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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民政局2020年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十三、部门项目支出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五、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六、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州对下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民政局2020年部门
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市属直接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和与党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3.牵头拟订全市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的申报、核实、审批和发放工作并监督使用;指导全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4.承办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和管理,调处边界纠纷,承办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批工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做好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5.牵头、协调社区建设和村民委员会建设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对全市村(居)民委员会村务公开的督查工作;指导城市社区服务工作,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福利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全市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益性公墓的审批管理,负责经营性公墓审核报批。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工作。
7.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及地方性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政策的组织实施。
8.拟订全市慈善事业发展规划,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规范慈善组织活动,指导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
9.负责和监督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管理使用好各级福彩公益金。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推进全市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民政局应强化老年人服务和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老年人和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3.有关职责分工。
(1)与楚雄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楚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民政局会同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楚雄市行政区划图。
(3)与楚雄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楚雄市民政局负责重点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即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分类认定,将认定信息提供楚雄市医疗保障局,楚雄市医疗保障局负责组织并开展救助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楚雄市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科(市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科(社会组织管理科);基层政权建设和区划地名科(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民政局所属8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有6个,分别是:楚雄市社会福利院、楚雄市救助管理站、楚雄市殡葬管理所、楚雄市婚姻服务中心、楚雄市老年活动中心、楚雄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楚雄市社会福利彩票销售管理中心、楚雄市殡仪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抓项目建设,更加夯实民政发展基础。始终把夯实民政工作基础,提升民政服务水平,加快民政系统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在加快推进民政在建项目和做好项目储备工作的同时,积极争取资金,加大投入,不断强化民政事业发展基础,规范项目申报,强化“三库”建设。认真做好项目储备库、备选库、在建库的筛选、申报工作,明确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人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加大与发改、财政、国土、住建等部门的协调。一是积极争取申报项目。积极向上争取敬老院、居家养老服务等建设项目。二是加大在建项目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中心敬老院、三街敬老院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6月以前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 规范受理救助平台管理,提升救助质量。严格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抓重点、补短板,持续推进精准施保,深化低保规范管理。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家庭收入状况核对中心作用,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进一步规范低保对象范围、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发放等程序。按照坚决打赢新时代第一场硬仗的要求,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切实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效衔接,助力打好贫困村脱贫振兴攻坚战;继续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医疗救助工作,助力打好健康脱贫攻坚战;积极配合做好农村C、D级危房户的核查认定工作,加强农村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安全住房保障,助力打好农村危房改造攻坚战。
3. 抓惠民殡葬,更加推进殡葬改革。一是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疏通群众不愿参与、不想参与“瓶颈”,全面提高遗体火化率、火葬率和进公墓率。各乡镇要在合理规划和严格执行政策的基础上,加大项目建设进度,要按照“九个有”,即:一条入公墓畅通的道路(有指路牌),一个停车场,一道大门(有公墓名称),一圈围栏,一块宣传栏(有收费公示和管理规定),一间焚烧房,一个公厕,一间管理房,一名管理人员的标准提升完善公墓建设水平,提高公益性公墓的吸引力,使群众自愿进、主动进。各乡镇要积极筹措资金,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公益性公墓项目建设,坝区7个乡镇必须在2020年初建设完成,山区8个乡镇必须在2020年6月前建设完成,到2020年9月30日前投入使用,确保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全覆盖。二是继续深化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制定整治措施,部门联动,深入推进殡葬领域存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修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的,坚决予以清理整治。三是着力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成立乡镇殡葬执法队伍,充实殡葬执法队伍力量,把殡葬改革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避免因部门之间统筹协调不到位造成的漏管现象。四是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文明丧葬意识,彻底破除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丧事等根深蒂固的落后丧葬陋习,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对改善生态环境、保护土地资源、净化生活环境和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动员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离退休人员和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和国有企业单位带头宣传执行政策;使殡葬改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和支持殡葬改革。
4. 抓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更加努力补齐短板。全面落实各项老龄优待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的运营投入使用,发挥社会效益,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实现公办养老机构全面运营。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切实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
5. 抓社会管理创新,更加完善公共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快配套政策措施的制定落实。加强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和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全覆盖的目标。认真开展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前期调研,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社会服务试点,提高村(居)民委员会服务能力。继续做好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加强社会组织监管、信息公开和自律、诚信建设,积极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转移职能。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评估“三同步”,推进社会组织“两个有效覆盖”,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引导和动员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参与脱贫攻坚。
