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扣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和城市治理工作部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扎实推进各项执法工作落地见效。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工作部署。一是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锚定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与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三次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系统纳入2025年度局党组“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核心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及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推动领导班子带头研学践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引领与靠前指挥作用。二是夯实全员法治基础。以载体创新筑牢学习根基,依托党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及局例会等多元平台,建立并严格执行“一年一次执法考试、一季一次案件评查、一月一次执法培训、一周一次以会代训”的常态化学习培训制度,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法治素养、强化法治思维、严守执法规范,以高质量城市管理服务为楚雄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三是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部署。深入贯彻《中共楚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紧扣全市法治建设总体要求,持续深化法治领域改革创新,系统落实依法治市各项重点任务,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程序,细化执法标准,强化执法人员能力建设,切实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拓宽监督渠道,提升监督实效,推动执法质量与公信力持续增强,为全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法治保障。2025年以来共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局例会等形式,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5次,有效推动全体干部职工将法治思维逐步融入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各关键环节。
(二)以健全决策体系为抓手,持续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一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与动态管理,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会前置研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推进决策过程全程记录、材料完整归档,确保除依法保密外,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全面公开,不断提升决策的规范性与科学性。二是强化公职律师与法律顾问支撑制度。积极鼓励执法队员申办公职律师,同步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起草与审查、行政复议与诉讼、法治教育与宣传、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案件办理、重要合同签订等法律事务中的支撑作用,切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有效防范执法风险,不断夯实“法治城管”建设基础。三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及实施后评估制度。按照国家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条例和工作要求,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清理工作,切实保障文件合法合规,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同时严格遵循“谁起草、谁实施、谁评估”原则,重点对《楚雄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楚政办通〔2013〕45号)开展实施后评估,结合文件执行“回头看”广泛征集民意、汇聚民智,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提供科学支撑,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执法精细化水平,夯实法治政府建设根基。
(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一是靶向发力抓实城市管理工作。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州、市系列决策部署,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为核心目标,严格执行《城市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印发实施《楚雄市推进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融合发展实施方案》(楚综执〔2025〕22号)、《楚雄市城市管理进社区融入基层治理工作机制》等配套文件,围绕“队员、宣传、服务、执法”四进社区核心任务,树牢“服务优先、共治共享”理念,通过党建引领聚合力、网格治理提精度、资源整合强保障,精准推进城市管理与社区治理深度融合。聚焦“强州府”专项行动,制定印发《关于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强州府”工作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楚综执〔2025〕8号),以“建筑垃圾、施工围挡、环境卫生、城市绿化管护”整治及“八整治一规范一提升”行动为抓手,纵深推进城市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城市管理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置工作机制》,确保问题整改“不悬空、全清零、不反弹”。2025年以来,依法查处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违法建设等各类城市管理违法案件共19949件,持续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群众居住舒适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以服务群众、惠泽群众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及时更新事项管理系统,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限、减少办事材料、降低跑动次数、提高即办事项数量,提升工作效率,完善相关改革配套措施,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对照“证照分离”全覆盖工作内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2025年以来,我局共办理行政许可968件,不断为市场添活力、为市民增便利,为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动力。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集中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决定书、监督维权渠道等内容,实现了事前、事中、事后全程公开,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实行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在作出执法决定前,召集集体讨论会议,强化对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执法效能。2025年以来,通过门户网站共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111件,录入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信息702条,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17次。四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秉持“为人民管好城市,做人民满意城管”服务理念,制定实施《全面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实施方案》,积极落实包容审慎监管,坚持刚柔并济、疏堵结合,以服务、劝导、宣传、教育、规范等手段为主,将城市管理“软约束”与刚性执法“硬约束”相结合,着力实现“70%服务、20%管理、10%执法”的问题解决目标。同时,探索非现场柔性执法,依托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实现重点区域可视化覆盖与案件闭环管理,构建“一网统管”智慧格局。2025年以来,楚雄市行政执法指挥调度平台共派单处置城市管理各类案件1148件,办结率达100%,显著提升了城市精细化管理效能、增强了市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四)强化监督考核机制,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与提醒督促,以制度约束和考察监督规范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履职,杜绝特权思想与法治淡薄问题,提升其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保障综合执法合法规范。