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及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以健全制度体系、规范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保障为重点,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法治工作体系,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一是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同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等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深入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法治思维,深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为广大经营主体营造更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持续激发经营主体内生动力。二是强化“干部普法”,提升干部“用法水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党组专题学习,通过开展业务大讲堂、开展干部能力素质培训等多种形式,落实与本部门职责相适应的“个性学法清单”。坚持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以此推动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带头开展法治讲座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12次。通过学习提升领导班子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树牢法治思维,确保决策合法。制定了2025年度干部教育培训方案,组织全局干部参与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学院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培训人均50学时以上、云南干部在线专题班学习培训人均50学时以上,参加了8期云南省基层公务员能力提升云课堂专题教育、积极参加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15期300余人次。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一是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权责清单管理,确保权责清单的合法性、时效性,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规范履职、阳光行政,将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上已完成梳理并公布权责清单1760项,其中行政许可90项、行政处罚1367项、行政强制60项、行政检查35项、行政奖励4项、行政裁决2项、公共服务17项、其他行政权力50项。二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全局行政处罚案卷评查,通过交叉检查、集中评议等方式,查找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行政执法工作专项监督检查1次;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案件评查2次,评查案件32件;本机关内部组织案件评查1次,评查案件2件。三是严格法制审核制度,严格按照规定,对全局各执法机构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法制审核。对一般程序处罚案件全覆盖审核222件,提出审核意见176条,组织召开重大案件集体讨论会议7期,讨论案件168件次。四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全覆盖,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积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调研、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分阶段有序地对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2025年以来,共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调研、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等工作4次。
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价格、市场准入、产品质量、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办理各类市场监管领域一般程序案件180件、简易程序案件1568件,有效地打击了各类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发展。加强与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对接,积极探讨移送工作的疑难问题,及时做好“两法衔接”平台的信息录入工作。2025年以来,联合公安部门查办假药案8件,移送线索6件。出动执法人员1156人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516家,抽查各类设备1456台,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6个,下达监察指令书81份,处理投诉举报36件,解决率100%。
(三)强化市场监管执法,筑牢市场安全防线
一是严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学校食堂、单位食堂完成年度自查并填报“一体化”平台,4家特殊食品生产企业、89家普通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与整改率均达100%;组织18家食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00%全覆盖完成监督抽考。指导93家食品生产企业及592户食品小作坊全部安装使用“云智溯”平台,实现进货查验、销售等信息全程追溯;落实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93家食品生产企业100%注册并公示举报方式及奖励制度;发布“红黑榜”3期,其中红榜商家8家、黑榜商家6家,通过扬优惩劣强化信用联合惩戒。二是严格药品安全风险防控。聚焦药品重点品种、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全面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不断提升“互联网+监管”水平,增强监督检查的精准度和实效性,督促经营单位落实药械化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多渠道、多维度摸排风险隐患,及时跟进风险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持续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药剑”和“春风一号”联合行动。组织开展《今冬明春期间药品安全风险全面排查化解工作》,排查风险隐患14条,处置完毕14条。组织实施了2025年药品、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医疗器械安全质量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以及楚雄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专项检查。组织实施了2025年楚雄市药品经营环节“清源”专项行动。2025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106人次,监督检查药店486户次、医疗机构426户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429户次,处理投诉举报15件,相关咨询35件,回复政协议案提案1件,查办“两品一械”案件135件(一般程序67件,当场处罚68件),共执行罚没款361854.71元。其中:1、药品案件共119件,移交公安部门8件假药案件,检察院反向移送案件9件,执行罚没款86895元;本部门行政处罚案件110件,执行罚没款274559.71元。2、医疗器械案件9件(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1件),执行罚没款123159.51元;3、化妆品案件7件,执行罚没款7400元。对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101家(药品93家、医疗器械8家)。认真贯彻州中心2025年监测工作要求及市局整体工作目标,稳步提高报告的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妆械安全有效。