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教育统一考试即将开始,为确保我市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严控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期间环境噪声有关事项作如下公告:
一、5月30日至7月15日20:00至次日7:00,除紧急抢险、抢修等必须连续作业的情况外,禁止工业企业、建筑工地、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餐饮业、个体工商户、个人住宅装潢等产生超标噪声,影响考生学习和休息。
二、普通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6月16日至6月20日)、全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7月9日至7月11日)期间,每日8:00至18:00,考场周边禁止产生一切干扰考生考试噪声,经过考场周边道路的所有车辆一律禁鸣。
三、考试期间,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消防救援局将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公告的行为,将由各职能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监督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 11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0878-3011222、0878-3021177
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 0878-3123794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0878-3122296
市文化和旅游局 0878-3120123
市市场监管局 12315
市教育体育局 0878-3013602
市消防救援局 0878-3213222
楚雄市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6日