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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表时间:2019-09-12 15:56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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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简称市委政策研究室)是中共楚雄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

1.市委政策研究室的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安排,参与或负责部分市委综合性文稿及市委领导重要文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本室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办事工作机构职责,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文、办会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职责,负责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精神、改革决策部署等;负责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督察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宣传工作职责,负责总结、宣传、推广全市改革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为市委深改委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建议。负责完成市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市委改革办的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受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具体工作,统筹协调落实中央和省、州、市深改委决定的重要事项、工作部署,组织开展改革调研、改革督查、改革宣传等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办日常事务,负责市委深改委调查研究工作的部署落实,协调推动改革调研工作;负责筹办市委深改委会议和市委改革办工作会议;负责收集汇总改革工作情况、做好市委深改委重要文件、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督促各专项小组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精神、改革决策部署;做好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督察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动各方面改革宣传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宣传推广全市改革先进典型经验,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负责市委改革办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切实做好重要文稿起草。配合做好市委九届四次全会材料撰写工作,参与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完善丰富市委提出的“产业作支撑、城市出形象、民生有保障、基础更牢固”目标要求和“不要等、主动干、积极办”的作风要求;起草《楚雄市贯彻落实州委“1133”战略的决定》《立足新时代 扛起新担当 全面开启楚雄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征程》等重要文稿;具体牵头提炼总结大过口乡脱贫攻坚经验,形成《一个深度贫困民族乡的蝶变》典型经验材料,得到州市主要领导批示。

2.构建大调研工作格局。紧扣新形势下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起草《中共楚雄市委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调研工作的通知》,拟定《加强楚雄市综合绩效考核的思考》等113个重点调研课题,完成了《推行城市街道“街长制”切实解决城市“脏、乱、差”问题》《楚雄市核桃产业发展对策研究》等73个专题调研,形成了领导牵头、部门主抓、乡镇参与的大调研格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完成了《关于推进楚雄市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思考》《楚雄市农村宅基地闲置状况及利用路径探索》等8个调研课题,其中《赴丽江市华坪县学习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考察报告》《楚雄市农作物资源回收利用的调查与思考》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决策参谋助手作用进一步凸显。

3.筑牢农村发展基础,启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履行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起草了《中共楚雄市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楚雄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和《中共楚雄市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建立乡村振兴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任务;督促各专项工作组编制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5个专项规划及工作实施方案;牵头编制《楚雄市乡村振兴战略马龙河流域示范带建设发展规划》,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发挥统筹协调职能,真情服务“三农”。认真筹办2018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及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等相关会议;收集整理新时期农业农村、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编印《“三农”政策汇编》《民情工作日记》,为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委“三问”工作要求提供政策理论参考。认真清理2015年以来已下达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兑付情况,截至2018年底实施美丽宜居乡村建设项目166个,财政补助资金达3850.71万元。加大对城乡统筹转户工作的宣传引导,积极做好已转户人员权益保障协调落实工作,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就地就近到城镇落户,城镇化率持续提升。加强与国家统计局楚雄调查队的沟通协调,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细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标任务落实责任的通知》,压实市级各相关单位、各乡镇责任,确保2018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5.狠抓督促推进,农村改革多点发力。认真履行市委农村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职责,围绕市委深改组2018年工作要点进行责任分解,起草《楚雄市委农村改革专项小组2018年工作方案》等文件,统筹12家成员单位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水务改革、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等各项改革。总结起草《农村改革40年》等材料,其中《楚雄市“五个立足”着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农村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

6.优化改革工作机制。修改完善“二规则一细则”,加强与州委改革办和市级专项小组的对接和联系,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加强上下协调,确保政令畅通、工作顺畅。

7.抓好改革统筹协调。及早谋划改革工作,研究制定楚雄市全面深化改革2018年工作要点,确定了10大领域69项改革事项196项具体改革任务。认真组织办文办会,积极筹备深改组会议7次,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改革精神,市委深改组听取改革工作情况汇报19个,审议改革议题44个。印发《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台账》等改革文件74份,上报省州市改革材料137份,全市出台改革性文件79份。

8.认真开展改革督查。整合力量,牵头组织改革督察,2018年开展专项督察2次,季度督察4次,迎接省、州改革督查4次,促进各领域改革有序推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开花结果。