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共计收集药品不良反应(ADR)报告表1250例(其中严重的121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MDR)报告表577份(其中严重的47例),化妆品不良反应116例,药物滥用报告24份。目前,监测工作有序开展中。四是严格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以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居民小区电梯,重点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城乡接合部药店为检查重点,指导学校食堂、药店、特种设备企业不断完善“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范经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营造良好安全环境。截至目前共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2家,电梯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安装率100%;检查零售药店216家,申请州局假药认定3批次;检查学校周边学生用品、校服产品、儿童玩具等经营门店72家,电动自行车及电池销售企业12家。加大对销售肉类、水产等民生商品计量器具以及加油站燃油税控加油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计量作弊、缺斤少两等计量违法行为,督促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全面筑牢计量器具合规防线,共检查农贸市场11个、公平秤15台、电子秤36台,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四)深化法治服务赋能,助力市场高质量发展
一是个体工商开办流程更加便利。进一步“放管服”及商事制度改革力度,围绕“办照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按照“审批最少、流程最简、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思路,创建“处处能办、一次办好”服务模式。放权赋能,实现“身边即可办”,完善市区乡两级经营主体准入窗口建设和服务功能,市政务服务中心和高新区行政审批大厅实施经营主体登记协同联动,进一门可办全市事;把个体、农专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登记许可权限下放到乡镇,在乡镇设置经营主体开办综合窗口,实现证照办理不出乡。创新试行部分食品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提升食品经营许可工作便利化水平,充分发挥食品经营者自我管理、自我规范的主动性,促进食品销售行业高质量发展,在我市鹿城街道、东瓜街道、彝海街道辖区范围内实施食品销售类食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并承诺其经营条件符合散装食品经营许可的要求,免于现场核查,登记审批窗口予以当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做优精细服务,推行规范办、网上办、就近办、预约办、上门办、跨区联办、证照同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多项便民举措,打通登记审批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着力培育发展经营主体,继续深入实施经营主体倍增计划,聚焦全市经营主体短板弱项,坚持大抓营商环境与大抓经营主体“双轮驱动”,内培与外引并举、增量与提质并重,大中小经营主体一起抓、一二三产业一起上,抓好纾困、输血、培引、双创、改革、服务等重点工作;聚焦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结合乡镇、部门优势,深挖培育资源,通过抓好招商引资、梯次培养、助企惠企、创新创业等措施,积极动员辖区内有意愿的企业和群众积极开展企业注册和个体工商户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打造效率、服务、诚信“三大营商环境品牌”,推动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真正以营商环境之“优”、经营主体之“强”,促经济发展之“进”,为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撑。至2025年11月末,全市新登记发展经营主体9869户,退出经营主体9749户,各类经营主体总量达到101259户,同比增长0.21%。其中,新登记发展企业2556户,退出(注销)企业2833户,企业总量达到30307户,同比下降1.20%;其中农业企业3385户,工业企业1004户,建筑企业3482户,批零住餐企业12008户,服务业企业10428户。“四上”企业总量达到530户,高新技术企业59户。新登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9户,退出(注销)农民专业合作社25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总量达到775户,同比下降1.8%。新登记发展个体工商户7294户,退出(注销)个体工商户6891户,个体工商户总量达到70177户,同比增长0.9%。从产业分布上看,第一产业12931户,占比12.77%;第二产业7674户,占比7.58%;第三产业80654户,占比79.65%。每千人拥有经营主体160.34户,每千人拥有企业达到47.99户。全市经营主体培育工作保持持续发展势头。至2025年11月末,全市共办理企业、农民专业作社、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备案、增补证照各类登记办件26024件;办理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餐饮服务等各类食品经营许可新办、变更、注销、延续办件2974件,办理仅预包装食品备案1212户;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131户,办理小摊贩备案277户。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在办证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材料目录、办事时限等,方便群众办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促进依靠行政质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的处罚信息全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开。
(五)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的《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对16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对企业采用劝导示范、说服教育、指导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2025年对违法行为轻微免于罚款8件、减轻处罚108件、从轻处罚72件。二是优化执法监管模式。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两库一单”全覆盖,累计建立抽查监管对象148305个,入库执法检查人员970人,完善双随机部门抽查事项清单122类156 项、联合抽查事项清单38类72项,一业一查抽查事项清单42类92项,按照全市2025年共制定“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计划77项,首次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一业一查”,制定“一业一查”抽查计划26个行业66项,整合了多部门检查事项,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减少针对同一检查事项对同一企业的重复检查。共完成省州下派抽查计划24个、市级“双随机、一公开”部门检查计划77项,一业一查联合抽查计划66项,共计检查主体1418个,出动检查人员285人次,抽查方案完成率100%。对全市重点领域行业现存续的13833户企业开展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对不同信用风险的企业进行合理确定、科学研判、动态调整抽查比例与方式,实现差异化监管和精准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对失信风险较低的企业减少抽查频次,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实行严格监管,有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实现监管效能精准性。三是积极妥善处理群众举报投诉。2025年以来,通过12315平台和电话共受理消费者政策法规咨询、投诉、举报共计5666件,其中:政策法规咨询服务708件,举报1074件,投诉3884件,调处率达 9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7.72万元。12345政府热线受理投诉举报咨询表扬求助建议等1085件,其中:咨询36件,举报110件,投诉905件,求助31件,建议2件,其他(它)19件。四是做好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2025年以来,共立案查处2件商标侵权违法案件,切实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好知识产权创新成果。
