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人民医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楚雄市人民医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人民医院始建于1958年10月,是一所集医疗、保健、科研、教学为一体的二级甲等公立综合性医院,是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及各类商业医疗保险公司定点医疗机构。主要职责是:
1.坚持以医疗为中心,认真贯彻新时期“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医并重,依靠科技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卫生工作方针。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2.认真完成好综合管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的主要任务。不断提高医疗队伍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全员道德素质,实现综合医院“为人民身体健康提高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的宗旨。
3.坚持非营利性卫生事业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承担好社会福利职能,树立和体现政府对公民施行一定福利政策而举办的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行业形象。
4.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卫生法律、条例和规章制度。
5.积极投入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通过改革增强楚雄市人民医院的质量和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楚雄市人民医院内设职能科室17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质控科、感染管理科、财务科、审计科、人事科、绩效办、采购办、医共体办公室、投诉办、医保内控办、后勤科、预防保健科、微机信息室、医学专备科;业务科室16个,分别是:内一科、内二科、内三科、外一科、外二科、外三科、麻醉科(手术室)、眼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急诊科、新区门诊部、院前急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医技科室5个,分别是:检验科、功能科、放射科、病理科、药剂科;辅助科室1个,是:供应室。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政治引领。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抓手,发挥党建工作政治引领作用,营造风清气正氛围。以“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工作思路,落实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逐一列出具体的时间节点、目标要求,以时间节点方式细化年度计划、创争标准和推进措施,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明确“六双”措施强党建。二是紧密结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十二字”总要求,开展“讲党史、讲国史”活动及举办《歌咏比赛》,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爱党情感、爱国情怀、爱岗情缘;三是用好党建互联网+平台,建立“互联网+党建”工作机制,依托云岭先锋APP、学习强国APP、支部活动微信群等平台,定期上传分享在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中的措施、动态和好的经验,及时、便捷地记录和反映党建动态,共享工作成果,提升“三会一课”学习效率。
2.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1.制定医院章程。拟定《楚雄市人民医院章程(试行)》共11章48条,为进一步规范医院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奠定基础。2.开展薪酬制度改革。按照公立医院薪酬制度及医院绩效考核标准,科学核定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将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和医疗技术服务水平、政府考核以及群众评价相挂钩,形成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3.加强行风建设。对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九不准”。
二是全面取消药品、耗材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彻底破除医院以药养医机制。采取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在云南省采购平台集中采购及“两票制”采购,并要求供货公司签订“两票承诺书”,规范采购流程。此举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2019年让利群众420.78万元,有效地降低群众药费负担。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自12月26日零时起,在全院所有科室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之后,一项重大的看病“减负”举措再迈出关键一步。
三是科学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采取对重点药物监控、处方点评、阳光用药公示等手段,不断规范医生的用药行为,减少患者不必要的医疗费用支出。2019年完成医院普通耗材及高值耗材院内招标工作,医院耗材采购价格进一步下降,同时定期监测医院的医疗总费用、药占比等重点指标。今年以来,门急诊均次费用、住院均次费用、百元医疗收入的医疗支出等指标同比下降,公立医院收支结构更趋合理。
四是及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通过规范合理用药、压缩高值耗材使用量、控制不合理检查检验,腾出医疗费用空间的前提下,于今年实施“一州一策”措施,下调服务项目价格27项、上调130项、取消1项医疗收费价格。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重点提升了诊查、中医、护理、治疗和四级手术等项目价格,2019年减少药品合理性收入420.78万元,通过调整服务价格弥补384.06 万元,占减少药品收入的91.27%。
五是着力构建医联体、医共体帮扶体系。以“请进来,传下去,联起来”的帮扶体系实现医疗资源跨域共享,通过专家坐诊、指导临床查房、参与疑难病例讨论、亲自手术指导及学术讲座等形式指导业务工作,实现让基层老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享受省级医院专家的面对面诊疗。2019年,昆医附一院、省二院胡竹林教授团队、昆医附二院李炯明教授团队共派出97名专家对我院进行帮扶,开展门诊坐诊87场,接诊门诊患者1266人,带教查房326人次,病例讨论528人次,手术带教115场,业务培训135场。对基层医院的帮扶情况:2019年,下派专家3人驻守卫生院帮扶,组织培训8场,培训人数280名,抽调医疗专家150余人次共诊疗患者1444人,帮助进行急救应急演练1次,带教查房16人次,病例讨论32人次。
