个业务配套机制,分年度批复各乡镇和代表小组年度人大代表述职考核计划,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指导各代表小组和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述职考核工作机制,统一标准规范述职流程、考评流程、评估流程,科学合理对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评估。
“评”有“成效”。每年每个选区科学选定50名左右的选民代表参与述职考核评议会,其中村民代表占50%、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占20%、普通党员占20%、村两委干部占10%。接受考核评议的代表以书面形式向原选区和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不仅要交“履职答卷”,还要接受现场测评。五年来,召开述职会议894场次,242名市人大代表和973名乡镇人大代表分年度向697个选区人民群众述职,有1058名代表提交了履职报告、157名代表进行了口头述职,经过现场民主测评和市乡镇人大综合考核,有729名代表评定为优秀等次,有480名评定为合格等次,有6名评定为不合格等次。考出了代表的履职成绩,评出了先进典型,推动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改”有“提升”。在述职评议中,述职代表认真听取选区选民的意见建议,做到边述边改;在述职评议后,根据评议结果,被评议代表结合履职实际,落实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同时,用好代表履职评分管理办法,将代表履职评分情况作为对代表评先表彰和换届时推荐连任提名人选的重要参考。对五年积分排名前20的人大代表,授予优秀人大代表荣誉称号。对年度积分较低,且排名后10名的人大代表和年度评分低于60分的代表,分年度进行约谈提醒和通报,通过正向引导和反向约束,进一步压实履职责任。
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是代表应尽的法定义务。”楚雄市人大常委会以述职促履职,“述”出使命,“评”出担当,使基层人大“活”起来、基层代表“动”起来、基层民主“实”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