(六)创新普法宣传模式,营造法治共治氛围
一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双普法责任制。始终坚持“打击与规范并举,把关与服务并行,监管与发展并重”的思路,推行“进门就普法、检查就宣传”的模式落实普法责任。采取集中宣传、行业培训、行政约谈座谈、责令改正和立案查处等方式,向监管服务对象面对面讲解法律法规,在日常监管检查中送教上门,落实普法责任,全面提升从业人员软实力,规范经营行为,全面筑牢经营者学法尊法守法主体责任意识。扎实开展面向社会公众普法,突出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保护”、“5·20世界计量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为契机,利用展板、宣传单、横幅标语,通过发放资料、图片展览等形式,开展知识产权、食品安全、“两品一械”、特种设备安全知识等法律知识“六进”宣传活动,提升各类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和消费者法治观念,推进群众常用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传递社会正能量。二是按照楚雄市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制定《楚雄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及时召开工作会议认真抓落实,按要求上报普法典型案例和各种普法材料,将我局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开展情况作中期总结上报市委政法委。并安排2名干部参加专项工作组下沉到坝区、山区乡镇开展普法工作。
二、2025年度党政主要责任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法治责任。组织局党组书记、局长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法规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围绕市场监管领域重点问题,统筹全局力量推进法治建设。主持召开专题会议 5 次,专题学习研究部署民生实事整治工作 6 次。主要负责人每年主持召开2次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研究、推进本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
(二)带头依法履职,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责,充分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全员守法。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有力推进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从健全法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依法全面履行市场监管职责、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履行法治建设报告职责等方面,明确了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承担工作职责。
(三)建立健全制度,严格依法决策。建立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责任”、机关党组书记“直接责任”的责任体系,以责任落实推进法制建设工作。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将机关负责人及各科室、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一并纳入本单位或者分管工作领域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责任的层层分解和落实,压实“一岗双责”。
(四)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服务大局。要求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职责清单,强化责任传导,层层主动承接,细化工作措施,促进工作落地落实。将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情况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市场监管法治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对第一责任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治建设职责的,分管领导或者本股室、本单位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严肃追究其责任。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法治建设述职报告制度化、常态化。高度重视法治队伍建设。带头考试和申报行政执法证件,选优配强法制机构人员,保障法治工作经费,严明法治队伍建设,推动落实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培养高素质法治队伍。
三、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涉及面广、法律专业性强,基层执法人员配备不足,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高;
(二)普法方式有待创新,还需积极探索市场主体各类法治需求,善用新媒体进行“精准普法”。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一是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核心内容,开展专题学习研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二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完善审核标准,细化审核流程,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切实提高案件质量。三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围绕新型业态监管、网络执法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组织执法技能比武、案例研讨等活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素养。
(二)规范执法监管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 深化执法模式创新。全面推广非现场监管、智慧监管,升级执法信息化系统,通过跨部门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扩大“综合查一次”覆盖范围,提升跨部门联合检查占比。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市场秩序监管等专项整治,加大对网络交易、虚假宣传等新型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大民生领域案件查办力度。三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开展执法质量监督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流程,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法治共治氛围。一是 构建精准普法体系。开展市场主体法治需求调研,针对企业、个体工商户、消费者等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普法方案,开展“订单式”普法宣传。二是丰富普法宣传载体。打造新媒体普法矩阵,通过微信、抖音等平台广泛传播,升级“法治下基层”活动。三是强化合规指导服务。持续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为重点企业提供免费合规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合规管理制度,提升市场主体主动守法意识。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