6. 抓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地搞好服务。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任务,做好市内各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日常管理及边界纠纷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加强救助机构和托养机构监管,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强化救助对象寻亲返家。推动构建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长效机制。
7.抓实民政干部队伍建设,更加提高为民服务保障水平。围绕提升加强民政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能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要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在思想上深刻领会丰富内涵,在行动上对标对表新时代的各项要求,自觉进行对照检查,看一看自己劲头足不足、措施新不新、作风实不实、状态好不好,切实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内化为攻坚克难的品格要素,锻造成“撬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杠杆,最大限度凝聚起全市民政系统的智慧和力量,最大限度激发起全市民政干部职工的热情和干劲,以更加昂扬的状态、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奋发的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提标、提速、提质、提效。确保完成州民政局和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各项指标任务完成。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市民政局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9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截至2019年10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3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1人。在职实有53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53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 离休 2人,退休18人。
车辆编制为1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72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8.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728.0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728.0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8.04万元(本级财力5728.04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728.04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28.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8.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201行政运行:447.42万元; 2080299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9.75万元;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4.85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2.99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6.27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15.25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23.48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260.05万元;2081004 殡葬:1478.49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24.80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445.80万元;2081901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309.81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774.00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145.00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81.47万元;2082102 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91.97万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99.71万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91.74万元;2101103行政单位医疗:27.37万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65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1.42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51.76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5728.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197.49万元;30102 津贴补贴:313.86万元;30107 绩效工资:57.72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27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82万元;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4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1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1.76万元;30201 办公费:2.78万元;30202印刷费0.10万元;30205 水费:1.64万元;30206 电费:1.75万元;30207 邮电费:6.26万元;30211 差旅费:0.75万元;30217 公务接待费:1.2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12.26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24.06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14万元;30301 离休费:27.13万元;30302 退休费:39.98万元; 30305 生活补助:2213.88万元;30306 救济费:2615.10万元。
基本支出5278.04万元,其中:30101 基本工资:197.49万元;30102 津贴补贴:313.86万元;30107 绩效工资:57.72万元;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6.27万元;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82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1.42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11万元;30113 住房公积金:51.76万元;30201 办公费:2.78万元;30202印刷费0.10万元;30205 水费:1.64万元;30206 电费:1.75万元;30207 邮电费:6.26万元;30211 差旅费:0.75万元; 30217 公务接待费:1.20万元;30228 工会经费:12.26万元;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24.06万元;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14万元;30301 离休费:27.13万元;30302 退休费:39.98万元;30305 生活补助:2213.88万元;30306 救济费:2615.10万元。
项目支出0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楚雄市民政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0个,资金为0万元。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市民政局民生资金与中央配套事项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按功能科目分组是:
1.2081001儿童福利(孤儿生活补助)市级配套23.48万元。
2.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市级配套309.81万元。
3.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市级配套774.00万元。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市民政局民生资金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主要用于以下项目,按功能科目分组是:
1. 2080802伤残抚恤市级配套(水利水电伤残民工及企业回乡水利民工生活补助)15.25万元。
2. 2080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市级配套79.10万元,其中:原村公所办事处离职干部生活补助47.99万元,原大队一级离职半脱产干部生活补助26.62万元;国防战备公路修路民工生活困难补助17.13万元。
3. 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市级配套99.71元,其中:60年代精减人员补助15.71万元,本市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救治经费60.00万元,救治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救助经费24.00万元。
4. 2081002老年福利市级配套(高龄补贴)260.05万元。
5. 2081004殡葬(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市级配套1362.40万元。
6. 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教育扶贫市级配套145.00万元。
7. 2081001儿童福利(孤儿生活补助)市级配套23.48万元。
8.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市级配套309.81万元。
