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省、州文件精神,将下列临时用地公示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申请 类型 | 临时用地 使用用途 | 批复文号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公顷)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 | 云南建投中航建设有限公司 | 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二分部第八批弃土场临时用地 | 新建 | 作为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二分部第八批弃土场建设项目临时用地。 | 楚市自然临复〔2024〕5号 | 鹿城镇大东社区居委会东屯一、二居民小组 | 2.9993 | 2024年3月25日至 2026年3月24日 |
2 | 楚雄市蓝鑫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楚雄市大火山弃土场项目(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附属弃土场) | 新建 | 作为楚雄市大火山弃土场项目(楚雄师范学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附属弃土场)临时用地,用途为弃土场。 | 楚市自然临复〔2024〕4号 | 鹿城镇青龙社区外石坝小组 | 9.8842 | 2024年3月25日至 2026年3月24日 |
本公示有效期至2024年3月29日。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72号
联系电话:0878-3159991、3111267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