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经楚雄市财政局汇总,现将楚雄市(包括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15个乡镇、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如下:
2018年楚雄市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汇总数为2113.3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247.65万元,增长13.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4.72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14万元,2018年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赴日本、韩国执行保健食品和化妆品质量安全及监管学习交流,我市参加人员1名。发生因公出国(境)费4.72万元;公务接待费为646.47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减少121.59万元,下降15.83%。其中:国内公务接待12889批次,119778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62.17万元,较上年增加366.11万元,增长33.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21.63万元,较上年增加321.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0.54,较上年增加44.48万元,增长4.06%)。全年公务用车购置数为11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38辆。
楚雄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的范围及标准,硬化预算约束,切实从源头控制“三公”经费。2018年,我市“三公”经费中公务接待费较上年下降,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有所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无公务用车购置,2018年我市共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1辆,同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增长较大;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市脱贫攻坚任务较重,下乡增多,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增长。
附件:1.楚雄市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2. 楚雄市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附件1:
楚雄市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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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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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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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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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决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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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决算比上年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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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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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减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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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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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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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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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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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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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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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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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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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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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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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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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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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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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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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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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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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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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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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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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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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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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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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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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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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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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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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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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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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楚雄市 “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一)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