9.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市级配套774.00万元。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采购预算资金0.10万元。采购项目主要指复印纸采购0.1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5728.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728.04万元,与2019年预算总收入6691.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91.02万元)相比减少962.98万元,下降14.4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救灾等工作职能划转后,在职人员划出6人,工资福利支出、公车补贴、公用经费和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等民生支出预算减少;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退休人员经费等预算减少;三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四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五是惠民殡葬补助经费由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六是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基础上压缩10%;七是本年全市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以上几个原因增减变动使本年部门预算总收入在上年基础上净减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上年结转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二)基本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日常运转支出和保民生基本支出5728.04万元,2019年基本支出预算656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34.98万元,下降12.7%,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救灾等工作职能划转后,在职人员划出6人,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和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等民生支出预算少;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公车补贴、退休人员等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四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五是惠民殡葬补助经费由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六是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基础上压缩10%。以上几个原因增减变动使本年基本支预算出在上年基础上净减少。
其中:
1. 2020年工资福利支出776.45万元,2019年支出822.24万元,减少45.79万元,下降5.6%。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救灾等工作职能划转后,在职人员划出6人,在职人员工资和相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预算减少;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人员工资和相配套的社会保障缴费公积金等预算减少。
2. 2020年商品和服务支出55.51万元,2019年支出64.41万元,减少8.90万元,下降13.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救灾等工作职能划转后,在职人员划出6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公车补贴等经费预算减少;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四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五是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基础上压缩10%。
3. 2020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96.08万元,2019年5675.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79.66万元,下降13.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 2019年机构改革,民政局部分职能职责划转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医疗保障局、市应急局后,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等民生支出预算减少,如:2019年预算抚恤费支出521.59万元、退役安置补助198.77万元、医疗救助2068.40万元,而2020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88.76万元,减少100%;二是惠民殡葬补助经费由于殡葬改革工作的推进在上年基础上大幅增加,如:2020年预算惠民殡葬等经费1478.49万元,2019年预算161.87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316.62 万元,增长813.40%。三是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退休人员4人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退休费减少,因以上几个主要原因增减变动使本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在上年基础上净减少。
(三)项目支出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128.00万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28.00万元,殡葬100.00万元)相比减少128.00万元,下降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全市压缩一般性支出,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3.76万元,与上年4.30万元相比减少0.54万元,下降12.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
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20万元,2019年预算为1.6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40万元,下降25.00%。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民政局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楚雄州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和《楚雄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了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6万元,2019年预算为2.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5.1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安排0万元,2019年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安排2.56万元,2019年预算为2.7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5.19%;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全市统一压缩在编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二是民政局严格公务用车管理。
殡仪馆4台车辆不在编制内,且属于特殊业务用车。由于殡仪馆业务工作特殊,遗体接运业务频繁,车辆购置等运行经费成本从其他资金列支,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不安排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 年楚雄市民政局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 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
2. 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为村民死亡后提供骨灰或遗体安葬的公益性公共设施。建立农村公益性公墓必须本着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园林化、公益性的原则,坚持科学规划、依法建设、因地制宜、规范管理。
3. 临时救助:是指由政府通过财政资金的安排以及社会赞助、居民捐助、有奖募捐等渠道建立临时救助基金,依法对因患重病、子女就学、遭遇突发性意外灾害等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公民给予适当的款物援助。
4. 城乡低保资金: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基本生活的专项资金,包括城乡低保金和城乡低保对象价格补贴、节日补贴等临时或一次性的生活补助资金。
5. 殡葬改革的主要目标:楚雄市殡葬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殡葬基础设施基本完善;绿色殡葬新模式基本建立;文明的丧葬新风基本形成;惠民殡葬制度基本健全;乱埋乱葬现象杜绝。到2020年末,全市火葬区火化率、骨灰入公墓安葬率、火葬区内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覆盖率达到或接近100%。
6. 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7.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国办法〔2010〕54号)。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民政局汇总2020年单位运行经费情况,因民政局机关属行政单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而下属事业单位全部属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虽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但存在单位运行经费。具体情况及增减变动原因如下:
2020年预算单位运行经费安排55.51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2.78万元,与上年17.49万元相比减少14.71万元,下降84.10%;30202印刷费0.1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10万元,增长100%;30205 水费:1.64万元,与上年0.66万元相比增加0.98万元,增长148%; 30206 电费:1.75万元,与上年1.91万元相比减少0.16万元,下降8.30%; 30207 邮电费:6.26万元,与上年5.70万元相比增加0.96万元,增长16.84%; 30211 差旅费:0.75万元,与上年4.68万元相比减少3.93万元,下降83.97%;30217 公务接待费:1.20万元,与上年1.60万元相比减少0.40万元,下降25%; 30228 工会经费:12.26万元,与上年9.02万元相比增加3.24万元,增长35.92%;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与上年2.70万元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5.19%;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24.06万元,与上年26.52万元相比减少2.46万元,下降9.20%;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14万元,与上年2.39万元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10.46%。