9.提升改革队伍素质。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改革会议精神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把改革培训纳入全市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各专项小组、涉改部门参加3期改革专题培训,全市各部门谋划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10.着力打造改革亮点。编发《楚雄市改革快报》22期,“一颗印章管审批”“放管服”改革走在全省前列,被《半月谈》刊载;《楚雄市“四个强化”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楚雄市推行“四个一”工作法实现审判质效稳步提升》等37篇改革信息被中央、省、州媒体刊发。

11.多措并举开展挂包帮扶,精准脱贫取得实效。围绕“610”脱贫标准,按照“挂包帮”职责,市委政策研究室扎实做好新村镇洒树咪村委会贫困村提升巩固工作,13名干部职工负责帮扶5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共筹措56.7万元资金用于挂包帮扶工作,其中:投入25万元项目资金扩修村组公路,投入3万元资金修建村委会大门,补助驻村工作队员工作经费2万元,补助爱心超市建设资金1万元;投入20万元产业发展资金,帮助发展村集体经济,扶持贫困户种植中药材发展致富产业;认真开展“三问”工作和“五查五看五解决”工作,投入5.7万元资金,购买电饭锅、电磁炉、沙发等生活用品220件,购买化肥5.2吨,切实改善贫困户生产生活条件。通过一年帮扶,13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6人顺利脱贫出列。

12.统筹兼顾凝聚发展合力,经济指标顺利完成。市委、市政府下达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5亿元、招商引资任务6500万元、向上争资任务400万元,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13.紧扣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认真做好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依法治市、信息宣传、档案保密、人大代表建议案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工作。

14.全力抓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意识形态加强年”、“基层党建巩固年”各项工作,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强化党内民主制度建设。认真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着力推进与鹿城镇军屯社区党总支结对联系服务社区工作。

15.持续抓好党风 廉政 建设。市委政策研究室党政班子全面履行党风 廉政 建设主体责任,年初层层签订党风 廉政 建设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抓好“政治生态修复年”“作风建设攻坚年”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抓好巡视巡察存在问题整改落实,严肃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中途外出报告登记制度。认真落实“四项谈话”制度,切实做到抓小抓早。通过党建和党风 廉政 建设两个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不断增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彰显,纪律作风持续转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均以市委政策研究室为基础,加挂机构牌子。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楚雄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收入合计245.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5.7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325.34万元对比,本年收入减少79.6万元,为上年收入数的75.53%。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收入比2017年减少42.57万元;二是2018年城乡社区收入比2017年减少6.04万元;三是2017年农林水收入23.88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比2017年减少23.88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支出合计245.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74万元,占总支出的87.39%;项目支出31万元,占总支出的12.6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325.34万元对比,本年支出减少79.6万元,为上年支出数的75.5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17年减少42.57万元;二是2018年城乡社区支出比2017年减少6.04万元;三是2017年农林水支出23.88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23.88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4.74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增加14.31万元,增加7.14%。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及津补贴调整,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增加15.14万元;二是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0.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8.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8%。按在职在岗13人计算,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5.08万元,人均公用经费支出1.4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市委政策研究室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万元。与上年对比支出减少93.9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单位职能调整,不再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项目资金安排大幅度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上年减少64万元;二是2018年城乡社区支出比2017年减少6.04万元;三是项目建设减少,上级部分项目调整,导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017年农林水支出23.88万元,2018年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23.88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项目支出2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7.10%,主要用于开展政策调研,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支出;城乡社区支出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保障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开展。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5.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25.34万元对比,本年支出减少79.6万元,为上年支出数的75.53%。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一是2018年单位职能调整,项目经费安排减少,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比2017年减少42.57万元;二是2018年城乡社区支出比2017年减少6.04万元;三是2017年农林水支出23.88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比2017年减少23.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9.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15%。主要用于2013101行政运行支出170.55万元,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及办公费的支出;2013102一般行政事务管理支出27万元,用于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业务支出;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71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缴纳在职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49万元;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9.16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4万元;

4. 其他城乡社区(类)支出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主要用于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统筹城乡发展,农业人口市民化工作支出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3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3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标准和陪餐人数,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减少3.03万元,下降76.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3万元,下降76.51%。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标准和陪餐人数,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次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4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0.82万元;减少4.2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减少。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0.25万元、邮电费0.64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工会经费5.4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1.46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楚雄市委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32.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2万元,固定资产29.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15.8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2项,账面原值9.4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2019年9月5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