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相关规定,楚雄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的条件,经我局批准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许可文号:楚市行审工时审通字[2026]12号
单位名称:楚雄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楚雄市滇中大商汇摩托车交易市场3栋二、三层
法定代表人:林康
有效期限:两年
联系电话:0878-6087518
通讯地址: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675000
楚雄市行政审批局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