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cxs017-/2022-0316001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2-03-16
发布机构: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生成日期:
名称: 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文号:

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第二次公示)

发表时间: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采用网络、报纸及张贴告示进行了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

一、建设项目名称、选址选线、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二)建设地点:楚雄市东升路西侧

(三)建设规模:主要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及污泥处理设施,以及附属设施等,日处理废水0.5万m³/d,项目总投资6946.33万元。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UliseKmMMgcUhwo3TNUfnQ

提取码:v3rs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前往楚雄市富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办公室(楚雄市东升路西侧),联系李工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电话:0878-3212409。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3km范围内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周边居民及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Oc_wePbLN2toi05g5F6raQ;

提取码:af25。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一)来电咨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878-3212409

(二)以电子邮件形式将提出的意见发送至以下邮箱:676756570@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10个工作日,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30日。

公示单位: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