本年预算运行经费55.51万元与上年90.71万元相比减少35.20万元,同比减少38.80%。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救灾等工作职能划转后,在职人员划出6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公车补贴等经费预算减少;二是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三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四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五是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基础上压缩10%;六是本年全市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运行经费减少。
其中:
2020年民政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4.90万元,其中:30201 办公费:0.74万元, 与上年12.89万元相比减少12.15万元,下降94.25%;30205 水费:1.10元,与上年0.20万元相比增加0.90万元,增长450%;30206 电费:1.30万元,与上年1.15万元相比增加0.15万元,增长13%;30207 邮电费:5.16万元,与上年4.95万元相比增加0.21万元,增长4.2%;30211 差旅费:0.20万元,与上年2.00万元相比减少1.80万元,下降90%;30217 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与上年1.30万元相比减少0.30万元,下降23.08%;30228 工会经费:6.63万元,与上年5.77万元相比增加0.86万元,增长14.90%;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6万元,与上年2.70万元相比减少0.14万元,下降5.19%;3023901 公务交通补贴:24.06万元,与上年26.52万元相比减少2.46万元,下降9.20%;3023999 其他交通费用:2.14万元,与上年2.39万元相比减少0.25万元,下降10.46%。
本年预算机关运行经费44.90万元与上年77.80万元相比减少32.90万元,同比下降42.3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优抚、安置、双拥、医疗救助、救灾等工作职能划转后、在职人员划出6人,人均公用经费支出、公车补贴等经费预算减少;二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四是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年基础上压缩10%;五是本年全市取消单位专项资金预算安排,运行经费减少。
2020年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安排10.62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2.04万元,与上年4.60万元相比减少2.56万元,下降55.65%;30202印刷费0.1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相比增加0.10万元,增长100%;30205 水费:0.54万元,与上年0.46万元相比增加0.08万元,增长17.40%; 30206 电费:0.45万元,与上年0.76万元相比减少0.31万元,下降40%; 30207 邮电费:1.10万元,与上年0.75万元相比增加0.35万元,增长46.6%; 30211 差旅费:0.55万元,与上年2.67万元相比减少2.12万元,下降79.40%; 30217 公务接待费:0.20万元,与上年0.42万元相比减少0.22万元,下降52.38%; 30228 工会经费:5.64万元,与上年3.25万元相比增加2.39万元,增长73.53%;
本年下属事业单位预算运行经费10.62万元与上年12.91万元相比减少2.29万元,下降17.74%。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下属事业单位(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人员和工作职能全部划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预算减少;二是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接待费减少;三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在上年基础上压缩5%;四是单位人均公用经费标准在上基础上压缩10%。
总之,2020年民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不该花的钱一分不花,让每一分钱花到最需要的地方,让每一分钱花出最好的效果。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此处公开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为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楚雄市民政局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总额为520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50.4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761.40万元(含房屋构筑物3542.18万元,汽车21.26万元,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0.00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97.96万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65.02万元,无形资产125.83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0 年市民政局共申报项目0个,全部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0个,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0%。纳入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市级财政预算资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其中:重点项目0个,市级财政预算安排0万元,编制绩效指标0个。2020年市民政局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 “同步审批、同步批复、同步下达、同步公开”。
下一步、楚雄市民政局将继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
十一、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
(一)项目名称
民政经费
(二)立项依据
根据《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要求,按“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民政工作开展的实际,合理安排各项民政资金。
(三)项目实施单位
楚雄市民政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一是加快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立工作,准确认定低保对象、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加快城乡低保管理,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二是抓好惠民殡葬,更加推进殡葬改革,着力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加大宣传发动,提高群众文明丧葬意识,彻底破除封建迷信和大操大办丧事等根深蒂固的落后丧葬陋习;三是做好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切实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机构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四是加强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推进社区工作人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五是做好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地搞好服务,进一步提升婚姻登记工作服务质量。做好社会福利收养登记能力评估工作。推动构建以监护干预为核心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慰问服务保障体系,形成“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长效机制;六是做好市内各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日常管理及边界纠纷隐患排查,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七是结合楚雄市创文工作的开展,不断完善地名标志牌的设置。
(五)项目实施内容
市民政局2020年实施好以下项目:一是加强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保障和业务培训、办公设备的配备,做好社会救助申报审批表的印制,对社会救助工作档案申报审批材料进行归档整理,同时做好低保入户核查工作;二是加强对全市社区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三是保障好婚姻服务中心婚证的购买和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做好电子档案入库设备购置及婚姻三年专项行动巡回登记、宣传活动等工作;四是做好殡葬改革工作中人员力量和办公设备的配备、宣传资料的印制和殡葬会议的筹备等工作;五是做好社会福利收养登记能力评估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六是加强养老机构护理员的培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水平;七是做好市内各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日常管理及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创文工作完善地名标志牌的设置。
(六)资金安排情况
2020年预算安排社区教育、城乡低保、救灾物资储备等经费100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楚雄市民政局按项目实施工作具体情况,所有项目自2020年1月开始实施,至2020年12月结束。在实施过程中,一是制定社会救助、殡葬改革、养老机构护理员、社区工作人员教育等相关民政工作培训计划;二是做好全年社会救助对象申报时使用的相关表册和殡葬改革等工作中所需的宣传资料印制;三是做好低保入户核查准备工作;四是做好婚姻服务工作所需的设备保障;五做好是社会福利收养登记能力评估和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保障工作和实施计划;六是做好市内各条行政区域界线联检日常管理及边界纠纷隐患排查工作,结合全市创文工作,完善地名标志牌的设置;七是做好婚姻档案数字化管理和社会救助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
(八)项目实施成效
通过对项目工作的实施,一是保证资金效益发挥最大化;二是切实履行民政工作最底线的民生保障、最基本的社会服务,对落实“普惠民生、温暖民心、善解民忧”等工作方面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真正做到“民政为民,民政爱民”。
第二部分 楚雄市民政局2020 年
部门预算表
楚雄市民政局(汇总)2020年预算公开表格_2020060810334420200623085254606.xls
楚雄市民政局
2020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