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3/2026-00010 信息分类: 教育
发文日期: 2025-12-18
发布机构: 楚雄市紫溪镇 生成日期:
称: 紫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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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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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各办(中心、队、所、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市各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利剑护蕾·清源 平安楚雄建设相关要求,有效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环境,积极防范各类涉校涉生安全事故,构建平安、卫生、文明、和谐校园,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会议研究,决定开展紫溪镇2025年秋季学期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长:王开华    镇副镇长、武装部长

成 员朱洪波    镇派出所所长、副镇长  

李常源    镇中心学校校长

李文智    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陈宗仁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王继敏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阮海霞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张兴维    镇卫生院院长

     镇妇联副主席

     镇团委副书记

八个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二、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整治,使校园周边区域治安状况明显改善,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违规经营摊点得到全面清理;文化环境得到有效净化,卫生环境整洁有序;交通秩序显著改善,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消除,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工作环境。

三、整治范围

全镇范围内中心学校、幼儿园校园内部及周边区域(即:紫溪镇中心学校、州立民族小学、母掌小学、冷水小学、紫溪镇幼儿园)。

(一)校园内部安全专项整治

1. 校舍设施安全排查:全面排查学校校舍、围墙、护栏等基础设施安全隐患,及时维护更新。

2. 食品安全管理:加强对学校食堂设施设备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改善食堂卫生条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安全。

3. 安防体系建设:检查学校门卫、值班及三防(人防、物防、技防)措施落实情况,严格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4. 防欺凌、心理健康等情况。

(二)校园周边治安与环境整治

1. 治安秩序维护:加强校园周边治安巡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 文化环境净化:清理整治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的营业性娱乐场所,全面清理违规经营的互联网营业场所、电子游戏厅等。

3. 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校园周边卫生死角、杂物堆存,整治脏乱差现象,保持环境整洁有序。重点取缔校园周边三大堆(柴堆、粪堆、垃圾堆)现象。

(三)校园周边经营秩序与交通秩序整治

1. 经营行为规范:加强对校园周边餐饮、食品经营等商户的管理,严格证照审查,依法取缔无证经营和非法摊点。

加强对乱摆乱卖、店外经营等行为的整治。

2. 交通秩序维护:加强学校周边交通管制,完善交通警示标志,整治乱停乱放车辆行为,确保上下学时段道路畅通。严禁学生乘坐拖拉机、三轮车、报废车等不安全车辆。严禁接送学生车辆超员、非载客车辆违法载人、未满 16周岁骑乘电动车、未成年人无证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四)学校与周边地理环境

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山体滑坡、泥石流、空气污染、噪音源等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5111-113日)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和整治内容,争取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5114-1110日)

组织力量对校园及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针对整治内容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51111-1120日)

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和验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责任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采取统一计划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地方监管与学校自我管理相结合,清理取缔与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正确处理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的关系,既要确保集中整治效果,又要抓好长效管理,建立健全分析讲评、检查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从根本上推动全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沟通畅通各单位要确定专门的信息联络员,建立完善的信息收集、处理和报送制度。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信息,要及时、全面、准确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营造安全、健康、文明的校园及周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镇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特此通知。




紫溪镇人民政府

2025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