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办理护照换领业务的人员,请着深色衣服到楚雄市瑞东路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7号至42号窗口,免费照相或提交近期免冠照片(40X30MM白底彩色)及《云南省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采集回执》,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及需换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原件。
属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人,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按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单位或者办证窗口领取)。
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需带齐《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监护人(父或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如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需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可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代替二代居民身份证。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护照办理时限为州内户籍7个工作日,州外户籍20天(该时限不含邮寄和调查时间)。办理地址为楚雄市瑞东路楚雄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7号至42号窗口,联系电话:0878—6087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