六是加强医院绩效考核。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从2015年11月起实施《楚雄市人民医院全成本管理与IOE绩效管理方案》,依据各岗位KPI标准由上级对下级进行月度考核,考核对象全面覆盖,包含普通员工至院级领导。通过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运行科室DRGs绩效评价考核,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体现技术服务价值;同时收入分配进一步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等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有效的激发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巩固等级医院建设成果,推动医院规范管理运行再上新台阶。
坚持提档升级,巩固二级甲等医院创建成果,我院于2019年初制定《楚雄市人民医院二甲医院复审实施方案》,成立等级医院复审办公室,层层压实责任,各科室对表对标,认领工作任务,三个督查组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实施细则》进行“地毯式”全覆盖的全院性评审达标内审,对医院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自查自纠,查出持续整改问题30条,对查找的问题,责任到人,制定持续性整改计划,对标销号,并定于2020年3月向省卫健委提交复审申请。
4.以DRGs付费改革促管理,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一是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以DRGs付费为指导,因病施治,控制过度用药、过度检查,优化费用结构,降低服务成本,实现控制不合理费用增长,促进医院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提高效率和缩短病人的住院天数。二是提高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对病历组合及付费实行标准化。分级定价,促进疾病治疗的合理化和医疗费用的合理化。三是提高病案管理质量,促进信息系统建设。四是积极推进DRGs绩效考核及临床路径管理,既能控制成本又能规避医疗机构的道德风险,在约束的同时实现有效激励。2019年出院人数18895人次,较上年增加1373人次,增长率为7.84%,CM值为19599,较上年增加2322,CMI值为1.0373,较上年增加0.0513,病种数482组,较上年增加33组,平均住院日为6.88天,较上年降低0.07天,平均总费用为3957.28元,较上年降低20.32元,平均药费852.12元,较上年降低18.1元,药占比30.48%,较上年增加0.31%,平均耗材费385.84元,较上年降低13.08元,耗材费用占比9.75%,较上年下降0.3%,费用指数0.79,较上年下降0.03,权重大于2病例数841例,较上年增加485例,总手术例数4670例,较上年增长203例。
5.培育重点专科,推进卒中、创伤两个中心建设。
一是打造五个省级重点专科。以呼吸内科、眼科、神经内科、骨科、心内科为引领,辐射带动全员各科室建设,鼓励技术创新,为新技术的开展提供平台,达到人员、技术和管理三配套,目前眼科已于2019年12月11日成功申报省级重点专科。二是着力助推“双中心”建设。根据国家卫健委下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在“基层版胸痛中心”2018年底通过认证和“卒中防治中心”创建过程基础上,于2019年中旬启动“创伤中心”建设。目前“卒中防治中心”于12月12日正式通过云南省达标验收,通过“中心”建设提升了多学科间相互协作,优化诊治流程,畅通患者救治渠道,提高医院危急重症处治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患者死亡率。
6.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
一是以电子病历建设为抓手,加强HIS、LIS、PACS、EMR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夯实医院信息化建设基础。通过建设就诊“一卡通”系统,缩短患者的就诊流程及提升看诊效率;优化医技叫号系统,缓解患者就医排队压力,提升患者就医体验。二是盘活帮扶资源,提升共享速度。建立昆医附一院纳里云远程会诊平台、“山灞”远程会诊平台及楚雄市云心电分中心,将三个专家帮扶团队、医共体、五大中心的建设紧密连接起来,为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及本院的疾病诊治提供网络远程诊断、技术指导服务,及时为临床提供高质量标准化的诊断报告,极大的缓解了基层卫生技术人才不足及学习资源匮乏的情况,基本实现基层医院提质增效。目前已开展远程医疗会诊服务238次。
7.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以《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为基础,坚持引进和培养相结合,建立临床优秀复合型高层次人才、专科顶尖人才、技术骨干、中坚力量和青年队伍等不同层次专科人才队伍。目前在院职工本科学历225人,专科学历227人,中专及以下学历58人。2019年共投入人员培训经费416629.9元,其中:到上级医院进修19人,已进修结束17人,投入经费204473元;外出短期培训学习192人次,投入经费188876.9元,为职工购买各类学习卡23280元。举办《楚雄市人民医院青年医师大讲堂》2期,参会300余人。
8.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推进数字化口腔中心、中彝医康复中心建设。
一是开启数字化口腔。我院于2018年开始筹备,2019年11月1日数字化口腔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共投入350万,新建设的数字化口腔中心在原有的诊疗基础上,引进了 CBCT,CAD/CAM与 3D打印的数字化设备和技术,能帮助医生精准、及时治疗患者,改善医患沟通,有效提升口腔医疗的技术水平。二是中彝医康复中心已完成初步建设设计及投入预算,待建设资金到位即投入建设。
9.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扫黑除恶,创文创卫、行风整治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建好家签队伍,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针对慢性病、白内障等重大疾病开展了系列惠民活动。今年累计服务群众1444人,发放疾病宣传材料2700余份,收住贫困户住院2703人,发生总费用1091.81万元,病人自付108.15万元。收治了28类32种大病患者141人次,发生总费用59.33万元,病人自付4.93万元,确保执行健康扶贫政策不走样。
二是持续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压态势。高质量开展线索大排查,着重以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医疗事故、医患纠纷的线索摸查,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目前摸排出线索7条。制作固定宣传资料110处,滚动标语26条,放置举报箱28个,发放宣传材料13000余份,投入宣传经费15197.25元,累计培训82场次,专题测试3场次,覆盖1742人次。
三是健全创文创卫工作管理体系,让“创文创卫”工作有宣传,有落实,有目标,有督查,有整改。围绕“创文明单位、做文明人”主题,在我院开展争创“文明科室”、“护理服务明星”等活动。医院于2019年8月13日正式启动“志愿服务在医院”活动,设立8个志愿服务岗位,动员医院职工全员参与,截至12月底,共开展153场次活动,1298人次参与志愿服务。使文明行动常态化,做到组织保障措施到位,创卫氛围营造浓厚,卫生城市意识深入人心,平安医院全员共创。
四是坚持依法严惩,强势震慑医疗乱象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医疗骗保行为,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深挖,破除根源,肃清源头。
10.加强医院文化建设。
