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42/2026-00065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土地
发文日期: 2026-08-17
发布机构: 楚雄市吕合镇 生成日期:
称: 吕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图斑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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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合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图斑整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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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安排和要求,为全力推进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图斑的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由国家自然资源部监测发现,省州市反馈下发吕合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包括厂房、仓库、养殖棚舍、商业用房、公共设施等,不包括农村村民住宅)图斑共156个,其中:吕合村委会30个、白土村委会13个、钱粮村委会52个、中屯村委会9个、回龙村委会30个、斗阁村委会7个、红武村委会2个、新庄村委会7个、干田村委会6个。全镇156个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图斑,由市级委托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完成了处置前期的排查摸底、遥感监测、实地测绘、合法性认定等图斑信息核准工作,并指导吕合镇逐图斑制定了处置意见。

、工作总则

(一)工作目标严守耕地红线、遏制新增、消化存量、规范秩序、长效管控为核心,聚焦农村乱占耕地建设的非住宅类建筑物(包括厂房、仓库、养殖棚舍、商业用房、公共设施等,不包括农村村民住宅),通过全面排查、精准认定、分类处置、技术支撑,全面摸清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底数,依法依规完成存量问题处置,坚决杜绝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按照排查认定处置监管复耕流程,推动耕地保护常态化、规范化,筑牢粮食安全防线。

(二)工作原则

1.依法依规,精准施策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八不准要求,明确处置标准和流程,做到认定精准、处置合法、程序规范,杜绝简单化、一刀切,兼顾合法性与合理性。

2.属地主导,技术支撑。由镇人民政府统筹,图斑属地村委会主责,吕合自然资源所、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提供指导和技术服务,协助各村开展排查、测绘、认定、复耕等技术服务,形成镇村统筹、技术支撑、多方联动的工作格局。

3.分类处置,稳步推进根据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的建设时间、性质、用途、整改可行性等,分类制定处置措施,优先处置违法性质严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有序推进存量消化,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4.疏堵结合,长效管控在依法处置存量问题的同时,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制止新增违法行为,同时做好政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用地、规范建房,推动形成全社会耕地保护普遍共识和行动自觉。

职责分工

(一)镇人民政府工作职责。统筹农村乱占耕地建非住宅类图斑的处置工作,制定工作安排,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

(二)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工作职责

1.排查摸底技术支撑:协助镇村开展全面排查,运用遥感监测、实地测绘等技术手段,核实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的位置、面积、结构、建设时间、用途、占用耕地类型(一般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信息,建立完善排查台账,确保底数清晰、数据准确。

2.合法性认定技术服务: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相关审批档案等资料,协助镇村对排查出的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项目进行合法性认定,明确违法违规情形,出具技术认定意见。

3.处置方案技术指导:根据认定结果,协助镇村分类制定处置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违规项目,提供拆除、整改、补办手续、复耕等技术指导,确保处置措施科学可行。

(三)村委会工作职责。按照镇人民政府安排,开展好排查摸底、政策宣传、群众动员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如实提供本村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相关信息做好现场核查、入户告知、动员督促违法违规主体开展依法拆除、整改规范、完善手续等处置措施,落实耕地保护网格化巡查责任,及时上报新增违法线索。

、工作流程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6420265月)全面摸清镇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完整排查台账,为后续认定和处置奠定基础。

(二)合法性认定阶段(2026520266月)对排查出的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项目进行合法性认定,区分合法、违法违规情形,明确处置措施

(三)分类处置阶段(2026620276月)根据合法性认定结果,分类制定处置措施,依法依规推进处置工作,确保存量问题得到有效消化,新增问题零发生。处置类型如下:

1.依法拆除类对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违法性质严重、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非住宅类建筑物(如违规建设的厂房、商业用房等),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提供拆除范围、拆除流程等技术指导,由自然资源所、村委会现场监督拆除过程,确保拆除到位,避免损坏周边耕地;拆除完成后,及时提供复耕技术指导,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对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置。

2.整改规范类:对虽有违法违规情形,但具备整改条件、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项目(如超出审批范围建设、未完善审批手续等),自然资源所、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技术标准,指导违法主体完善审批手续、整改违规部分(如缩减建设规模、恢复占用耕地等),整改完成后进行技术验收,确保整改符合相关规定。

3.补办手续类:对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审批手续的非住宅类建设项目,自然资源所、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指导协助梳理补办手续所需资料,提供技术指导,指导违法主体完善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手续,规范用地行为,具体如下:

1已确定为设施农用地的图斑,分为两种形式进行处置。一是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小于200平方的零星养殖、烤房、私人厕所、农资具堆放房屋、看护房,由权属农户向村民小组、村委会提出保留申请,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同意,报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出具保留意见办理整改销号;保留意见连同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提供的规划图、影像图,一同提交权属农户作为用地的合法有效批准文件,办理费用由权属农户自行承担,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收取,收费标准800/宗。二是正常备案的设施农用地,根据图斑编号及处置措施,由村委会通知权属农户后确定需备案的名单,落实项目名称及业主联系电话,提供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进行图件制作,完成备案所需图件后,提交权属农户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办理费用由权属农户自行承担,按面积进行核算,由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收取,费用为:200方米以下1200/宗,200800平方米1500/宗,800平方米以上2000/宗。

2)为加快整改进度,自然资源所将接洽云南省地矿测绘院有限公司,到各村委会交接补办手续的成果资料,请各村委会通知督促权属农户尽快办理

时限要求

20261231日前,完成全镇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图斑整改任务的70%;在20276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的100%。从81日开始,此项工作实行整改进度月通报制度,对整改不力、工作滞后的村委会,镇人民政府将对村委会主任进行责任主体提醒谈话和约谈。

、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联系领导、村委会要充分认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图斑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强化责任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改目标任务。

(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工作流程自然资源所、各村委会、技术服务单位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规范排查、认定、处置、验收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流程,做到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处置适当,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处置行为,确保处置工作经得起法律检验和历史检验,严守法律政策底线红线。

(三)注重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聚焦工作重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处置工作取得实效;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搞“走过场”,不搞“一刀切”,兼顾工作进度和社会稳定,妥善处理处置过程中的矛盾纠纷,循序渐进推动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自然资源所、各村委会要加强耕地保护政策和非住宅类乱占耕地建房处置政策的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群众对耕地保护重要性认识,引导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配合处置工作,营造“人人保护耕地、人人抵制违法建房”的良好社会氛围。


吕合镇人民政府

                                                              2026731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