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苍岭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及时交办,注重实效,确保镇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有序推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苍岭镇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镇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围绕我镇经济建设、民生改善、社会事业等方面提出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具体为:交通建设5件,农田水利建设11件,重点工程遗留问题2件,乡村振兴7件,生态1件,通讯1件,林业1件,社会保障1件,卫生2件。
二、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
大会闭幕后,镇人大主席团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对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议案1件,建议、批评和意见31件进行交办,明确了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截至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2件,占37.5%;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20件,占62.5%。四次会议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持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再次组织班子成员、相关职能站所负责人对未解决的议案建议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次明确办理责任,有力推动了议案建议的办理。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已采纳,并已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17件,占53.13%。
在这类议案建议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大多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并结合实际予以解决。如:谢祖梅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土地流转和出具管理土地流转相关政策”的建议和刘玉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协议签订指导”的建议,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研究制定了《苍岭镇关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各村的土地原则上由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集体进行流转,全面落实流转租赁农地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分级备案和风险制度,统一使用出租、入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流转合同,减少了合同纠纷隐患,并分类施策进行土地流转,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杜绝流转土地、农田出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保障了粮食安全,圆满完成2021-2022流失耕地448.41亩及2023年第一批疑似耕地流出4.47亩的整改任务;全面实施完成第一批耕地占补平衡项目,新增规模水田1455.50亩、耕地56.07亩;完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耕地162.33亩。如:苗斌代表提出的“关于给予村级垃圾清运费补助”的建议,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历来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要求,积极借鉴浙江千万工程典型经验,着力打造“村净、景美、家富、人和、业兴”的生态美丽宜居精品示范村,不断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制定了《苍岭镇人居环境卫生治理配套制度》,不断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体系,建立健全垃圾清运资金管理机制,按照村民和村集体付费为主、政府补贴为辅的方式筹集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资金,2018年在全市率先执行垃圾收费制度,2020年至2023年共收取垃圾清运费218万元,2023年介入资金107.04万元,配套分类垃圾桶174只、垃圾箱526个、垃圾清运车11辆,专职环卫工人19名,兼职卫生保洁员173人,对全镇分为5个片区,实行“总负责—片区组长—管理员—保洁员”四级管理模式,责任到人,上门服务,约时定点清运垃圾,全域清扫保洁服务。镇政府分管领导、村干部、合作社负责人、保洁人员全部纳入考核,确保“专人专责、重奖重罚”。
(二)所提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15件,占46.87%。
这类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提问题大多与全镇经济发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但由于各种客观条件所限,一时无法解决,只能列入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计划逐步实施。如:杨建祥代表提出的“关于协调解决广大高铁建设后期遗留问题”的建议,广大高速铁路于2013年开工建设,2017年竣工通车,涉及农户的征地款已全部兑现,差欠村小组集体尾款因资金未到位暂未兑付,镇人民政府已多次向州市协调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予以兑付。如:朱国良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大田箐坝进行除险加固”的建议、沈华琼代表提出的“关于引进滇中引水项目,解决西云农业灌溉严重缺水”、孙启平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有关农田水利建设的建议,镇党委、政府历年来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工作,千方百计争取资金投入,加快水利发展。根据水利发展部署,加大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力度是今后水利建设的主要任务,但由于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缺口依然较大,下一步镇水务服务中心及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将加大项目规划立项上报力度,逐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分批次落实资金实施建设。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责任到人。为切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苍岭镇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后,镇人民政府及时召开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交办工作会,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细化了部门责任,指出了办理工作的方法、步骤,明确办理要求。在具体办理过程中,镇人民政府领导多次跟进办理情况,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进行专题研究3次,对落实难的议案建议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对重点建议给予重点关注,并积极支持配合镇人大主席团开展议案建议办理视察工作。
(二)严格程序,规范办理。镇人民政府结合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实际,切实加强交办、面商、催办、沟通、送审、回复、反馈、归档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程序,做到按制度办理。一是坚持交办制度。镇人民政府收到镇人大主席团交办的议案建议后,首先对议案建议进行分析、分类,在议案建议立案时确定承办单位的基础上,对承办单位、部门进行再次确认和调整,并及时召开交办会议将代表所提议案建议交由相关单位、部门办理。二是坚持面商制度。坚持办前走访,充分了解代表的意图和要求。坚持办中调研,对议案建议中涉及的群众进行走访,征求意见,掌握实情,为答复文稿的起草奠定基础;坚持办后回访,通过走访代表等形式,承办单位、部门面对面听取代表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对有条件解决的,组织力量及时落实。对不具备条件暂时不能解决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量解决。对确实难以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和支持。三是坚持登记制度。对交办件实行承办人员签字交接制度,对已办结的议案建议实行办结件登记备查制度,防止重交、漏办现象发生。四是坚持送审制度。实行答复文稿送审签发制度,加强对复文格式、质量的指导和检查,规范议案建议复文格式,提高复文质量,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行文规范和复文态度、语气上比往年有了明显改进。
(三)联动办理,加大落实。对内容相对集中、单一和承办责任较为明确的议案建议,镇人民政府统筹相关承办部门,把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与落实年度工作计划密切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安排、同实施、同检查,有效推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开展。针对综合性较强、需多个单位联合办理的议案建议,镇人民政府明确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履行组织、协调工作职责,主动与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和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议案建议反映问题的落实。
(四)实事求是,注重实效。代表所提出的议案建议都事关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着全镇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和心声。为此,镇人民政府本着认真对待、务求实效的原则,想代表之所想、急代表之所急,做到努力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研究解决方案,加以落实。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客观地讲,由于受国家有关政策和我镇财力所限,代表提出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议案建议,还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只能在采取分步实施、确保重点的情况下,逐步加以解决。同时,在办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还缺乏足够的重视,在办理答复中强调客观因素的多,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解决问题不彻底;二是有极少数站所重答复,轻落实,答复中承诺解决的问题抓落实不够;三是少数站所存在文来文往现象,办理答复过于原则或简单,办理质量不高。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今后的办理工作中继续坚持“抓落实、重实效、求质量”的指导思想,认真总结办理经验,努力创新解决问题的思路,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不断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增强做好议案建议办理的责任感,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切实把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好、落实好,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受益。二是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安排重点议案建议推进活动,促进办理工作规范高效,赢得人大代表的认可和肯定。三是以议案建议办理推动政府工作,把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改进政府工作作风结合起来,促进干部作风转变,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和更加扎实细致的工作,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
各位代表,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凝聚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智慧,充分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办理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是政府及职能部门的法定工作职责,对建设责任政府、效能政府和诚信政府意义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镇人民政府将在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主席团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办理成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为目标,继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改进作风、强化措施、真抓实干,努力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升全镇人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