通过以党建引领医院文化建设为抓手,从服务理念、服务流程、服务环境、服务模式和职工服务素质等方面入手,创新“医德和人文”教育双机制,注重医院文化建设,创作院歌,并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歌咏比赛文化建设,美化医疗环境,抓好新闻舆论宣传等活动,提高了医院形象及影响力,起到了外树形象,内强素质,全面提升医院软实力的作用,患者满意度也大为提升,2019年取得了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单位及市级示范党支部荣誉,充分展示了医院良好的品牌形象,增强医院职工的荣誉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1.楚雄市人民医院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9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9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27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其他人员0人,主要是:
1.专业技术人员259人
2.工勤人员20人
离退休人员1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46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8,46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95.47万元,占总收入的13.5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14,075.43万元,占总收入的76.24%;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891.52万元,占总收入的10.25%。
总收入较上年对比增长2358.19万元,增幅为14.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对比减少1495.73万元,减幅为37.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欠拨1724.30万元,其中:人员差额补助工资拨款975.80万元;专项经费748.50万元;事业收入较上年对比增长2239.27万元,增幅为18.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增长较快,增幅13.79% ,由于医院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医疗业务建设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通过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专家帮扶,医疗服务水平提高,门诊、住院人次增加;其他收入较上年对比增长1614.65万元,增幅为583.1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我院垫付基建项目款项1623.14万元。
2019年收入与2018年收入情况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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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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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2019年 |
2018年 |
差额 |
增减% |
总收入 |
18462.42 |
16104.23 |
2358.19 |
14.64% |
财政拨款收入 |
2495.47 |
3991.20 |
-1495.73 |
-37.48% |
事业收入 |
14075.43 |
11836.16 |
2239.27 |
18.92% |
其他收入 |
1891.52 |
276.87 |
1614.65 |
583.18%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7,7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98.89万元,占总支出的99.1%;项目支出160.44万元,占总支出的0.9%;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总支出较上年对比增长1809.44万元,增幅为11.3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对比增长1928.15万元,增幅为12.30%;项目支出较上年对比减少118.70万元,减幅为42.5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增加、档案工资调资增资;社会保障费及公积金基数增大导致缴纳金额增加;医院绩效分配制度的改革,绩效工资发放额度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聘用人员增加,医院执行国家同工同酬的政策,改革绩效分配制度,增加了聘用工绩效工资支出;我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合作共建,派专家到我院坐诊,致使劳务费增加。
3.我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导致广告宣传费增加。
4.因医疗服务不断拓展,运营成本也随之增加,部分项目增幅较大,如:维修费(设备维修、后勤维修)、交通费、租赁费、其他材料费;医院聘请专业机构提供保安、保洁、咨询、审计等服务,聘请中介机构费增加。
5.市财政项目拨款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医院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98.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928.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50.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212.0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1348.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1716.1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在职人员档案工资调资增资;社会保障费及公积金基数增大导致缴纳金额增加;医院绩效分配制度的改革,绩效工资发放额度的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医院执行国家同工同酬的政策,改革绩效分配制度,增加了聘用工绩效工资支出;我院与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的合作共建,派专家到我院坐诊,致使劳务费增加。
3.我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建设,创建卫生城市、文明城市建设,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活动进行了大量的广告宣传,导致广告宣传费增长。