同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违规饮酒问题谈心谈话、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围绕廉洁纪律等面对面提醒,及时纠治苗头性问题,将管党治党责任压力传导 至基层。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和辅助人员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政府督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协作机制,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等各方监督,制定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辅助人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楚综执党组〔2025〕3号),细化出勤、服务效能、执法协作等量化指标,全面规范执法辅助人员考核管理,引导辅助人员依法履职。2025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2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商回复满意率达100%。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以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施《中共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楚雄市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实施方案》,聚焦“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突出问题,严格对照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及执法程序要求,深入开展“整治城管执法不规范问题”专项行动。同时印发《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16项措施为抓手,推广运用“云执法”APP,通过行政检查标准化、透明化建设,杜绝重复检查、多头检查,推动监管向服务型转变。自开展整治以来,已排查整改执法态度不佳、柔性执法执行不到位等一般性问题线索6件,未发现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等重点问题;开展“扫码入企”检查2次,以“无事不扰”理念护航企业发展,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城管力量。
(五)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面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行政应诉工作能力,认真做好应诉准备,依法履行应诉义务,并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为契机,针对被诉行政行为反映出的问题,由点及面、举一反三,落实整改,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年内未出现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或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情况,未收到司法建议书、检察建议书,行政应诉及执法工作规范有序。
(六)全面加强执法培训,提升队伍依法行政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通过建立健全“一年一次执法考试、一季一次案件评查、一月一次执法培训、一周一次以会代训”学习培训制度,积极组织“党组书记带头学法、领导干部上台讲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专题执法培训,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的“头雁效应”,推动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纪律学部队、办案学法院、执法学公安“三学”活动,开展队列训练、内务管理、纪律条例学习,严格按照《云南省城市管理执法手册》标准,规范办案程序,组建快速反应执法小队,吸收公安现场处置、应急响应经验,提高执法实战水平,增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负面舆情处置能力,努力打造成一支行动听从指挥、组织纪律严明、执法文明规范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为创造“五最三宜”的城市环境提供坚强保证。
(七)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坚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学习内容,发挥领导班子“关键少数”头雁效应,带头宣讲法治精神、解读法律法规,带动全体干部职工树牢法治理念,提升依法履职能力。牢固树立“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准则,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党内法规,严守权力运行的法治边界,将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求深度融入决策部署和日常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确保各项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高效推进。二是积极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深入推进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以常态化开展城市管理“法律七进”宣传活动为载体,紧扣“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民族政策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关键时间节点,深入机关、企业、公园、社区、小区、商铺、建筑工地等,通过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积极组织群众参与“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活动等方式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三是加强日常教育宣传引导。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城管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城管通APP、led屏幕显示标语、执法车播放音频等形式向企业、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树立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学法守法氛围和环境。2025年以来,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6.3万余份,开展行政执法培训17场次,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5场次,有效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理念深入人心,营造了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执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少数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法律知识储备和执法经验不足,办案能力不强,执法能力不能适应现实执法需要,难以适应当前高标准的城市管理新任务新要求。二是执法理念需持续深化,少数执法人员仍存在“重管理、轻服务”的惯性思维,主动服务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柔性执法方式的熟练度需提升。三是宣传引导效能不足,群众参与率低,部分市民公共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淡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车窗抛物、乱停乱放、乱穿马路损坏公共设施等不文明现象依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化柔性执法,彰显管理温度。持续践行“721”工作法,坚持包容审慎监管,以服务为先、教育为主,将末端处罚转向源头治理,加强日常巡查体系,要求一线执法人员做到耐心劝导、化解矛盾,运用“情、理、法”相结合的方法,以“贴心式”服务、“柔和式”管理、“人性化”执法的方式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力争实现“未违先劝”,打造公开透明、包容审慎的营商环境。
(二)强化协同赋能,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协同赋能,提升治理效能。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将规范行政执法贯穿治理全过程,提升治理能力,加强统筹协调,凝聚执法合力,防止碎片化、随意化执法问题。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构建智能视频巡查体系,实现重点区域全面管控、问题智能识别、执法统一调度,以可视化、动态化管理推动城市治理更智能、更精准,持续回应群众对美好宜居生活的新期待。
(三)创新宣传引导,凝聚治理共识。灵活运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新媒体短视频平台等载体,将专业法规条款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大众语言”,有效扩大信息的触及范围;推动宣传阵地前移、力量下沉,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七进”活动,通过设立宣传点、开展面对面咨询、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让法治精神和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积极引导公众从“被动接受管理”向“主动参与治理”转变,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管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