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为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管理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股所级。主要职责:
1.负责草拟楚雄市建成区(除开发区外)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建成区(除开发区外)城市绿化正常维护,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清扫处理等日常工作;
3.负责建设苗圃基地,参与城市绿化验收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日常管护,保护苗木成果。一是利用水泵抽水和人工浇水相结合对桃源湖苗木进行浇灌以确保不缺水、不干水;二是使用水车对街道零星花台、木质花盆及无水管路段进行浇灌,对楚雄市老城区的行道树循环进行根灌浇水,确保浇深浇透,不浇漏,共浇水30677吨;三是认真做好公共绿地的卫生保洁工作,共捡拾垃圾34.7吨。
2.加强病虫害防治。对老城区行道树3400多株,绿篱1.2万平方米进行夜间打药,投入费用13.9万元。绿化植物病虫害蔓延情况得到了一定控制,绿化成果得到了较好保护。
3.认真做好绿化修剪、补植补栽,提高园林绿化品质。绿篱整形修剪10.92万平方米,清理死树139株;拆除行道树有撑杆、钉子等附着物树木1000多株,补栽行道树50株、绿化带绿篱11640株。
4.认真做好18万平方米绿化带抗旱保绿工作,组织全处水车,分白班、晚班两班轮流浇水保绿,取得实效。
5.加强苗圃基地建设。城市绿化事业发展的基础是苗木生产,加强苗圃建设,扩大苗木生产,提高苗木质量,是城市绿化发展的保障。播种:秋、冬火把果、海桐、红果冬青、南天竹46平方米,扦插苗木4.42万株,苗木上袋1.92万袋,整理苗床28块。
6.认真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一是召开动员会、制定了绿化处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入户走访145户和发放创文宣传手册145册;二是按“社区吹号,单位报到”的要求参与志愿者活动34期954人次,对街道、老旧小区、卫生死角、青龙河两岸、龙川江沿岸等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7.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发放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手册120份、致全市人民群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一封信120份;二是全体职工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测试,组织60名临时人员开展扫黑除恶民情恳谈会。三是组织中管人员和全体驾驶员15人参加扫黑除恶交通安全培训。四是配合公安、交警修剪遮挡治安探头及遮挡信号灯、交通标志牌树枝。五是营造宣传氛围,制作标语标牌62块,投入资金2.58万元。六是为迎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央督导组检查工作,绿化处按照主管部门市城管局安排部署,完成扫黑除恶迎检工作。七是参与鹿城镇开展的“关于在全镇开展黑恶势力29种外在表现形式问卷调查”1次6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20人,主要是绿化临时工
离退休人员6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68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收入合计1147.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7.6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2018年1347.39万元对比,减少19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支出合计114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2.86万元,占总支出的86.51%;项目支出154.81万元,占总支出的13.4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2018年1347.39万元对比,减少了199.7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92.86万元。与2018年1021.39万元对比,减少了28.53万元,减少了2.7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缴费以及公用经费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7.8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7.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24.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1%。
1.工资福利支出822.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86%。其中:在职基本工资203.92万元,在职津贴补贴113.95万元,奖金(一个月额度)1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1万元,绩效工资215.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6.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2.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1.86万元,住房公积金44.8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4.9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24.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49%。其中:办公费10.3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10万元,邮电费0.49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3.48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工会经费9.1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62%。其中:退休费145.15万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02%.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2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4.81万元。与2018年326万元相比,减少了171.19万元,减少52.51%,主要原因是城市维护建设资金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商品和服务支出154.8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其中:维修(护)费133.1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1.62万元;
项目支出154.81万元主要包含项目:城市养护管理费140.49万元,苗圃基地场租费9.85万元,苗圃苗木养护费4.4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51%。与2018年1067.81万元相比,减少了74.95万元,减少7.0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为退休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障缴费及公用经费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中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6.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7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614.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8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4.住房保障支出4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79%。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和购房补贴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2018年0万元减少了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比2018年0万元减少了0万元,下降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为24.77万元,与2018年度24.93万元相比,减少了0.16万元,减少0.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日常公用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用于办公费10.33万元,手续费0.07万元,水费0.10万元,邮电费0.49万元,物业管理费0.4万元,差旅费3.48万元,维修(护)费0.15万元,培训费0.61万元,工会经费9.1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资产总额225.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10万元,固定资产135.1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81.0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65.90万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6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0.45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69平方米,账面原值9.48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5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
|
|
|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25.28 |
9.10 |
135.17 |
62.15 |
56.13 |
|
16.89 |
|
|
81.01 |
|
|
|
|
|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采购支出6.04万元。
2019年政府采购计划金额6.13万元。其中:(1)货物采购计划金额6.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34,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79万元,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0万元。2019年政府采购 实际金额6.04万元,其中:(1)货物采购 实际金额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0.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5.7万元,财政性资金其他资金0万元。采购项目包括:农药化肥采购5.7万元、书柜采购0.2万元、复印纸采购0.14万元。
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建立健全采购机制、完善采购制度,加强采购预算,控制采购成本,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2019年计划采购金额6.1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04万元,节约0.09万元,节约率1.47%。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专业名词解释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收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城市建设支出:是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而使用的业务专项资金,包括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费、苗圃基地场租费、苗圃苗木养护费等等;
城市绿化养护管理:对全市街道绿化进行管理与维护,包括城区行道树、草坪、灌木等绿化带的养护管理和卫生清理工作。
病虫害防治:是为了减轻或防止病原微生物和害虫危害城区中的行道树、灌木、绿篱等,通过喷洒农药等手段来进行防治。
楚雄市城市建设绿化管理处
2020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