4.因医疗服务不断拓展,运营成本也随之增加,部分项目增幅较大,如:维修费(设备维修、后勤维修)、交通费、租赁费、其他材料费;医院聘请专业机构提供保安、保洁、咨询、审计等服务,聘请中介机构费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6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医院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0.44万元,较上年对比减少118.7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市财政项目拨款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用于医疗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购置设备72.07万元;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3.56万元;用于重大公共卫生服务54.7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29.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4.81%。与上年对比减少1259.2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市财政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8.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其中: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96.64万元、缴纳职工的社会保险支出121.55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53.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共卫生服务、医疗保险缴纳,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962.38万元、公共卫生服务支出88.29万元、医疗保险缴纳支出103.1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支出48.14万元、购房补贴9.73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5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3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72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楚雄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进行人员经费差额预算,无“三公”经费预算及拨款,所有支出均为单位自筹。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6.12万元,下降19.7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6.49万元,下降28.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63万元,增长7.5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公务用车改革及黄标车报废,医院的公务用车减少为6辆;医院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倡导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了公务活动车辆的使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占65.05%;公务接待费支出8.72万元,占34.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3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主要用于(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7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7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医疗活动及帮扶专家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楚雄市人民医院属事业单位,财政按在职在编人员档案工资进行人员经费差额预算,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楚雄市人民医院部门资产总额26126.5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98.14万元,固定资产15036.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1146.96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019.18万元,其他资产25.39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847.7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5221.22万元,固定资产减少1340.0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万元,在建工程增加0万元,无形资产减少28.13万元,其他资产减少5.3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76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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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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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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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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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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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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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26126.54 |
8898.14 |
15036.875 |
12109.42 |
56.97 |
818.83 |
2051.65 |
1146.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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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18 |
2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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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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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59.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4.8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4.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医疗收入: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包括医院所开展的医疗、科研、教学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
二、医院费用:指医院开展医疗服务及其他活动过程中发生的资产、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医疗业务成本、财政项目补助支出、科研项目支出、管理费用和其他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