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34/2026-00029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7-20
发布机构: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生成日期:
称: 2026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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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第三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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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楚雄市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

(第批)

楚雄市医疗保障局

2026717

为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基金安全风险,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将近期部分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彝海大城小区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3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彝海大城小区连锁店存在处方开具药品规格数量与上传医保结算规格数量不相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03元,并处缴纳违约金5.40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二、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水岸人家小区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3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水岸人家小区连锁店存在处方开具药品规格数量与上传医保结算规格不相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2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4.56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三、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彝人古镇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3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彝人古镇店存在处方开具药品规格与上传医保结算规格不相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9.0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59.70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四、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瑞景家园小区连锁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3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瑞景家园小区连锁店存在处方开具药品数量与上传医保结算数量不相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68.9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20.67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团结路连锁六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3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团结路连锁六店存在处方开具药品数量与上传医保结算数量不相符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6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10.68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六、楚雄市开发区济生大药房栗子园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1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市开发区济生大药房栗子园分店存在未核实参保人身份,对男性参保人销售妇科用药并上传医保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35.0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40.50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七、楚雄健宁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1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健宁大药房存在有价签无药品,价格与实际药品不相符药品进销存不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0.5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21.15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八、楚雄诚德健康大药房一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1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诚德健康大药房一店存在未核实参保人身份,对男性参保人销售妇科用药并上传医保结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4.5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46.35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九、楚雄好一生医药有限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1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好一生医药有限公司存在医保电子凭证运用不达标;未核实参保人身份,对男性参保人销售妇科用药并上传医保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1.6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21.48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楚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一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1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康泰药业有限公司一分店存在医保电子凭证运用不达标;药品进销存不相符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2.0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3.60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一、楚雄澄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小山路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2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澄心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西小山路店存在大额刷卡漏登追溯码未全量上传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5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5.15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二、楚雄百济商贸有限公司百济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2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百济商贸有限公司百济大药房存在部分药品无价签;进销存不相符;开具处方姓名医保结算姓名不相符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406.5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121.95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三、楚雄康威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分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2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康威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分店存在部分药品有价签无药品药品进销存不相符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0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4.50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四、楚雄市键宁大药房楚雄人家店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市键宁大药房楚雄人家店存在药品有价签无药品未核实参保人身份,为不属于亲情账户的顾客代购药品并上传医保结算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5.8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7.74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五、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楚雄第二分公司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云南先施药业有限公司楚雄第二分公司存在有价签无药品药品进销存不相符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9.8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8.94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六、楚雄中道堂商业有限公司中道堂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中道堂商业有限公司中道堂大药房存在医保结算后补开审方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58.8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107.64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十七、楚雄市康林大药房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

2026年4月楚雄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时,发现楚雄市康林大药房存在部分药品无价签;先医保结算后开处方、审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楚雄市医疗保险中心依据《楚雄州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作出如下处理:1.责令立即整改违规问题2.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336.00元,并处缴纳违约金100.80元;3.约谈定点零售药店相关责任人。目前,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已全部退回,违约金已全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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