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及省、州文件精神,将下列临时用地公示如下:
序号 | 用地单位 | 项目名称 | 申请 类型 | 临时用地 使用用途 | 批复文号 | 用地坐落 | 用地面积(公顷) |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
1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楚雄州段)一期(楚雄市境内)弃渣场临时用地 | 延期 | 作为弃渣场临时用地。 | 楚市自然临复〔2022〕6 号 | 楚雄市吕合镇 | 4.9870 | 2022年8月15日至 2024年8月15日 |
本公示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楚雄市阳光大道272号
联系电话:0878-3159991、3111267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