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cxs016/2026-00053 |
信息分类: |
政务公开 |
| 发文日期: |
2026-08-17 |
| 发布机构: |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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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政策转载 |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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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政策转载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规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强化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现将《云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云政办函〔2016〕215号)予以转发公开。
该办法明确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范围、审核机构、审核内容、工作程序及责任要求,规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本单位在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给付等行政执法工作中,将严格遵照该办法执行。
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